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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成就
宁波市地震应急指挥平台设在新建成的地震监测中心业务用房内,建筑按7度抗震设防,按要求配备指挥室、控制室、机房、值班室、休息室等功能区,并设置有双路供电系统和专用通信网络。其中,指挥室作为地震应急指挥决策的工作场所,配备有多功能会议系统,包括大屏幕及辅助显示系统、数字会议系统、远程视频会议系统、扩声系统和中控系统。由9块DID液晶屏组成的大屏幕显示系统可满足应急指挥时高分辨率地理信息、震情灾情信息及视频会议信息的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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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福建省防震减灾条 例》,加强我公司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地震应急能力,结合我公司实 际,制定本预案。在有关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涉及本地区 的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我公司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 施。 一、应急组织机构 (一)成立公司防震减灾队, 中队长: 副中队长: (二)防震减灾中队的主要职责: 1、接受并落实莆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 2、在临震应急期间,组织、检查、落实临震应急;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迅速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将灾情 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莆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4、地震灾情严重时,请求人民政府救援。 (三)各车间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队长:各厂分厂长 队员:各组长 主要职责:在公司中队的统一指挥下, 负责车间区域内的抗震救 灾工作,并接受公司中队的人员调派。 3、水电队 队长: 队员:电工 主要
地震应急预案 (2)
- 1 - ***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我区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应急工作, 提高教育系统应对 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综合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使防震减灾应急工 作快速、高效、协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等自然灾 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结合教育系统实际, 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国务院《国家破坏性 地震应急预案》 及《 *** 地震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 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教育系统处置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活 动。 (四)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维护师生生命和财产 安全为目标, 在区委、 区政府统一领导下, 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 全放在首位,维护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与稳定,建立健全处置 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长效机制,
基于全省1:5万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开发的包括全省人口、经济、房屋及生命线工程等42类基础数据的全省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是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运行的数据支撑平台。2100433B
莱芜市地震应急监测指挥中心建成200m2地震应急监测指挥中心一处,配置了40余台功能先进的仪器设备,率先在全省建立了集地震监测、预报、指挥、会商功能于一体的地震应急监测指挥中心。一是中心功能一体化。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同步运行的要求,将应急指挥中心,台网中心、值班室和会商室集中一处进行建设,减少了土建投入。同时,由于中心功能集中,实现了单人同时监控应急指挥和台网两个中心运行情况,节约了人力成本。二是设备功能网络化。中心配备了视频会议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地震监测系统,UPS不间断电源系统,并全部与省地震局台网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进行了联网,实现了震情会商、地震监测,信息反馈、上传和发布、地震应急对策与指挥等功能的网络化,有效提高了地震应急指挥的反应速度,缩短了反应时间。
莱芜市地震应急监测指挥中心简介:2100433B
行署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构成:
指 挥 长:行署专员
副指挥长: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地委委员、地委政法委书记,地委委员、地委宣传部部长,行署相关副专员,毕节军分区司令员。
成 员:行署秘书长,武警毕节支队、毕节消防支队、地区科技、公安、发改、财政、民政、建设、城管、监察、供电、经贸、国土、交通、水利、公路管理、移民、煤炭管理、扶贫、农业、林业、畜牧、卫生(红十字会)、广播电视、教育、文化、房产、安监、商务、审计、劳动和社会保障、粮食、统计、环保、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乡镇企业、旅游、供销、行署新闻办、地区信息中心、毕节日报社、地区电视台、行署应急办、行署法制办、地区铁路(机场)办、气象、防震减灾办、外事侨务办、台湾工作办、行署办信息科、中国石油毕节分公司、毕节无线电管理分局、地区邮政局、中国移动毕节分公司、中国联通毕节分公司、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中国人寿毕节分公司、人保财险毕节分公司、太平洋寿险毕节中心支公司、太平洋产险毕节中心支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行署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省政府确定的地震危险区以及地震短临预测预报结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周密部署和组织实施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抢险救援、卫生防疫、应急物资管理和保障、通讯保障、交通运输、治安保卫、灾民转移安置、次生灾害预防、宣传动员和震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
2、听取和审定地震部门提出的地震预测预报意见及对策建议,根据地震发展趋势,必要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及时通知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驻毕部队和武警及消防支队,认真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3、组织召开全区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区防震减灾工作,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地震预报区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防震减灾及地震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4、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及时安排部署群众外宿避震的时间和范围。
“行署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办公室,即:震灾预防办公室、抗震救灾办公室、恢复重建办公室,负责处理相关日常事务。震灾预防办公室设在地区科技局(地区防震减灾办),由地区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审定有关部门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或地震应急实施方案,同时抓好督促、检查和落实,负责抓好与省地震局及周边省区地震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建立健全地震监测网络,认真做好震情预测预报,研判分析区内地震发展趋势,跟踪分析震情动态,向地委、行署提出对策建议;抗震救灾办公室设在地区民政局,由地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器材、生活急需用品的组织储备、管理、供应调拨、发放和接收外援等相关工作,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监督指导灾区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发放工作,抓好灾区转移安抚工作,做好善后处理,保障灾民基本生活;恢复重建办公室设在地区建设局,由地区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抓好灾后重建规划、计划及各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
区内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在地委、行署的统一领导下,行署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行署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地区科技局(地区防震减灾办),下设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和抢险救援组、医疗卫生防疫组、应急物资和资金管理组、通讯保障组、交通运输保障组、震情监视组、治安保卫组、物资供应组、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灾民转移安置组、宣传报道组、次生灾害预防组、后勤生活保障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组、生产自救组、接收援助组、涉外工作组等专业工作组。各专业工作组按照本预案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做到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实施好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2.3.1 行署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分析、研判地震趋势,研究制定抗震救灾应急工作方案及对策措施;
2、部署、组织地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对受灾地区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好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3、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震区政府(管委会)抗震救灾工作落实情况,必要时请求省政府给予紧急援助;
4、负责做好震区党和国家机关、重点单位财产、文物及其它重要设施保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定民心,维护秩序,确保震区社会稳定。
2.3.2 行署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办公室
行署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地区科技局(地区防震减灾办)。办公室主任由行署秘书长担任,地区科技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地区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同志作为联络员参加办公室工作。视抗震救灾需要,现场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汇总组、新闻宣传组等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行署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日常工作,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报经地委、行署批准后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负责保持与震区县、市(区)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和行署有关部门应急机构的密切联系;
2、负责传达、贯彻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地委、行署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和部署,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工作方案和措施建议;
3、负责协调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和调运;
4、组织协调各专业工作组的工作,沟通上下各方面的联系,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5、迅速传达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工作指令,督促落实相关应急工作;
6、研究制定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及新闻发布会,按照地委、行署审核批准意见,适时向社会发布震情和灾情,编写和印发抗震救灾工作简报;
7、负责处理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日常事务,起草指挥部文件,承担文书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3.3 抢险救援组
组 长:行署分管副专员
副组长:行署联系此项工作的副秘书长、毕节军分区参谋长、地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武警毕节支队支队长、毕节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毕节军分区、武警毕节支队、毕节消防支队、地区公安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地区国土、交通、水利等部门主要领导及震区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调派部队和民兵迅速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及时抢救被压、埋人员和国家重要财物、文物;
3、运送救灾人员和急救物资;
4、抓好各项工程抢险,配合有关部门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生活;
5、负责火灾、滑坡等次生灾害的预防、扑救和饮用水的保障。
2.3.4 医疗卫生防疫组
组 长:行署分管副专员
副组长:行署联系此项工作的副秘书长
成 员:地区卫生(红十字会)、食品药品监管、环保、畜牧、质监等部门主要领导及震区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及时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站和防疫站;
2、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
3、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
4、做好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储备,一旦灾情发生,迅速调集并运送灾区。
2.3.5 应急物资和资金管理组
组 长:行署分管副专员
副组长:行署联系此项工作的副秘书长
成 员:地区发改、财政、监察、民政、审计、卫生、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等部门主要领导及震区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做好应急物资筹集、储备工作,统一管理抗震救灾物资和资金;
2、经行署批准,及时下拨救灾经费,指导和监督灾区做好救灾物资和资金的管理及使用;
3、及时做好救灾信贷工作;
4、负责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并经地委、行署批准后,向省人民政府和中央申报救灾经费及请求援助计划;
5、根据震情和灾情及国家有关规定,呼吁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提供援助;
6、认真做好国内外及社会各界提供的救援物资、资金的接收、登记、统计、保管及安排使用工作。
2.3.6 通讯保障组
组 长:行署分管副专员
副组长:行署联系此项工作的副秘书长
成 员:毕节无线电管理分局、地区邮政局、中国移动毕节分公司、中国联通毕节分公司、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等部门主要领导及震区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做好有关通讯物资的储备,一旦灾情发生,及时组织抢修震区通信设备和线路,保证抗震救灾通讯畅通;
2、布设临时通讯网;
3、必要时,经批准后,调用其他部门的通信工具。
2.3.7 交通运输保障组
组 长:行署分管副专员
副组长:行署联系此项工作的副秘书长
成 员:地区交通、公路管理、铁路(机场)办、交警支队等部门主要领导及震区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尽快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铁路及有关交通运输设施,确保灾区主要干线道路畅通;
2、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救灾物资和伤员的运输及灾民的疏散;
3、确保通往灾区的道路交通秩序正常。
2.3.8 震情监视组
组 长:地区防震减灾办主任
副组长:地区地震台台长
成 员:震区县、市(区)科技局(地震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判定地震类型,加强与省地震局和毗邻地区地震部门的信息联系,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动态,做好预测预报强余震工作,提出地震发展趋势意见和防范对策,及时编发震情简报。
2.3.9 治安保卫组
组 长:地委委员、地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地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武警毕节支队支队长、地区消防支队支队长、地区司法局局长、地区交警支队支队长、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及震区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震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负责抓好震区火灾预防和扑救;
3、负责做好灾区国家机关、机要、金融、救灾物资和监狱等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2.3.10 物资供应组
组 长:行署分管副专员
副组长:行署联系此项工作的副秘书长
成 员:地区发改、经贸、商务、民政、粮食、供销、中国石油贵州毕节销售分公司等部门主要领导及震区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切实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器材、生活急需用品的储备、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以及外援物资的接收、转运和分发工作。
2.3.11 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
组 长:行署分管副专员
副组长:行署联系此项工作的副秘书长
成 员:地区建设、城管、水利、交通、公路管理、供电、广播电视、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中国移动毕节分公司、中国联通毕节分公司等部门主要领导及震区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组织力量抢修震区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及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
2、排查和消除基础设施隐患,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
2.3.12 灾民转移安置组
组 长:行署分管副专员
副组长:行署联系此项工作的副秘书长
成 员:地区民政、财政、扶贫、国土、移民等部门主要领导及震区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监督指导灾区做好救灾款的发放工作;
2、及时调拨和发放救灾物资,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3、抓好灾民转移和安抚工作,做好死难者善后处理工作。
2.3.13 宣传报道组
组 长:地委委员、地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地委副秘书长、地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行署新闻办、地区公安、广播电视、信息中心、外事侨务办、台湾工作办、气象、防震减灾办、毕节日报社、地区电视台、行署办信息科、中央和省驻毕新闻单位主要领导及震区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宣传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抗震救灾工作宣传报道,消除有关谣言;
2、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信息,回答国内外对有关震情、灾情的询问;
3、负责震情、灾情的录像、摄影等工作;
4、做好震区天气预报工作并及时报道;
2.3.14 次生灾害预防组
组 长:行署分管副专员
副组长:行署联系此项工作的副秘书长
成 员:地区公安、安监、交通、公路管理、水利、国土、民政、建设、教育、煤管、乡镇企业、环保、经贸、商务、供电、中国石油毕节分公司、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中国移动毕节分公司、中国联通毕节分公司等部门主要领导及震区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对处在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区域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减轻或消除危害。
2.3.15 后勤生活保障组
组 长:行署分管副专员
副组长:行署联系此项工作的副秘书长
成 员:地区财政部门主要领导及震区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
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后勤保障相关经费,及时安排解决各级各部门到震区抗震救灾人员的食宿和后勤等相关问题;
2、确保餐饮、住宿部24小时有人值班,保障后勤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