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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彭州市政府出资成立的全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12144万人民币元,总部位于彭州市天彭镇小南街68号。
彭州市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主要产品有房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拆迁;资产管理,工程造价咨询。2100433B
彭州市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2011-09-06在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小南街68号。彭州市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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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创立于1949年8月,公司是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同时拥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多项专业资质。公司历年来,共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52年,系世界500强企业、全球最大的投资建设集团——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下属三级独立法人单位。公司总部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下设14家二级单位、1家控股公司。
(一)办公室
负责工作目标、会务、文电、机要、档案、信息化建设、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安全、保卫、信访、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系统内的政务公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主任: 唐安华
(二)人事科(挂纪检监察科牌子)
负责系统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城乡建设资格性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管理;负责城乡建设系统专业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负责机关党建、统战、群团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行政效能等工作;负责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科长:周丽云
(三)财务科
负责提出城建投融资建议、城建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负责收取各项报建费用,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工作及预决算的编制、审核和监管;监督、指导局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各类财务报表及相关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科长:陈 华
(四)城市建设管理科
牵头拟订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建设、城市公建配套设施的有关政策及实施办法;组织拟订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发展规划和相关专业专项规划的编制;牵头拟订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风貌改造、城市公建配套设施的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及其附属工程的工程方案和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桥梁、城市隧道、公共交通(公交场站)、给水(供水)、排水、燃气、河道、电力、通信、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城市公建配套项目建设、验收、移交接收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区内供排水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对城市规划区内供排水行业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的防洪管理;牵头全市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参与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
科长:陈昊
(五)村镇建设管理科
拟订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牵头拟订村镇建设年度计划及经费补助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村庄及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农房改造等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指导中心城区以外的场镇建设;指导村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及林盘保护等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及管理;监督管理历史文化名镇(村)申报及保护利用工作。
科长:徐 毅
(六)建筑业管理科(挂散装水泥办公室牌子)
负责编制全市建筑业、建材业、房地产开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建筑、建材市场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监理、建材等企业及相应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纠纷的协调和协助对支付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建筑、建材市场从业人员的行业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建筑业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停工工程处置和促建。
科长:钱乐茂
(七)行政审批科
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受理、办理和回复工作;牵头做好项目服务和报建过程中各业务科室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的核定;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建设法制的各项工作。
科长:余 建
(八)科技科(挂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办公室牌子)
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牵头拟订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建设科技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城市建设和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抗震设防和建设科技工作;负责勘察设计成果技术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组织建设科技成果的鉴定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工作;负责对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和新型墙材的实施情况进行核实检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和返退工作;牵头负责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工作;承办本系统技术改造报批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技术指导工作。
科长:陈 伟
(九)招标投标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和政府性投资工程比选活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国家工程造价计价规范及省、成都市计价定额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工程计价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报建工程进行登记,核定其建筑面积和造价;负责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和竣工结算备案;组织指导全市造价从业人员的考试、培训、注册、继续教育、年检以及全市施工企业规费证的年检和申报工作;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建设经济技术咨询工作。
科长:周 威
(十)执法监察科
负责对建筑活动中(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等)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监察;负责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监察;负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监察;负责对应报建项目施工活动中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和噪声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监察;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供排水行业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监察;负责对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监察。
科长:白 丁
(十一)指挥通信科
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及各项保障方案、战时(应急)人口疏散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开展城乡共建疏散基地工作;组织拟订人民防空通信、预警体系建设规划并负责实施;负责人防通信、预警体系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监督检查重要经济目标制定人民防空防护方案和防护措施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指导有关部门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建设和人民防空、民防战术技术训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民防知识教育培训;拟定全市民防应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有关重大灾害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科长:肖咏中
(十二)平战结合管理科
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区公共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防行政审批的后台管理;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验收、备案、维护和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全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公共人民防空工事技术档案管理等工作。
科长:曾祥琼
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主要职能是:受建设局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全市报建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对受监工程实体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受监工程施工活动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对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信誉和安全业绩进行监控和评价;参与本地区工程质量事故和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受理工程质量安全投诉。
彭州市统一建设办公室
彭州市统一建设办公室成立于1998年12月,属市规划和建设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单位内设行政办公室、财务科、房产管理科、工程科、质检安全科、售房部,现有职工19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3人,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4人,经济师1人,助理工程师4人。其主要职责: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规划和建设局下达的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任务;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实施天彭镇规划区范围内的住宅建设和其他非生产性建设实施统一征地、统一拆迁安置和统一建设管理。
彭州市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彭州市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成立于1984年,为彭州市规划和建设局下属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公司下设行政办公室、财务科、预算科、技术科、房产管理科、质检安全科、售房部,现有职工23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4人,中专文化9人;高级经济师1人,工程师5人,会计师2人,经济师1人,助理工程师10人。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注册资金869万元,系彭州市首家取得国有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的单位。
四个建设管理所
负责服务范围内灾后重建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服务范围内村镇建设的技术服务和管理;对统规统建的农民集中居住区进行施工中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各镇政府切实抓好统规自建的农民集中居住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按照村镇建设工程报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程序,提供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等技术服务;指导和帮助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培训和工程质量安全业绩管理;协助配合各镇政府对违规的建设工程和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100433B
彭州市金彭中路182号(原老法院)。
本规定由中共彭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彭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