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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天润城房价: 小区均价:13000元/㎡ 物业公司:苏宁环球物业,江鸿物业管理公司,清江花苑 物业物 业 费:1.8元/平米.月  ...
南京市浦口区楼盘房价还是比较平衡,趋势小幅上涨。再加上,现在南京也是一线城市,价格肯定只会涨不会跌,目前南京在申请特别市,也是很快的。桥北现在已经通地铁3号线,有地铁的地方,房价肯定会有小幅上涨。目前...
南京市浦口区房产管理局
南京市浦口区房产管理局 行政执法依据 二 00六年三月 行 政 主 体 类 别 全称 地址 行政机关 南京市浦口区房产管理局 浦口区珠江路 10 号 受委托 单位 南京市浦口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浦口区象山路 1 号 执法依据 序号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制定、发布机关 生效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90.1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96.10.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04.7.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1.1 5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248 号令 1998.7.20 6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305 号令 2001.11.1 7 物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379 号令 2003.9.1 8 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保障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 政发 [2003]131 号)、《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 [2004]93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行政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撤组剩余国有土地上原建于集体土地上房屋被拆迁的,以及撤组后原宅基地上 依法翻建或改建的房屋被拆迁的, 不论被拆迁人是否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 产权证,均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 公路、水利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系指国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资产整合收购;涉水项目的投资等。
(1)国有资产的概念。国有资产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力,即国家以各种形式进行的投资及其收益、拨款、接受的馈赠、凭借国家权力取得或者依据法律认定的各种类型的财产和财产权力;狭义的国有资产仅指经营性国有资产,即以经营为目的而使用的资产,其实质是国家作为投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各种所有者权益。
(2)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3)企业国有股权管理。这是国家以资本所有者即股东身份,对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进行管理。主要内容有:审核国有企业股份制改组总体方案;审定国有股权设置、国有股比例,参与审定股权结构;确定国有股持股单位或者委托持股单位;审核国有股配股方案;审批国有股权转让等等。
(4)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发生资产转让(包括拍卖)、企业兼并、企业出售、企业联营、中外合资合作时,要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城市土地的收购储备、开发经营;受政府委托的公共资源的特许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基础产业的建设和营运;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管理以及本市范围内企(事)业、产业及项目的融资参股、投资、委贷、咨询服务(以上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取得相关资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