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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国土资源局

南昌市国土资源局主管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以及南昌市测绘行业、测绘市场、测绘技术、地图市场的监督与管理的部门,下设八个分局。

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基本信息

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局属单位

直属分局

东湖分局、西湖分局、青云谱分局、青山湖分局、红谷滩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高新开发区分局、桑海开发区分局、湾里分局

一、负责辖区内地籍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个人使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承担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初审以及辖区内单位使用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初审工作;承担辖区内土地变更调查、统计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承担辖区内个人用地地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保管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的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协助市局做好涉及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用的报批组织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农民个人建房用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受市局委托独立或配合市土地储备中心承担辖区内集体土地征用的具体事务。

三、负责辖区内土地利用规划和耕地保护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在本辖区内的实施管理工作;在市局指导下,负责组织编制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有关其它专项规划;配合市局抓好耕地占补平衡的有关工作,包括耕地面积增减等动态变更情况的掌握、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面积的确定等;协助市局做好辖区内建设用地规划预审和农用地转用审查报批前的现场勘察、土地分类、委托测量、现状图标绘及其它上报材料的组织。

四、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数据。

五、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承担辖区内法定权限内采矿权的管理;承担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征收辖区内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协助市局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工作,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监督工作。

六、负责本辖区内土地、矿产违法违规案件的动态监察工作,配合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对辖区内土地矿产违法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七、负责本辖区内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收益的征收管理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的管理工作。

八、根据市政府洪府发[2003]49号文件精神, 昌东工业园、民营科技园的产业用地由青山湖分局实行对口服务, 昌南工业园的产业用地由青云谱分局实行对口服务。

九、各分局管辖范围,原则上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行政区划范围为准。

十、完成市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土地储备中心

一、在市局领导下,受市政府委托,对因产业结构调整的企事业单位需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调整的城市存量土地透明进行收购;

二、依法收回闲置、荒芜及逾期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没收违法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三、对城市经营性用地所需的增量用地以及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预征;

四、根据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市场需求,将进行储备库的土地适时交回政府垄断的土地交易市场进行土地出让;

五、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已纳入土地储备库的土地进行首期开发,使用储备地块达到熟地出让条件;

六、协助政府做好储备土地出让的准备工作;

七、完成市局交办的工作。

执法监察支队

监督检查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和遵守情况;受理对土地和矿政、矿产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对下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履行土地、矿产资源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土地、矿产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指导下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的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工作。

地产交易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土地与矿产管理的法律和政策,制定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土地交易市场的建设计划和目标;接受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个人委托,具体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工作,组织和承办土地使用权招标会、拍卖会、招商会和信息发布会;收集、汇总、储存、上报、发布土地交易信息和交易结果,发布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流转、租赁、招商、合作、入股等供求信息,提供交易、洽谈、展销场所和商务服务;开展土地使用权交易代理、业务咨询等中介服务业务。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南昌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系南昌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单位,并受南昌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负责承担全市行政区域内的耕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地质环境整治的事务性工作;提出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占补平衡的措施并负责有关项目的实施;参与编制全市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计划,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对县、区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进行指导;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咨询、服务及评价,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资源调查,协助管理、使用有关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

档案信息中心

负责全局系统国土资源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具体实施全局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工作;提供国土资源档案及信息服务工作。

区县国土资源局

南昌市南昌县国土资源局

南昌市新建县国土资源局

南昌市安义县国土资源局

南昌市进贤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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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国土资源局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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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岩棉纤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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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国土资源局领导介绍

陶志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兼管土地储备中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地产经营发展中心。

徐荣丽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工作分工: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

陈献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分管耕地保护处、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开发经营中心;协助局长分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徐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分管地籍管理处、地质环境处、矿产开发管理处

黄先兰 党组成员、地产经营中心党支部书记

工作分工: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局机关党委、机关工会、机关团委、机关妇委会;主持地产经营发展中心全面工作。

吉伟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分管土地利用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吴国清 党组成员、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分管土地储备工作;主持土地储备中心全面工作。

黄亲伟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安义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安义县国土资源局全面工作。

裘小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处、档案信息中心、地产交易中心。

徐海平 总规划师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分管规划处、土地测绘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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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国土资源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土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政策和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和开发利用标准;组织、指导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市、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参与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工作。

(五)承担保护全市耕地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参与制定并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指导地籍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整理、共享和汇交的监督管理,提供社会咨询服务。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察、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勘察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

(十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指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

(十二)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省、市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

(十三)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

(十四)负责涉及国土资源重大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县(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十五)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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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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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局主要工作的协调和政务督办;负责局规章制度建设和工作规则的制订,牵头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组织开展综合性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文书、秘书事务、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后勤保障、办公自动化管理、指导检查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头组织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及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等。

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分局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局机关、事业单位和分局干部的考核考察、选拔任用、调整配备和奖惩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土地、地矿等行业的技术职称评审和优秀科技人才的选拔、培养及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直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指导事业单位、分局做好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国土资源干部教育培训、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出国出境人员政审和手续办理等工作。

财务处

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编制落实年度财务预算,编报年度财务决算,组织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对市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收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监管;指导局属单位、分局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机关经费及政府土地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和下拨国土资源分局的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干部离任审计;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的综合统计、财务年报的汇总工作;负责局机关公费医疗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的法规咨询和人大、政协有关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事宜;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改革方案,研究制定改革措施;指导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检查考核;组织对执行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及相关政策研究;指导监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承担国土资源重要信访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接待涉及国土资源工作的来访人员,接收来访信件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国土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

规划处

组织编制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开发利用规划、地质环质保护和监测规划;编制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县(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负责各类规划的协调衔接和实施监管;负责建设用地规划预审;参与对城镇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审核和重点项目选址的可行性论证;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国土资源科技规划、计划;对重大国土资源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编制和管理全市土地利用计划、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计划。

耕地保护处

组织研究拟定全市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并负责实施;组织编制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开发利用规划、地质环境和监测规划;组织编制全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整理规划、土地复垦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县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和审核县区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负责各类规划的协调衔接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各类建设用地规划预审;参与对城镇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审核和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的可行性论证;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国土资源科技规划、计划;对重大国土资源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国内外科技交流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和农地转用有关管理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农地保护、耕地特殊保护、土地整理、土地复垦、未利用土地开发和农用地转用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农地用途管制,负责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审查,组织基本农田的保护和耕地储备库的建设;负责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农用地转用审查报批工作。

地籍管理处

统一管理全市城乡地籍工作;负责全市土地调查(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条件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地籍工作计划和地籍管理技术规范;负责全市土地权属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建设项目用地地勘测定界的管理工作和单位用地登记的实施和管理;依法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地籍资料的整理、建档及日常应用管理工作;指导辖县及直属分局开展地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土地分等定级,拟定土地估价标准;指导和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

土地利用处

负责拟定全市有偿供地政策规定;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和抵押的统一管理;负责承办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依法须实行有偿使用的土地的审查报批工作;依法管理全市土地市场;组织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进行国有土地的收购、储备、经营工作;组织发布各类有偿建设用地信息,负责制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企业改制土地资产的量化和处置工作;对作价入股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及私营、民营企业有偿用地的管理工作;跟踪检查各类有偿供地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负责组织收取政府土地收益;负责承办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依法可以批准划拨的土地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市统一的征地的组织指导工作,组织起草征地补偿办法;负责制定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农民建私房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参与建筑工程用地中的矛盾协调工作;负责承办划拨用地的文件、图纸、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统计工作,对辖县国有土地划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矿产开发管理处

负责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承办全市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出让、转让的审批、登记、发证;依法调处采矿权纠纷;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备,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备表及矿产资源年报的编报和矿产储备动态管理;参与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核准停采或闭坑矿山矿产储备;负责矿山企业年检工作;负责组织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会同有关部门对矿产品进入流通领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矿产储备评审机构管理,承办矿产储备审核认定工作。

地质环境处

负责实施地质勘察工作标准、规程、规范;承担全市地质资料汇交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地质勘察工作,实施地质勘察行业管理;组织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察评价;负责有关地质勘察项目的立项审查、申报;组织拟定保护地质环境、预防地质灾害管理办法;负责矿产资源勘察、开采过程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组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组织认定有重大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编制和实施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负责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初审;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区域经济开发的地质环境论证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整治工程。

行政审批服务处

负责对采矿权人中途歇业进行审批;负责对矿山企业承包租赁进行审批;负责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利企便民服务中的复杂事项进行预受理和收件;负责对登记发证收费;负责参加九家联审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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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国土资源局获得荣誉

2018年12月18日,获得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南昌市第十七届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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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单位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大厦

南昌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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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国土资源局文献

国土资源局终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局终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局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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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260KB

页数: 5页

国土资源局 2018 年终工作总结免费 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 2008 年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 x 委 x 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坚 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 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 律法规,通过全 x 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 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 较大的进步。现将近一年来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08工作回顾 (一)国土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1、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强化 土地规划计划的刚性约束,从严从紧控 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规模。 2008年省下达我州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是 230 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 165公顷 (耕地 95 公顷),根据土地宏观调控政 策,我们把用地指标向交通、重点工业 产业项目、重大招商项目、新农村建设、 小城镇建设、工业园等方向倾斜,对不 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严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格式:pdf

大小:260KB

页数: 6页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今年,我局在县委、 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在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始终坚持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心,着力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 点,狠抓工作落实,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我局 今年前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发展,主动服务县域经济 一是切实保障发展用地。根据全县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及 用地需求,及时申报上级预审,及时组织资料报批,积极争 取调规与用地指标。完成了第一、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海螺 水泥皮带廊道、茅东公路扩改等重点项目用地报批 1495 亩, 正在组织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黑茶产业园、东梅公路、职业 中专搬迁等重点项目 3000 亩用地报批;完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修编,调整规划 17 处,面积 1860亩,保障了黑茶产业 园等 6个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稳步推进征地拆迁,配合支持 黑茶产业园、海螺水泥、 800kv 溪浙输电线、

茂县国土资源局简介

根据《中共茂县县委、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茂委〔2010〕39号),设立茂县国土资源局(简称县国土资源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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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国土资源局简介

根据中共古蔺县委、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蔺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古蔺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古委发〔2010〕14号),设立古蔺县国土资源局(简称县国土资源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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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国土资源局地址

枣庄市市中区振兴南路2号

枣庄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_枣庄市中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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