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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蒙城县印发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工作通知》要求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报告全文包括:1.总体情况、2.政府信息管理、3.监督保障、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5.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申请公开及受理咨询情况、7、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8、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面对新形势,在县政府政务办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和正确指导下,本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切入点,通过建立和完善具有商务行政管理机关特色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制度落实,全局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政府信息管理
为保证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行,本单位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股室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为切实发挥作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工作,明确分工,提出年度和阶段性政务公开的工作任务及具体要求。同时,结合全系统工作实际,注重深入调查研究,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分析研究政务公开的意义和必要性,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实行阳光作业,从而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督保障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本单位通过专题会议,组织制订了“蒙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蒙城县商务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蒙城县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商务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蒙城县商务局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等规章,起草文件下发了具体实施办法。通过制度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明确了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依据《条例》以及县政府的要求,归纳出应对社会主动公开的内容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二是重点界定了局机关各内设机构和下属机构的信息公开责任,明确各责任股室必须承担的义务;三是借鉴了县政府的工作流程,细化了我局信息公开各环节、各岗位责任和信息公开方式、程序、时限等;四是对不公开的信息,办理审核报备。
2、加强监督和考核。
组织制定了“《蒙城县商务局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商务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蒙城县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蒙城县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制度 》” ,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及时公开、更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及时答复;申请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得到及时处理;投诉处理是否得到及时落实以及公开的方式是否便民、群众是否认可等纳入监督检查和评议范围,明确监督、评议的方式以及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责任追究等。
3、组织落实《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更新,较好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基础工作任务。年初以来,本单位领导就安排专人对涉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准备,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对涉及相关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及行政认可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局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政务公开网上公开的内容定期做出修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完善《蒙城县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 》,明确由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负责日常工作,接受县政务办公室的领导与监督。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力度。
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全部在政务公开网上予以发布,基本做到了“经常性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事项适时公开、临时性事项及时公开”,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工作稳步推进。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0年度商务局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378条,在公开数量较往年(2019年发布2665条)有所下降,但信息质量上有大幅度提升,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五)申请公开及受理咨询情况。
2020年,蒙城县商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1.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等方面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有时工作繁忙、掌握业务技能不够熟练等原因,偶尔造成信息发布不及时,政策解读不够细致,信息的有效性、便捷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等问题。
2.本单位将积极改进,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技术本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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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始建于殷商,唐天宝元年(公元742)正式定名为蒙城县,沿用至今,是一代先哲庄子的故里,因黄牛养殖而享誉全国(全国第一养牛大县),又因牛群挂职副县长...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2020年,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要求,对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网原有栏目进行了调整和增减,并充实完善了栏目信息。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286条。其中:在县政务公开网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征收、行政权力运行、公共监管、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等重点领域信息373条。在局政务公开网公开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国土空间规划、公共资源交易、征地补偿、城市综合执法等栏目信息91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共9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一名局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邀请县政府政务公开科负责同志,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对我局干部职工进行授课、培训。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开放日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等制度。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四)平台建设:2020年,我局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科统筹安排下,先后对政务公开网原有栏目进行了调整和增减,增设了“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城市综合执法”等栏目,并对应上传了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2020年,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内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督促各股室、直属机构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开展了政务信息公开网自查工作,针对政务公开测评所指出的问题,均按要求立行立改,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10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7 |
0 |
17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8 |
0 |
5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10 |
8 |
2 |
行政强制 |
11 |
8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26.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2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0 |
0 |
0 |
0 |
4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7 |
2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因具办人员的调整需加强学习,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栏目公开的信息数量依然较少且内容单一,部分信息公开时间滞后等方面。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落实,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通过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提高全系统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强化信息发布质量和数量,切实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广州市商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创新提升政务公开服务形式,全力推进政务主动公开,扎实做好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处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地提高了我局政务工作信息的透明度,加强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商务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2018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打造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坚持“务实、便民、实用”工作思路,突出政务公开任务分工,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优化政务公开服务,持续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是积极完成全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任务。贯彻落实《广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制定实施《广州市商务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具体措施》,重点做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公开工作。根据国家部委统一部署,在国家层面发布2018年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后,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客户端进行链接转发,及时向全社会公开。二是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在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开设项目与资金子栏目,及时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2017年部门决算等相关信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三是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设立建议提案栏目,及时公开我局主办的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相关答复意见20件。四是更新优化局门户网站。更新门户网站界面,优化栏目设置,加强互动交流,提升门户网站亲和性、易用性和便利性。五是按照“准确、时效、务实”等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狠抓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加强对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核,确保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1条,其中:1.部门文件类信息(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等)142条;2.动态类信息366条;3.行政执法类信息3条;4.办事指南类信息12条;5.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6.其他信息176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820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292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发布信息280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主办新闻发布会2场,配合市府办公厅举办市政府部门定期新闻发布会1场、组织媒体专访、集体采访共6场,参加中央电视台英语频道直播节目1场;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稿4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4宗。其中,网上申请13宗,占93%;当面申请1宗,占7%。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4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1宗,占7%;同意公开3宗,占21%;同意部分公开4宗,占29%;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6宗,占43%。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局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随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考核标准越来越高,我局还需在政务公开工作配套工作机制和具体实施措施方面不断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还有待加强,少数信息公布不够及时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部署,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与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不断提高网上办事的服务水平;不断充实政务公开的栏目内容,保障网站内容的质量和全面性,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努力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准确、透明、通畅。
广元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广元市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推动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和增强群众获得感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强化政策引领,助力提质增效。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始终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绳,组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深悟透、弄通笃行,以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在继去年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学习了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后,今年召开了县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暨政务新媒体工作座谈会和全市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工作暨培训会,进行了集中学法。在日常工作中,通过QQ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二是强化标准执行。推广执行9项政务公开省级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制订了《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新闻宣传稿件审核制度》等制度,印发了《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的通知》,对政府文件、政策解读、市政府领导信息、机构信息等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定、公开流程作了明确规定。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等内容,并在政府网站公开。三是强化支撑保障。调整完善了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实行扣分制,最高可扣8分。
(二)紧扣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发声。围绕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地见效,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信息共267584条。一是第一时间发声,引导社会舆论。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及时在全市所有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刊载省“全力以赴 坚决打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人民战争”专题,将工作部署、防疫要求及时传达到基层。开设本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专题,主动、及时公开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重要政策,先后转载、公开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信息2741条。把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首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指导全市各新闻媒体转载。群众从政府网站能准确了解全国、全省、全市疫情动态,切实发挥网络舆情引领作用。二是推进权力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扎实推进“网上行权”,7个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40个市级部门全部入驻四川政务服务网,网上可办理事项占比达98.7%。各县区、市级部门全部建立“五公开专栏”,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行权事项及流程图进行公开,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认真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在领导审签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要求,今年发布市政府文件165件。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市领导 市政府办公室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联动推进机制,牵头推动市政府门户网站、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县区政府网站开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围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公开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 52 条、动态信息296 条。开设“民营经济”“减税降费”等政策服务专题,大力提升公众、企业对于各类政策文件的感知度和查阅便捷度。
(三)胸怀为民情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工作,做到件件登记、件件按时回复。2020年全市共受理8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78件为自然人提交,10件为企业法人提交。已办理答复88件,占总数的100%。已办理答复的88件公开申请中,“同意公开”(含同意部分公开)86件,占总数的97.72%,“不同意公开”2件,占总数的2.3%。
(四)加强标准建设,促进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一是全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清单化,截至9月19日,全市7个县区和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完成了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并在各自政府网站公开,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二是年初分解下达2020年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确保件件有人抓落实。三是严格信息“三审”制度,加强上网信息审核把关,没审核的信息一律不上网。
(五)加强平台管理,夯实公开基础。一是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市45个政府网站全部实现了集约化。二是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市45个政府网站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三是建立了政务新媒体矩阵,并将全市政务新媒体录入到全国政务新媒体填报系统。四是全新打造书记市长信箱,实现了信件统计功能。五是按规定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建、关闭工作。六是抓好政府网站分享功能整改工作,全市所有政府网站分享功能整改到位。七是按时编发市政府公报,每季度一期,今年共发行4期,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公报电子版。
(六)强化监督保障,提升公开实效。坚持巡网制度,对市政府门户网站采取“人防”与“技防”并重,每天安排人员巡网,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对市政府门户网站严密监测,确保了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对县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市级部门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每日监测、周通报与季度通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绩效评估,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总体评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2 |
|
规范性文件 |
27 |
27 |
715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9 |
1 |
22848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04 |
491 |
66972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492 |
-223 |
361256 |
|
行政强制 |
183 |
-25 |
295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64 |
38354.247万元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8 |
10 |
8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6 |
10 |
8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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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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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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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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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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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78 |
10 |
8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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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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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2 |
1 |
6 |
3 |
1 |
1 |
5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二是网站功能还需完善;三是部门公开信息偏少。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纵深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三是继续管好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确保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健康运行。四是继续做好保障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