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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协调、督查督办、文电处理、机要、安全、保密、文书档案管理;负责重要文稿草拟与审核、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新闻宣传、目标管理、外事、信访、机关后勤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计财股
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建设事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综合管理中央和省、市、区级财政用于城乡建设统筹的各专项资金;承担局统筹利用外资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的落实;组织局直管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核和报批;负责行业经济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执法监察股
负责区城乡规划建设重大问题与改革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承担建设类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和协调区级城乡规划建设民间组织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建筑管理股
拟订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政策;监督执行招标代理、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担保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检查,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外来建设类企业及个人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出省出境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各类建筑工程企业、单位资质管理;参与建筑活动行政执法。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设计标准;组织区属国有投资工程(房屋及市政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指导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防震减灾工作;拟订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规划及相关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行业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项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承担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行业信息化工作。
城市建设股
负责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拟订城区建设、环境综合治理、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排水管网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建制镇的燃气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市政设施(城市道路、桥梁、河道、路灯等),垃圾处理、城市雕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各类地下管网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道路占道、挖掘的审批工作;指导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园林绿化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城镇和风景名胜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市、省级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以及重要建设项目规划审核报批的具体工作;负责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和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行政审批股
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拟订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管理规定、标准、规程和细则;组织制订建设业类企业、单位资质标准的实施方法;参与对建筑业类企业、注册执行人员市场行为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村镇建设股
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工作,镇乡环境综合整治;拟订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管理乡(镇)和村庄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建设质量管理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指导农村公用设施建设和小城镇、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乡(镇)、名村的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区重点乡(镇)、村的建设;负责村建环卫服务中心人、财、物的管理工作;承担区小城镇建设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2100433B
(一)贯彻执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测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城乡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测绘、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承担建立本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全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三)拟订关于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地方性政策并监督执行。
(四)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区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六)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燃气、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承担区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城镇排水设施的建设工作;指导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七)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拟订全区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区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九)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十)承担贯彻执行区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根据委托管理区政府投资非经营项目代建中心。
(十一)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区级建设民间组织工作。指导建设系统的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十二)承担除房屋产权登记工作以外的房地产的行政管理职责。
(十四)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充房价还有一个的幅度空间的,而且个别的楼盘也不一样。5000左右是最多的,如果有赠送面积的,则房价就在5700左右,平摊下来又是4000左右,如果没有赠送的4700左右居多。好像市政府新区上面的房子...
顺庆贵点新的家园可能是4000 +,和滨江大道的中心区域,如北湖更加昂贵。嘉陵江高坪差不多,3000 +,而且价格昂贵离谱哦。这仅仅是一个参考价格。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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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城域网建设方案
1 电子科技大学 成都学院 毕 业 设 计 论 文 论文题目南充市教育局教育城域网建设可行性方案报告 学生姓名 张淇洋 学 号 2730920705 专 业 电子商务 系(分院) 文理系 指导教师 吴 静 指导单位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2010年 6 月制 南充市 (高坪区 )教育局教育城域网投资建设可 2 行性方案报告 为加快建设南充市教育城域网, 实施国家远教项目 “校校通、 班班通”的网络连接。搭建南充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 管理平台、南充市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信息管理平台、南充市教 育资源管理平台。实现市、县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之间内部数 据通信的网络化。教育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学生学籍管理、学 生成绩管理、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促进信息 交流和资源共享,提升对外形象,打造一流的教育门户网站,提 升我市教育系统信息化管理水平。特制定南
XX年区城乡建设局述职报告
XX年区城乡建设局述职报告 今年以来, 区城乡建设局在区委、 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 全区“三大战略平台”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双包双促”、 “千人进千企”活动各项要求,以项目建设为中心,突出抓 好了规划编制、行政审批、建筑业管理、房建类财力投资项 目建设、人防建设管理和地铁征迁协调等各项工作,顺利完 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规划编制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株洲路片区产业升级及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完成。按 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将株洲路片区打造成为 XX 市转型升 级的示范区、科技领军人才的聚集带、 XX的国际创新走廊、 智谷,形成产城融合、配套完善、环境优越、特色鲜明、统 筹发展的城市综合功能区的定位要求,区城乡建设局组织开 展了株洲路片区产业升级及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区 以株洲路为主轴,南以张村河为边界、西至市北区界、北至 李沧区界、 XX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 37名,纪检监察单列行政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1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
南充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南充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处
南充市建筑勘察规划设计院
南充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南充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南充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南充市建设人才培训中心
南充市北湖公园
南充市滨江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起草全区城乡规划建设工作规范性文件和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履行全区建筑行业、城乡建设、乡镇规划监督管理职责。并承担规划、建设行政执法职责。
(三)指导城市规划区外乡镇编制、修订乡镇的总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
(四)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五)依法履行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安全监督管理。
(六)负责推广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工件。
(七)负责权属范围内街道的市政、园林建设和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指导村镇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区建设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加强行业科技队伍建设和知识分子管理,指导行业学会、协会工作。
(十)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及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十二)承担城区建筑垃圾、弃土处置运输的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