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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本部门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研究,起草有关政策文件;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和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执法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交通系统有关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二)计划建设科
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交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初审意见;承担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管工作;起草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交通建设项目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审核,协调交通建设工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工作;组织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防汛、防台等抢险救灾与保畅通工作;指导、督促交通战备工程建设。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交通战备工作,负责编制和实施本地区交通保障计划,组织、指导国防交通保障队伍建设,负责本地区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为本地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提供交通保障。
(三)财务审计科
指导交通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县级交通部门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的执行,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行业有关规费政策的监督实施;会同办公室承担政府采购、清产核资、外汇、信贷有关工作;会同办公室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以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的评审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四)运输管理科
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起草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承担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的指导工作;承担公交线路、公路运输线路、营运车辆、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承担车辆(不含拖拉机)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不含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性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的审核转报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与紧急客货运输;参与拟订道路、水路运输、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枢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农村客运站建设工作;起草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信息化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交通重大科技、信息化项目研究,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信息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发展物流运输科技的配套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道路运输、辖管通航水域交通、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监督工作;承担辖管通航水域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污染防治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道路运输、辖管通航水域安全生产事故、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五)公路路政管理科
行使公路路政的行政管理职能,主管全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协调全县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超过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行使公路和公路路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公路路政队伍建设;指导公路路政管理所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协调、监督全县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罗源县交通局
(二)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协调轨道(铁路)交通、港口交通管理。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指导、督促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程建设;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游艇运营以及汽车租赁等工作;承担县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指导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科技项目研究,指导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按有关规定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编制县级交通部门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的执行,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社会发展 自1986年以来,经过十年多的扶贫开发、脱贫致富,1997年罗源县基本实现小康,成为全省第一个实现小康的原贫困县,经济社会取得长足发展。从1993年至2000年,连续八年被评为福建省经济...
墨脱县曾经是全国2100多个行政建制县中最后个通公路的县,人力背夫是这里唯一的运输方式,当地人过着几乎与外界隔绝的原始生活;石锅和筷子是运出大山的仅有商品。自墨脱解放以来,政府曾选定了五条修路路线,并...
县交通运输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交通工作的职能部门。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的市政府工作机构,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财务科、计划基建科、政策法规科等6个职能科室,共有市直...
XX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总结
XX 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 工作总结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组织 部的大力支持下, 我局紧紧围绕 “强组织、 增活力、促发展、 惠民生,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以基层满意、党员 满意、群众满意为标准,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 受欢迎”的要求,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全面推动 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精心谋划,认真安排,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顺利实施。 一是制订了《交通运输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 织建设年实施方案》 ,并及时组织召开动员大会,阐明开展 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活动的总体要求、工 作目标,并对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工作内容、工作措 施及方法步骤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二是明确领导责任。成立 了基层组织建设年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和 副局长任副组长
罗源县交通局的主要职责是:
(二)根据全县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开展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
(三)行使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职能,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负责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程的组织实施,组织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行使全县公路、运输场站、港口、航道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等行业管理职能。
(四)负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行使公路路政的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制定公路路政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公路路产的管理工作。
(五)培育和管理全县交通运输市场;行使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含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搬运装卸、汽车船舶维修(含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运输服务业(含公路营运车辆停发车场)的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县交通战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行使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职能,贯彻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负责制定管理规章和总体布局规划并实施监督检查。
(七)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工作;组织各项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和监督。
(八)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乡镇船舶和渡口渡船及内河水上安全监督、内河船舶(不含渔业生产船舶)及水上交通设施检验和防止船舶污染、航行保障、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行使交通通信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对全县公路、水路非法营运行政处罚。
(九)组织编制科技发展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交通行业的技术和质量监督;指导交通行业各工种工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封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福建省罗源县城乡建设志
《罗源县城乡建设志》编纂委员会
图片
游德馨福建省政协主席
张瑞尧 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林忠兴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林永诚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黄聪 中共罗源县委书记
徐小榕 罗源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陈大强中共罗源县委副书记
罗源县政区图
载于清道光《新修罗源县志》的罗源县全图
县城鸟瞰
罗源湾城市总体规划
罗源湾城市规划技术鉴定会
1992年4月20日全国扶贫基金会会长项南(左二)、省长(现任省委书记)贾庆林(右二)视察松山围垦工程。
省政协主席游德馨(中),在县委书记吴文达(右二)、县长黄聪(左)陪同下,考察拟建的霍口水电站坝址。
福州市委常委、县委书记(现任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文达(左)、县长(现任罗源县委书记)黄聪(右三)向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现又任省委副书记)习近平(左二)介绍罗源湾城市总体规划。
罗源湾
万亩养殖区
松山围垦海堤
明珠山庄
陈太尉宫
一号工业区
圣水寺
十八罗汉石像
七境茶山
巽峰塔
碧岩寺
万寿塔
北大路
司前街
旧司前街
旧北大路
东环路
南大路
拓建后的104国道城关段
11万伏输变电站
洋尾水厂净水池
淡水码头
汽车站
五里大桥
霍口大桥
邮电大楼
烈士陵园
县建筑工程公司办公大楼
红军攻克罗源城纪念碑
畲山卷烟厂
造纸厂
威利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福州邦辉石制品有限公司
县人民政府办公楼
县建设银行大楼
百丈龙潭瀑布
福州市民族中学
罗源第一中学教学楼
实验幼儿园
县医院
南溪公园
县宾馆
应德村的希望小学
县体育中心
罗源县城区排水沟示意图
城关地区供水管道示意图
《罗源县城乡建设志》勘误与补遗
序言
凡例
目录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建设环境
第一节建置
一、建治
二、辖域
三、行政区划
第二节自然环境
一、地质
二、地貌
三、气候
四、水文
五、土壤
六、植被
七、资源
八、灾害
第三节人口经济
一、人口
二、经济
第二章古迹胜景
第一节公园
一、莲花山公园
二、南溪公园
三、梅岭公园
第二节景点
一、碧岩
二、紫霄岩
三、禾山
四、堤岩头
五、百丈龙潭
第三节城垣古桥
一、罗源城垣
二、鉴江城堡
三、濂澳城堡
四、水尾亭桥
五、四明桥
六、草桥
七、尖山桥
八、小获桥
九、洪洋桥
十、王认桥
十一、岭兜桥
十二、文兴桥
十三、鼎炉桥
十四、久安桥
十五、东湾桥
第四节寺院宗祠
一、圣水寺
二、洪福寺
三、曹山寺
四、白马寺
五、郑氏宗祠
第五节古塔宫庙
一、万寿塔
二、巽峰塔
三、陈太尉宫
四、天后宫
五、新福宫
六、东山宫
七、小云宫
第六节碑刻墓葬
一、十八罗汉石像
二、才翁石
三、宋陈舆墓志铭碑
四、未婚节孝坊
五、烈女坊
六、节孝坊
七、寿桥宋墓
八、许洋宋墓
九、吴型山墓
十、尤光被墓
第七节传统民居
一、明朝厝
二、清朝厝
第八节纪念建筑
一、罗源县第一次贫雇农代表大会会址
二、罗源县苏维埃政府旧址
三、红军总医院北山分院旧址
四、红军总医院外洋分院旧址
五、罗源县革命烈士陵园
六、红军攻克罗源城纪念碑
第三章县城建设
第一节总体规划
一、罗源县城区总体规划
二、罗源湾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节市政设施建设
一、道路
二、桥涵
三、排水
四、防洪
第三节公用事业建设
一、供水
二、供电
三、邮电
四、对外交通
五、消防
六、绿化
第四节旧城改造
一、拆建工程
二、拆迁安置
第五节房屋建设
一、公共和生产用房
二、居民住房
第六节城市管理
一、规划管理
二、市容管理
三、交通管理
四、环卫管理
第四章村镇建设
第一节基础设施建设
一、公路
二、桥梁
三、港口渡口
四、通水
五、通电
六、邮电
第二节房屋建筑
一、公共建筑、生产建筑
二、农房
第三节水利围垦工程建设
一、水利工程
二、围垦
第四节乡镇所在地简介
一、鉴江
二、起步
三、中房
四、洪洋
五、霍口
六、飞竹
七、岭尾店
八、水鼓
九、五里亭
十、碧里
第五章建筑业
第一节建筑队伍
一、罗源县建筑工程公司
二、罗源县起步建筑工程公司
三、罗源县城关建筑工程公司
四、罗源县南门建筑工程公司
五、罗源县建筑工程第二公司
六、罗源县住宅建筑工程公司
七、罗源县松山建筑工程公司
八、罗源县水利水电工程公司
九、罗源县霍口建筑工程公司
十、罗源湾建筑工程公司
第二节建筑技术
一、设计
二、技术与施工
三、技术教育
第三节经营管理
一、生产管理
二、质量管理
三、安全管理
四、财务管理
第六章建材业
第一节壳灰
第二节砖瓦
第三节水泥及水泥制品
一、水泥
二、水泥制品
第四节石料
第五节木材毛竹
第六节纸巾河沙
第七章房地产
第一节建设用地管理
一、建设用地审批
二、违章违法用地查处
第二节房产管理
一、私房管理
二、公房管理
三、落实房产政策
四、发证
五、房产交易管理
第三节房屋普查
第四节房地产开发
第五节住房制度改革
第八章环境保护
第一节环境污染
一、水污染
二、大气污染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
四、噪声污染
第二节污染防治
一、水体污染治理
二、大气污染治理
三、环境绿化
第三节环境管理
一、控制新污染源
二、征收排污费
三、制订规划
第四节环境监测
一、水环境监测
二、大气环境监测
第九章罗源湾开发区建设
第一节围海
第二节基础设施建设
一、道路工程
二、供水供电工程
三、码头建设
四、邮电工程
第三节营建开发小区
第四节规划测绘
第十章管理机构
第一节建设局
一、沿革
二、科局长更迭表
三、建设局机构设置
第二节局属单位负责人更迭表
一、县建筑工程公司
二、县住宅建筑工程公司
三、县自来水公司
第十一章人物
第一节能工巧匠
纪德贵
陈依奴
郑木弟
于照弟
叶玉泉
第二节先进人物
第三节代表委员
第四节专业技术人员
附录
一、解放后罗源县党政主要领导人名录
二、文件
三、关于《罗源县城乡建设志》的评审意见
编后语
版权页
一、怀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