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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宁 ,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教育工作;具体分管人事教育处。联系江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建平,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质量综合管理、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综合管理、文秘机要信息、政风行风、作风、党群工作,协助分管组织人事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质量管理与认证处、监督处、机关党委、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和质量检验协会;联系秦淮区、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周黎丽,副局长,分管标准化、计量工作;具体分管标准化处、计量处、市标准化研究院、市计量监督检测院、标准化学会、标码技术与应用协会和计量技术网络协会;联系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梁 华,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应急管理工作;具体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应急管理办公室(96333 电梯应急处置中心、12365举报投诉中心)、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安全(工程)协(学)会和电梯安全管理协会。
张文东,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计划、财务、科技、系统年度考核工作,南京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江宁)、南京质量安全技术中心(河西)的行政管理及农业标准化基地相关工作;具体分管计划财务科技处、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培训)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江北特种设备培训基地;联系建邺区、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杜 国,巡视员,分管法制、行政执法工作;具体分管法规处、稽查处和稽查分局;联系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周 洁,副巡视员,分管行政审批工作;具体分管行政审批服务处;联系雨花台区、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卢卫东,副巡视员,分管宣传工作(新闻发言人),协助分管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综合管理、文秘机要信息;具体分管宣传调研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市标准化研究院和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党建监察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鼓楼区、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履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原产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工业产品许可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2100433B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草拟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推进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以及省市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意见;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实施国家和省、市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组织制定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建立并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3、综合管理全市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依法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4、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农业、工业及服务业标准化实施工作;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标准备案;负责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5、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建立和审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监督管理量值传递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的计量器具;负责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组织实施对商品量的监督;指导企业计量工作;依法管理计量检定机构。
6、统一组织管理和监督全市认证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认证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负责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7、综合管理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架空索道、游艺游乐设施、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简称锅容管特设备)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工作;管理锅容管特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管理有关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8、承担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及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组织协调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标准化、计量、锅容管特安全监察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全市有关打假活动;负责市打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打假办")的日常工作。
10、管理、协调、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项目计划,协调、指导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市产品质量公正检验机构、计量公正服务机构等质量技术监督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管理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化工作;组织质量技术监督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财经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本系统财务管理规定;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工作;综合管理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12、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老干部工作;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的组织和实施,管理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全系统的行政监察工作;管理局直属单位;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工作。
13、承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位于钟祥市承天大道东路。
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访、保密、安全保卫和会议组织;负责组织宣传和通讯报道工作;负责国内质量技术监督协作交流的组织联络工作;负责本局新闻及信息的发布;负责管理局机关固定资产、基建等日常事务工作。
2、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质量技术监督规章、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政策研究;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核、监督管理工作;依照授权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局行政案件审理和行政复议;受领导委托,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3、质量管理与认证处
对全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制定全市质量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实施国家和省、市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协调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统一管理和监督全市认证工作;制定并组织全市认证和合格评定工作的规划、计划;负责对全市质量体系认证咨询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4、监督处
对全市产品质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负责制定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地方监督与专业质量监督;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协助上级组织实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依法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负责联系市质量检验协会。
5、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卫生监管工作;组织拟定食品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卫生规章和技术规范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转入制度;组织食品及相关产品突发性事件的专项监督抽查;组织调查处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工作机构的指定及专项监管工作;负责与其他食品监管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6、标准化处(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处)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全市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计划;负责市级农业标准规范的制定、审批、发布并监督贯彻实施工作;指导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并管理其备案工作;组织重要标准的宣传贯彻;组织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监督管理全市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我市主要贸易伙伴国技术法规、标准以及我市出口商品跨越国外技术壁垒的可行性研究;组织开展我市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国家WTO/TBT咨询点联络工作;负责新产品、引进技术重大项目标准化的审查工作;组织对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指导标准化委员会的工作;管理全市标准文献、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联系市标准化学会、市标码协会。
7、计量处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全市计量监督检查计划;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计量标准的考核;组织全市量值传递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组织对商品量的计量监督;指导企业计量工作;依法管理计量检定机构;负责联系市计量技术网络协会。
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负责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架空索道、游艺游乐设施、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简称锅容管特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计划;综合管理全市锅容管特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锅容管特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管理有关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工作;负责锅容管特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负责、参与对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9、稽查处
组织协调查处违反质量、标准化、计量、锅容管特安全监察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负责监督、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打假工作,组织本系统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受理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举报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管理指导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市"打假办"的日常工作。
10、计划财务科技处
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本系统基建、科技、技改及新增检测项目的立项和有关审批工作;编制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业务计划;负责本系统的综合统计、分析;负责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科研项目、信息服务和计算机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系统内收费标准的报批和监督实施。负责本局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编制本局系统经费预决算;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负责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收入解缴、核拨工作,综合管理各项经费和资金;负责收费项目和票据的管理;负责本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项目经费的审批和资金调度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11、人事教育处
承担全市系统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全系统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管理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工作;负责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确定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干部工作。
12、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接受南京市市级机关工委的领导和市局局党组的指导,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务工作、思想作风建设和群团工作。发挥保证、监督、协调和组织作用,协助局党组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广泛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所属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安排,协助制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计划,专职副书记列席会议,并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参与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局党组管理市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局人事教育处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领导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思想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承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3、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本局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组织本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制定、修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措施并负责监督检查;受理对本系统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受理有关人员对其处分决定的申诉;监督检查公务人员勤政廉政情况;组织开展党纪、政纪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精品资料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 告 2018 年第 16 号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公布 2018 年第 4批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许可发(换)证及变更企业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和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有关规定, 现将 2018年第 3批食品相关 产品发(换)证及变更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详见附件)。请获得许 可的企业根据本公告内容, 在规定的 10个工作日内, 到湖南省质 量技术监督局政务服务中心领取生产许可证。 按照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湖南省质量技术监 督局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 “三分离 ”实施方案》(湘质监发 〔2018〕5号)的要求,自 2018年 3 月 1日起受理的食品相关产 品生产许可信息不再以公告形式发布,相关信息公布在湖南省质 量技术监督局官方网站。查询方式为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 年度标准化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财 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 [2011]285 号),按照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6 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 作的通知》(湘财绩函〔 2016〕14 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对 2016 年度湖南省标准化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形 成本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07年 9月 11日,省政府 111次常务会议同意省财 政安排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科研项目专项经费 1500 万元,列 入省级年度预算。 多年以来, 我局党组和计财处、 标准化处等 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 、 《预算法》、《会计法》 等法律法规要求, 切实保证标准化工作 经费合法合规。 我省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先进轨道交 通装备、战略性新兴
北京市东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西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崇文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宣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石景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房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大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通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顺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平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怀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密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延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州经济开发区分局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开发区分局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州航空港区分局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东新区分局2100433B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苗立峰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娉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陈言楷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亮华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厚明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北京市纪委驻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组长:(空缺)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赵宝占
【个人基本信息】
苗立峰,男,1965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副研究员、高级政工师,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履历】
曾任共青团北京市海淀区委副书记,共青团北京市海淀区委书记、区青联主席;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处级),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事局副局长(正处级);北京市房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房山区委党校校长,北京市房山区委副书记;北京市第二期区县局级领导干部研修班学员;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现任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领导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华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的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处、华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