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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
依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环发[1999]141号)的有关规定,各级环境监理机构是依法对辖区内一切单位和个人履行环保法律、法规,执行环境保护各项政策、标准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处理的专职机构。市环境监察支队受南京市环保局的委托,承担的主要职能有:
(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依法对全市范围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及一切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负责向全市排放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征收排污费;并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
(4)负责全市一切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的组织、实施、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
(5)负责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现场调查、取证、向市环保局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负责执行市环保局做出的处罚决定。
(6)负责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等自然生态保护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
(7)负责对区域“噪声达标区”及“烟尘控制区”等“两控”区的现场监督检查。
(8)作为市环保局重大化学事故应急处理中心的常设机构,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污染事故的现场紧急处置,并参与调查处理;参加市“环保110”联动体系组织的行动。
(9)作为市环保局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中心常设机构,全面负责“12369”环保热线工作,负责全市污染举报的接诉、批转、现场调查处理、回复、上报等工作。
(10)承担市环保局施工噪声管理办公室职能,负责全市施工噪声管理工作的组织计划、施工噪声污染投诉件的受理查办、市区夜间施工噪声联合现场检查及全市施工噪声统一现场执法行动的组织、中高考期间和法定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以及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段夜间施工的审批。
(11)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区县监察大队监察工作,组织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组织全市监察工作的稽查和考核,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
(12)承担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研院
承担政府部门下达的城市环境整治规划、管理、区域开发环境保护规划;承担政府政策性环境影响评价;承担政府部门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研究任务;承担政府部门下达的各类纵向课题研究;承担建设单位委托的新建、技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可持续发展,绿色GDP,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审计等课题研究,为政府提供国内外先进的环境管理经验。依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和规划,承担区域生态承载力研究;开展自然生态、生态风险、生态毒性环境与生态承载力研究;开展自然生态、生态风险、生态毒性、环境与健康、环境生物技术开发研究等;承担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区县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提供技术指导。负责国内外相关科技发展动态与信息的收集、发布、交流工作;为政府环境管理部门提供世界环境建设前沿的最新动态和最新成果,为政府的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提供新思路、新理念。开展固体废弃物处置的专题研究,包括收集了解国内外固废处理手段、方法,探索新的固废处理技术的多种有效途径。开展废水治理技术实验研究,为全市废水处理工程招标提供小试服务,为企业废水处理提供实验服务,为相关大学提供实习服务。
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推进环境区域合作与交流,为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环保宣传教育及公众参与机制,积极策划、组织环保公益活动,指导环保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各类环保活动,推动社会及大、中、小学的环境教育,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活动;通过环保网和各类新闻媒介,加强环境保护理念、信息、知识的传播,增强对公众的舆论引导,发挥政府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收集国内外有关环保信息,策划、编辑环保科普读物和环保宣传教育手册及资料;根据我市环境治理的需要,为市政府、市环保局提供和编辑制作资料片、内参片、专题片等影视作品。
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在市环保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标准,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制定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阶段性的治理目标、防治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对机动车的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协调各相关部门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负责起草控制机动车排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标准;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达标准入管理和分类标志管理;对在用车辆排气实施路检、抽检以及对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对车用燃油品质及加油站油气回收进行监督管理;宣传、推广先进防治技术以及为车主提供相关信息咨询等。
姓名:钱锋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简介: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南京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环境监察处处长兼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市环保局副巡视员。2013年7月任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工作分工: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负责局党组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工作;负责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相关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处、生态环境督察联络处、市环境监察总队、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联系江北新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
姓名:张丹宁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简介: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站长,南京市环保局局长助理。2011年6月任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工作分工:负责局系统党建和纪检工作;负责水环境管理工作;负责环境监测、环境执法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水生态环境处、监测与执法处、玄武、江宁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姓名:袁建华职务:副局长
简介:中国农工党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历任高淳县副县长,高淳区副区长。2019年1月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生态环境法规和环境标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工业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分管法规与标准处、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处、工业污染防治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秦淮、浦口、高淳生态环境局。
姓名:李文青职务: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简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历任市环保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市环科院院长。2017年1月任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党委委员。
工作分工: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业务工作;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排污许可证管理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大气环境管理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局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担任局新闻发言人,兼任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分管综合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处(行政审批服务处)、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信息化处(宣教处)、溧水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姓名:方贵平职务:副巡视员
简介: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研究员,历任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站长,南京市农林局植保站站长。2009年11月任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负责土壤环境管理、农村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协助负责环境责任督查和审计工作。协助分管土壤生态环境处(农业农村处)、环境责任督查处(审计处)、建邺、栖霞生态环境局。
姓名:张利民职务:副局级
简介: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南京市卫生局纪委副书记、南京市监察局驻市卫生局监察室主任。2012年8月任南京市环保局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工作分工:协助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协助分管机关党委有关工作。协助分管离退休干部处、鼓楼生态环境局、市环保总公司。
姓名:李锋职务:副巡视员
简介: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空军漳州指挥所参谋长、副司令员(副师职)。2015年4 月任南京市环保局副巡视员。
工作分工:协助负责财务管理、环境科技及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协助负责环境信访工作。协助分管财务与科技处(对外合作处)、信访处、雨花台、六合生态环境局。 联系市环境科学学会、市环保产业协会。
(一)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编制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编制区域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参与编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
(二)负责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制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制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
(三)负责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在编制重大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和重点区域、重要行业(产业)发展规划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管理办法,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环境保护的规划、计划;对大气、水体、噪声、土壤、固体废物、重金属、危险化学品、机动车排气等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负责环境综合整治与应急管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与应急处置;组织开展较大及以下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落实市、区长(园区主任)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五)组织实施环境监察和稽查工作。对污染源排污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 执行情况、排污单位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及制度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稽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组织排污申报核定,实施排污收费制度;负责环境信访投诉的办理、分转与督办。
(六)组织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负责落实国家、省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监督、核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组织编制和发布环境统计公报。
(七)负责固体废物、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固体废物监督管理,落实申报登记、转移和经营许可等制度;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参与协调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对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湿地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配合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九)组织实施环境监测与科技管理。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标准与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监督性监测;负责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指导和管理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以及各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组织编制和发布环境质量报告和环境状况公报;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创新、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联系指导市环境科学学会、市环保产业协会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协调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
(十)负责环保资金和重大项目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污费征收计划,监督排污费的管理与使用;监督管理污染源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组织重大项目申报,监督实施环保补助资金项目计划。
(十一)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实施对企业环境行为的评价与公开工作。
(十二)指导各区(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区(园区)党委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指导业务工作,监督执行情况;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十三)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及群团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如何保护生态环境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环境是一个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条件,如果我们破坏了环境,这等于破坏了我们生存的条件。 目前,生态环境日益恶劣,对我们影响最大的就是水资源。据有关资料报道:排水系统的铺设...
传染病的出现,若说与环境及生态息息相关,人们未必想到个中的关系。 港大发现花面狸(俗称果子狸)身上的冠状病毒,与引起人类SARS有关。在此之前,马来西亚的「立百病毒」、纽约的「西尼罗病毒」,甚至本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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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
1.自然环境概况 1.1 地理位置 南京位于长江下游地区,距入海口 347 公里,北纬 31°14′~32°37′,东经 118 ° 22′~ 119 ° 14′。东望大海,西达荆楚,南壤皖浙,北接江淮,长江越境而 过。距上海 300 公里,距北京 1200 公里,向西离重庆 1400 公里。境内山岗、 平原、河流交错。 全市总面积 6582.31 平方公里, 2007 年总人口 617.17 万人。 1.2 自然环境概况 1.2.1 地质地貌 南京地貌特征属宁镇扬丘陵地区,南京市辖区总面积 6582.31 平方公里,其 中市区面积 4723 平方公里,地形以低山、丘陵为骨架,以环状山、条带山、箕状 盆地为主要特色, 组成了一个低山丘陵、 岗地和平原、 洲地交错分布的地貌综合体。 其中低山占土地总面积的 3.5%; 丘陵占土地总面积的 4.3%; 岗地占土地总面积 的 53%; 平原、洼地
南京市旅游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关系测度及分析
基于协调发展度模型和计算方法,对南京市2005—2009年的旅游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状况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南京市近年来的旅游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度呈上升趋势,属于一般协调发展水平,但非常接近良好协调发展水平。通过对旅游经济与生态环境综合效益函数的比较发现,南京市的生态环境发展水平适度超前于旅游经济发展水平。基于以上分析,提出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在南京市旅游业发展中的地位应进一步凸显的观点。最后,结合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促进南京市旅游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提出若干建议。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东分局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
(一)徐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徐州市云龙生态环境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徐州市泉山生态环境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五)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八)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九)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一)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孙国方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沈海峰、卢强任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刘雄伟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巡视员:曹建松 、马卫国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专员(副局):陈锋铓(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