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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为13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5名。正副处长(主任)37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9名,副处长(副主任)18名。另核离退休干部处处长、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各1名。
关于住宅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计划的职责分工。市住宅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计划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共同编制;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工作。
(一)承担规范全市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城乡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工作。
(二)承担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的责任。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燃气和热力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负责人居环境奖的申报和参评工作。
(三)承担监督指导全市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责任。制定全市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生物多样性、湿地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绿化绿线的划定工作,依法对绿线进行管理;负责游乐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建设项目的竣工检查、验收;负责城市雕塑的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占用绿地审批。
(四)承担城镇建设综合开发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住房建设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监督管理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项目的招标、招商工作;指导全市房地产开发活动;负责牵头做好住宅小区交付使用管理;参与土地批租审查及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准入和清除、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五)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和村镇综合开发。
(六)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以及工程建设全国、全省统一定额、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拟订工程建设地方性标准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七)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备案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指导工程项目建设、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以及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筑企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国家、省、市审批立项的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现场监管和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九)承担推进科技进步、建筑节能、防震减灾、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城镇减排工作,组织开展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开发、技术引进及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承担市区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项目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全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调查通告和拆迁公告;负责对房屋拆迁单位和评估单位的管理;负责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进行监督;负责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解、裁决;负责对房屋拆迁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负责查处违反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一)负责编制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编制、执行年度城市维护费收支计划;负责市区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工作;归口管理城乡建设信息统计工作;协同物价部门管理城乡建设行业产品价格。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建材行业;负责拟订建材行业的发展规划、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
(十三)指导城乡建设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指导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推进城乡建设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城乡建设行业内社会团体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20亿,估计在16亿之多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滨南街734 乘坐5路在运管局站下车后步行617米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2号区,电话: 0763-3375984,搜狗地图为您提供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n...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乡建设局设1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政策法规处、信访处、村镇建设处、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市抗震人防办公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城市建设处(市重点工程办公室)、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处(市城建招商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处、建筑业发展与综合处、市政监管处、公用事业处(燃气管理办公室)、绿化监管处、风景园林处、拆迁管理处、拆迁裁决处、政治处、离退休干部处。纪检监察机构、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2100433B
连云港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坚持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坚持以人为本防洪重点工程建设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成果显著,累计完成总投资6亿多元连云港市境内现有大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8座、小型水库135座,大多年久失修,带病运行,防洪标准偏低。目前石梁河、小塔山、安峰山3座大型水库和大石埠、贺庄2座中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已经完成,一座中型水库的除险加固正在进行,四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的前期工作已经开展。2004年以后又开展了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目前已经完成5座,正在实施的16座。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一)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编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承担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推进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并指导保障性安居工程运营管理制度的实施。监督全市除住房公积金外的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县、区组织实施。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发展和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房地产开发、住宅产业化与性能认定、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装饰装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制定全市国有土地出让计划。配合做好房地产交易与产权管理相关工作。
(四)承担设计行业发展和管理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申报、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监督管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
(五)拟订城市建设综合性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责任。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案。推进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居环境奖评选的组织推荐和申报工作。参与生态文明、智慧城市、苏北发展工作。
(六)承担监督指导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责任。制定全市城市园林绿化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地系统构建、生物多样性及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指导城市公园建设管理、古典园林保护修复、传统园林营造技艺传承等工作。指导县区创建“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负责组织各种园林园艺展览和交流活动。
(七)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参与村镇建设规划编制,指导村庄和小城镇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配合开展小城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特色田园乡村、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建设,指导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
(八)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全国、全省统一定额、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拟订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监督各类工程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九)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拟订建筑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指导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促进建筑企业对外开拓市场、参与国际工程承包。拟订全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日常指导和监管。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作。制定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市政府组织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国家和省、市审批立项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人民防空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现场监管和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组织评审市级优质工程,审核推荐省级优质工程。
(十一)承担推进科技进步、绿色建筑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建筑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绿色建筑、智慧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建筑行业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和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开发、技术引进及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工作。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指导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标识管理。
(十二)负责编制城市人民防空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参与主体行为。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人民防空防护等事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督促贯彻实施。拟订市人民防空指挥系统转入战时体制方案。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组织制定城市人口疏散计划。组织人民防空演习。负责本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及警报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市委、市政府、军分区组织指挥全市人民防空行动。
(十三)拟订监测台网规划。拟订市级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年度防震减灾经费预算。划定地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全市各类地震台网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地震信息共享平台。承担日常地震活动监测预报工作。根据地震监测信息研究结果,对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时间和震级做出预测。组织做好震情跟踪、流动观测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观测以及群测群防工作。承担全市震害防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以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表述的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推进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十五)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人才培养、职业教育、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管理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近日,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2015年“连云港市住宅工程通病治理现场观摩会”,对通病防治示范住宅小区御景龙湾三期以及金鹰国际花园二期工程进行了现场观摩,并就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相关问题及措施进行了经验交流,从而拉开全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和防治工作的序幕。
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是建筑行业永恒的主题,为社会奉献优质的建筑产品,是建设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当前,连云港建设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能得到可靠保证,但一些质量常见问题却始终得不到根治。随着新材料、新工艺在建筑工程中的广泛应用,一些新的质量常见问题又接踵而至,这不仅影响房屋的使用功能,降低了工程质量品质,同时也带来不少社会问题。
2014年12月1日,省住房成型建设厅颁布实施新版《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经过一年的施行,不难发现,该标准在该市并未得到深入贯彻,开发商等建设、施工单位执行不到位,特别是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过程中普遍存在走过场现象。与此同时,随着住宅工程的社会化,社会民众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针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投诉意见呈现持续上升态势,投诉率一度居高不下,严重时甚至引发群访事件,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市城建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为有效避免此类矛盾的激发,坚持主动作为,严把审核准入关,加强施工过程监督管理,并创新工作思维,培育建设监管新模式,实行市场监督和现场监督的“两场联动”监管方式,着力化解现有矛盾,有效防止新问题的产生。
据市城建局质监站副站长王刚介绍,按照省厅要求,住宅工程在样板间的建设过程中,标准操作规程全部上墙,指导工程的全面施工,从而达到操作规范、标准统一的效果,起到样板引路、责任到位的作用。此次御景龙湾三期以及金鹰国际花园二期为现场观摩会提供了部分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整治的样板房。样板涵盖砌体、模板、钢筋、卫生间防水、节能、装饰装修、门窗安装、给排水及电气安装等工程,配以相应的文字及图片说明,从工法一直到交房标准整个过程均得到体现,对质量常见问题的预防和治理把控较好,具有很好的示范借鉴意义。“通过样板引导,进一步增强参建各方的施工自觉性,化被动为主动,这也是我们这次开观摩会的目的。”市城建局质监站站长陈守松说。
观摩会上,市城建局质安处处长徐维宏强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质量通病无大害”的观念和“质量通病难根治”的无所作为思想,以“样板间制度”为主要手段,实现质量技术交底图说化、现场规范化、检查标准化,从而促进该市住宅工程性能明显改善,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满意度明显提高,工程质量上档升级。
市城建局此次召开现场观摩会,旨在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中的具体防治措施面对面地推广下去,在开发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等单位中得到全面贯彻,聚集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把工程质量通病在建设过程中被克服处理掉,收获创优治劣的效果,对工程质量的提高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从而达到政府引导、企业实施、社会认可、百姓满意的目的。
在住宅工程中,墙体裂缝、渗漏、卫生间渗漏、现浇板裂缝、房间几何尺寸偏差等质量问题一直是难以根治的通病。此次观摩会,市城建局专门拿出“墙体裂缝、渗漏”作为质量通病实施治理,找出原因,制定办法,强制实施。治理过程中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理念,尽可能在问题出现前予以规避。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积极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消除由于原有技术、材料、工艺、设备落后、不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
在样板间的通病治理工艺上,市城建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在轻质砌块墙体中间设置了钢筋混凝土腰带,在门窗洞口设置钢筋混凝土边框,有效防止墙体裂缝;二是在墙体上开槽开洞的地方,抹灰时采用钢丝网加强,有效防止墙体裂缝;三是在大面积墙体抹灰打底时,采用满墙满铺钢丝网的方式,罩面时同时采用玻纤抗裂网格布满铺,有效防止面层抹灰层裂缝;四是墙体塞顶砖采用细石混凝土加膨胀剂进行二次堵塞,保证顶塞密实的方式,防止墙体出现收缩裂缝;五是按照建筑标准生产化要求,所有的外窗都采用负框连接的方式,使窗体更加牢固,保证住宅工程重要的使用功能。
观摩会后,诸多参会的监理及施工单位负责人纷纷表示很受启发、受益匪浅,特别是在工艺标准化上,对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有着更为直观的作用,并由感而发地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遵守标准规定,自觉按照规范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打造经得起推敲的精品工程。市城建局分管副局长胡顺波在场表示,以后此类活动将持续开展下去,坚持以点带面、典型示范,真正带动起港城工程质量的快速提升,造福于百姓。
区行政审批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划入事项的审批服务工作,并及时将相关审批信息推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划入区行政审批局的事项进行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督,并将相关监管执法信息推送区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