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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组织草拟地方性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承担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前期管理工作及安全标准化推进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协助调查处理较大及重特大事故,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十)负责组织报送、管理、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含煤矿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担临沧市临翔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临沧市临翔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具体工作。
临沧市临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员编制12名(行政编制4名,暂定人员8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股室负责人5名。 2100433B
(一)取消已由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原临沧市临翔区经济局承担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三)加强对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工证查询系统网站为各省安全监督生产管理局网站查询。 特种作业操作证全国通用,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
电话:83722919 传真:83722877 邮编:116011 市安监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电话:84800970 技术支持:大连市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2-6号
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方式:1、登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平台”进入服务大厅2、点击首页下边查询服务。3、在查询服务页面,选择“特种作业证书查询”4、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操作证号其中两项点击查询即...
根据上述职责,临沧市临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5个机构。
(一)临沧市临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拟订和监督局机关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文电、信息、保密、档案、信访及领导批示督办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承担会议、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件材料的审核和把关;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和新闻发布活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临沧市临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股(执法大队、临翔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
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承担临翔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宣传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牵头组织负责事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检查事故结案和跟踪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按时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季报表;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新闻发布、舆论引导等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规、规章、规程及标准执行情况;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测算、分解工作,定期通报考核指标执行情况;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统计工作;承担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应急值守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预警信息;负责组织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协调临沧市临翔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联系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临沧市临翔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相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拟定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支撑体系和装备建设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综合管理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工作;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临沧市临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山监督管理股
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前期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依法受理报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估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临沧市临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品监督管理股
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前期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依法受理报送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指导和监督有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估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临沧市临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指导煤矿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工作部署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并监督煤矿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有关人员安全资格证持证情况;指导监督煤矿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和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瓦斯治理工作;依法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现场处理和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矿井;提请区人民政府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参与煤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协调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煤矿通风能力、劳动定员核定;监督企业开展瓦斯抽采(放)利用项目、防突专项设计、瓦斯抽放设计的审查、审批以及竣工验收工作;指导监督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建设、升级改造联网使用维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京安监政法 [2003]49 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经委 (经贸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局、总公司 (集团 )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切实落实生产 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加强事故预防工作, 严肃查处生产安 全事故,现将《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反馈给我 局。 附件: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 2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 准确地进行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以 下简称《安全生产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 中或与生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津安监管危字〔 2007〕4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 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原国家 经贸委令 35 号)、国家安监管总局《关于 <危险化学品登记 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安监管管二字 [2002] 第 103号)、 《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危化 字[2005]155 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全 面开展和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方案》 (化登字 [2005]14 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现将我局制 定的《天津市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见 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 附件:天津市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一)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临翔区交通战备办公室的名义。
(二)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临沧市临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临沧市临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协调综合运输计划的实施。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公路、水运行业管理,编制专项规划,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及运营安全管理。
(三)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和堤防安全负责,临沧市临翔区国土资源分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参与由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牵头的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督。
(四)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下设两个事业单位,即:临翔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参照副科级管理)、工程计划股,设置、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
(一)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程序办理。
(一)取消已由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整合划入原临沧市临翔区交通局的职责。将原临沧市临翔区建设局指导公共客运的职责划入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
(三)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四)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