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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政务协调、督办工作;负责中心文秘、档案、机要、信访、保密、行政、内部管理、会务、接待和后勤工作;负责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固定资产管理。负责编制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执行情况的报告;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做好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投诉、行政复议管理工作。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法规和政策的起草报批工作,做好各项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贯彻实施,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工作调研;组织单位的中心学习组学习,召集办公会;负责所属机关的党风廉政工作、纪律检查、精神文明建设。(0834-3236010)
(二)归集管理科: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做好州本级各单位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实施工作,加强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单位的督促检查工作。做好州级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转移的记载和业务办理,定期与财务核算科对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拖延。按政策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进行利息结算,发放个人结息对账单,做好与信贷科的业务衔接,搞好对公积金贷款职工的公积金管理。认真完成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0834-3235753)
(三)信息管理科: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和法规;按照上级有关住房公积金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做好全州住房公积金计算机软件、硬件和数据管理,备份资料管理,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软件存在的缺陷进行完善。加强住房公积金网络和各分支机构计算机操作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做好网络维护、建设,设备检修、资料数据管理,了解和掌握住房公积金数据管理动态,培训计算机管理和操作人员。(0834-3230459)
(四)信贷管理科: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信贷管理的政策,做好全州住房公积金机构的住房公积金信贷情况收集、汇总、贷款和还贷情况分析;督促各分支机构建立贷款明细账,做好贷款归还情况的掌握和贷款催收的督促检查,加强信贷监管和行政执法,配合财务核算科按期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做好业务人员培训。做好州本级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做好贷前情况调查,根据《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贷款用途和贷款申请人条件、贷款审查和审批程序。对贷款人公积金贷用情况与公积金管理系统的挂接;做好贷中的动态分析和调查,建立和完善贷款明细账,及时准确地掌握贷款回收情况;做好贷后还款情况的汇总,逾期贷款的催收,运用行政执法手段清偿还款,提出处理不良贷款的意见和方案。(0834-3240389)
(五)财务核算科: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级关于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核算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制度,执行内部审计制度和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全州住房公积金账务管理科学、规范,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按规定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向管委会提供各种核算数据和方案,负责做好各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转移、贷款等基础数据的汇总工作,定期向上级报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并向办公室、归集科、信贷科抄送报表。按规定计提各项费用和准备金,负责财务人员培训,定期与归集科、信贷科对账,做到全州统一核算。负责州本级住房公积金账务管理,做好对受托银行、单位、个人账务的管理、对账和监控,按规定计提各种费用和准备金。按会计制度做好州本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按规定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利息结算的核实工作,保证利息结算准确。(0834-3241239)
(六) 稽核审计科:负责组织中心对银行协议签定工作。对公积金归集、使用、会计核算及财务收支等部门业务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稽核。负责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受托银行承办委托事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对受托银行的沉淀资金情况进行稽核监督。负责开展非现场稽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管理。负责组织对信贷资产保全制度、办法进行内控评价及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牵头组织贷款呆账核销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中心质量认证体系的内部审核工作;负责协调配合外部审计部门对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审计监督工作,并负责组织整改落实;负责保管稽核档案。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价工作。负责对中心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性文件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合规性、合法性审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0834-3235779)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于1997年,到2005年,全州17个县市已全面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州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下设6个职能科(室)和西昌市分中心以及冕宁、德昌等16个管理部。中心对分中心、管理部实行垂直管理。
为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不辜负全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重托,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建设一流班子、一流队伍、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建立目标管理体系、风险控制体系、激励约束体系、考核评价体系,以决策科学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手段现代化来保障工作目标的实现。中心的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法规;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七)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八)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凉山州西昌市龙眼井街237号
你好,在凉山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以下几个分中心:A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龙...B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布拖县管理部地址:嘎子街北段70C凉山彝族自治州住...
你好,在凉山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以下几个分中心: A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龙... B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面对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和房地产市场走低的双重压力, 管理部党支部紧紧围绕 中心的工作大局,瞄准“全省标杆,全国一流”的总体定位,积极践行“三严三实”, 科学分析形势、超前谋划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管理部各项业务 指标全部超额完成任务, 获得了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管理部党支部被 **市评为 “先进党支部”和“先进自愿者服务队”。 ** 市管理部公积金事业继续保持稳步发展态 势。 2015年主要工作及特点 (一)、业务发展,稳中有进。 截止 2015年底,新增开户单位 59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85%,新增归集人数 14543 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207.76%,归集金额 4526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02.18%, 提取公积金 20375万元,提取 23328
杭州住房公积金单位多缴退款申报表-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单位多缴、错缴退款申报表 单位名称 (公章 ): 单位代码: 第 页 /共 页 序 号 姓 名 个人账号 身 份 证 号 码 退缴起止年月 退缴金额 (元 ) 退缴原因 职工签字 单位 个人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本页合计退缴人数 本页合计退缴金额 (元 ) 各页合计退缴人数 (首页填写 ) 各页合计退缴金额 (元 )(首页填写 )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行号 单位代理人 (签章 ): 公积金管理部业务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退缴原因”中填写具体原因,如基数错误、错误启封等。 2、本表一式二联,一联经管理部盖章后返回单位,一联由管理部保留。
近日,凉山州采取“三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一是推进公廉租房并轨运行。实施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并轨、资金并轨、分配并轨、管理并轨,调整租赁补贴相关保障条件,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过渡为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扩大保障范围。截止目前,各县市制定了新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全面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并轨运行,力争2020年全州建成公租房(廉租房) 2.1万套。
二是推进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建立完善农民工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编制农民工保障的规划计划,将农民工住房保障需求纳入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保障规划统筹安排,按照不低于可分配公租房源30%的比例确定农民工公租房房源,落实分配任务。截止目前,各县市制定公布了各地农民工保障的准入办法,完成811套农民工公租房的分配入住工作。力争2020年完成1800套农民工公租房的分配入住工作。
三是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将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确定为该州“十三五”住房保障工作的重点,编制出台《凉山州2013-2020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分类实施棚改项目,坚持改造与改善并重,采取整体维修、局部加固、改扩建等方式,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力争全州危旧房棚户区2018年底前全部实施改造,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十三五”期间,全州预计还要实施各类危旧房棚户区改造22513户,到 2020年基本实现20%的保障覆盖率。
近日,凉山州采取三项举措,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进一步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构建支撑全域凉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城镇体系,加快城市新区建设步伐。力争全年全州完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8亿元,完成新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3.2亿元,新增城镇建成区面积2平方公里。
二是坚持民生优先,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体和城市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力争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19051户,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2393套,竣工3879套。超额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健康发展。支持骨干建筑企业做强做大,年内完成一家二级建筑企业晋升一级企业,完成两家三级企业晋升二级企业工作,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5亿元,实现增加值增长4%,新增就业岗位1000个。
全面取消限购、限价等行政干预政策和手段,加大“去库存”力度,推行货币化安置政策,年内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40%。推进住宅产业化,积极引导和鼓励开发建设全装修成品住宅,力争今年全装修成品住宅开发建设比例达到15%以上,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