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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房地产信息与交易资金监管中心是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管局直属单位,具体承担国土房地产信息网络监管系统的建设、运行及维护,房地产交易资金及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工作。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巫峡路11 单从字面意思都不难理解,房产交易中心,主要是明确房产的交易方式,交易份额等,来维系其的合法性。房产交易中心主要负责:政府进行土地出让、一手房(新房)产权的下发、二手房产...
据我所知,青岛开发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具体地址是: 青岛开发区香江二路32号。你可以去详细了解一下,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你好,青岛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四方交易处将于2010年5月4日开始运营。该交易处新址位于四方区重庆南路120号,麦德龙北侧20米处东方家园院内,交通便利。大厅面积1700多平米。大厅内设收件、测绘、租...
青岛市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青岛市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集团企划部 2010年 9月 1 青岛市宏观环境综述 1.1 城市概况 青岛市位于山东半岛南端、黄海之滨,属于我国三大经济圈之一的“环渤海经济圈” 。 青岛海岸线长达 730.64 公里,沿海的滩涂面积 375.35 平方公里,现有海岛 69个,海岸线总长 132公里,沿海旅游资源丰富。 青岛是环渤海经济圈内的东部沿海城市,也是典型的现代化工业城市,城市发展过程中注重高端技术产 品的引进和品牌策略的建设,资源、区位优势突出。环渤海经济圈,目前形成了以天津为出海口的京津冀地区 和以青岛为主要出海口的山东半岛地区,两个区域有各自的城市体系、国内联系腹地和对外联系方向,有自己 的中心城市和出海口。 在山东半岛发展的进程中,青岛担当着中心城市的龙头作用,青岛工业在半岛内梯次转移,聚集产业核心、 技术核心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分散传统产业和低级产业链, 促进半岛的工业化进程
2007年青岛市房地产市场分析月报
fdc.21ask.com 中管网房地产频道 作为国内最大、最专业、更新速度最快的专业房地产资料库,月更新房地产资料近千个。 最大程度的搜集了数十家国内顶级开发商多年实际操盘之系统资料。 fdc.21ask.com 中管网房地产频道 作为国内最大、最专业、更新速度最快的专业房地产资料库,月更新房地产资料近千个。 最大程度的搜集了数十家国内顶级开发商多年实际操盘之系统资料。 青岛市房地产市场分析月报 (2007-11) 11月国内重要房产类新闻 ● 国土资源部拟定 4条办法限制开发商囤地 一是要求实行“净地”出让。 对于拟出让的土地,要在理顺土地产权和经济关系的前提下, 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形成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的熟地, 按“净地”分宗出让。 二是控制单宗土地出让规模。 强调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 以增加土地供应的宗数, 吸引 更多的中小开发商参与竞争,防止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
近年来,房屋交易监管中心致力于建立“有法可依、专人管理、监管体系完备”的市场管理模式,通过抓好对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和交易资金的监管,努力促进一手交易阳光透明、信息公开,二手交易安全便捷、行为规范,保障市民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主要工作任务:
(一)负责商品房预售行为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限价房销售的具体监管工作;
(三)负责监督、指导二手房交易行为和交易结算资金的银行托管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2100433B
为了维护全省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防范交易风险,保障购房人及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日前,陕西省出台《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全、规范、便民的原则,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通知要求,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含经适房、限价商品房)其预售资金必须全部纳入监管。同时明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由各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制定完善管理办法、督促检查监管实施情况、办理监管协议备案、受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等;由人民银行负责对商业银行(即监管银行)账户管理、结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银监部门负责对监管银行预售资金监管的操作风险和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各监管银行负责对预售资金收缴、使用实施具体监管。
通知提出,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由房地产企业自主选择,一个监管项目只能开立一个资金账户,该账户不得支取现金。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应严格实行专户归集,不得使用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归集其他性质的资金。
通知详细规定了商品房预售金监管工作的主要程序,对签订监管协议、预售资金存入、预售资金使用审核、预售资金使用情况监管、监管账户变更和撤销等环节工作提出了具体安排。同时要求,各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参与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和监管的相关部门、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并按规定处罚。
规范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
通知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进行二手房交易,必须实施交易资金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经纪人员不得代收代管。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由各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制定监管细则;各商业银行受房屋管理部门(交易保证机构)委托,按照协议配合做好资金收支等工作,人民银行、银监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明确,房屋管理部门(交易保证机构)开设的二手房交易资金专用账户只能用于交易资金的存储支付,不得支取现金。
通知同时明确了我省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程序的各项内容,对该项工作涉及的签订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存储交易资金、出具监管证明、办理转移登记、划转交易资金、托管协议解除和托管资金退回等程序进行了具体安排。在二手房交易申请资金托管到完成资金划转期间,托管资金利息按银行当期活期储蓄利率计算,如果交易成功,连同房款一起支付给卖房人;如果交易没有达成,则连同房款一起退给买房人。
陕西省加强房屋交易资金监管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为了维护全省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防范交易风险,保障购房人及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日前,陕西省出台《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全、规范、便民的原则,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通知要求,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含经适房、限价商品房)其预售资金必须全部纳入监管。同时明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由各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制定完善管理办法、督促检查监管实施情况、办理监管协议备案、受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等;由人民银行负责对商业银行(即监管银行)账户管理、结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银监部门负责对监管银行预售资金监管的操作风险和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各监管银行负责对预售资金收缴、使用实施具体监管。
通知提出,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由房地产企业自主选择,一个监管项目只能开立一个资金账户,该账户不得支取现金。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应严格实行专户归集,不得使用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归集其他性质的资金。
通知详细规定了商品房预售金监管工作的主要程序,对签订监管协议、预售资金存入、预售资金使用审核、预售资金使用情况监管、监管账户变更和撤销等环节工作提出了具体安排。同时要求,各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参与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和监管的相关部门、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并按规定处罚。
规范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
通知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进行二手房交易,必须实施交易资金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经纪人员不得代收代管。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由各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制定监管细则;各商业银行受房屋管理部门(交易保证机构)委托,按照协议配合做好资金收支等工作,人民银行、银监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明确,房屋管理部门(交易保证机构)开设的二手房交易资金专用账户只能用于交易资金的存储支付,不得支取现金。
通知同时明确了我省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程序的各项内容,对该项工作涉及的签订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存储交易资金、出具监管证明、办理转移登记、划转交易资金、托管协议解除和托管资金退回等程序进行了具体安排。在二手房交易申请资金托管到完成资金划转期间,托管资金利息按银行当期活期储蓄利率计算,如果交易成功,连同房款一起支付给卖房人;如果交易没有达成,则连同房款一起退给买房人。
201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