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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1.《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计算题四种题型;
2.《统计法基础知识》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四种题型;
2013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将于4月份陆续展开,以各地考试中心发布信息为标准。
地区 |
报名时间 |
安徽 |
5月3日-6月20日 |
广东 |
各市自行安排 |
福建 |
各市自行安排 |
浙江 |
各市自行安排 |
陕西 |
各市自行安排 |
江苏 |
6月1日-7月31日 |
湖南 |
4月1日至6月30日 |
海南 |
截止到7月20日 |
天津 |
5月14日起 |
广西 |
5月10日-7月15日 |
内蒙古 |
4月20日-8月10日 |
北京 |
第一次: 5月17日至19日; 第二次: 6月13日至16日 |
甘肃 |
4月1日至7月30日 |
山东 |
各市报名时间自行安排 |
江西 |
4月20日-6月30日 |
上海 |
5月9日—11日 |
四川 |
6月1日-7月31日 |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开始陆续对外公布。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查询一般是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去官网网站去查询。(普华在线)
宁夏会计从业一般一年考两次,也就是上半年考一次,下半年考一次。 宁夏财政厅目前还没公布2017年从业考试安排,但根据以前年度考试计划推断,2017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考试报名可能会在2017年3-4月左右...
一年会有三次统考,5次预约考试。预约考试考点比统考少,其他没有什么不同。具体考试时间,还没有出来2019年的,你可以参考以下2018年的安排。你也可以在希赛网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查看。预约式考试第1次...
1.基本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取得统计从业资格:
(一)熟悉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免考条件:
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
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为准。
2006年6月5日中国教育统计网在“统计标准”专栏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中的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目录如下:
071600 统计学类
071601统计学 071699统计学类新专业
020100 经济学类
020101经济学 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103财政学
020104金融学 020105国民经济管理 020106贸易经济
020107保险 020108环境经济 020109金融工程
020110税务 020111信用管理 020112网络经济学
020113体育经济 020114投资学 020115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
020116海洋经济学 020117国际文化贸易 020118商务经济学
020119金融数学 020199经济学类新专业
110200 工商管理类
110201工商管理 110202市场营销 110203会计学
110204财务管理 110205人力资源管理 110206旅游管理
110207商品学 110208审计学 110209电子商务
110210物流管理 110211国际商务 110212物业管理
110213特许经营管理 110214连锁经营管理 110215资产评估
110216电子商务及法律 110217商务策划管理 110299工商管理类新专业
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要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其中,《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包含两个部分。鉴此,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三部分组成,即《统计基础知识考试大纲》、《统计实务考试大纲》和《统计法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2007年5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新修订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总结几年来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经验,吸收各地有益的建议。
新修订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且参加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否则视其填报的报表为非法报表。已经在岗的统计人员,未评定统计从业资格的,也应参加考试,取得统计从业的资格。可见在法律中早已明确提出统计从业资格证的重要性。统计从业资格市场需求量庞大,例如在经济领域,如今全球化经济飞速发展,在经济贸易中亟需统计行业熟悉ISO标准的专业人才,对着经济规模的增大,需求的人才也会越来越多。
第一条 为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素质,保证统计基础数据的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的报告》的有关规定和人事部关于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行制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是准备进入统计岗位的人员,都应先参加统计员资格考试,合格者才有资格从事统计工作。已经在岗的统计人员,未评定统计员任职资格的,也应参加考试,取得统计员的资格。中专、大专毕业生,可直接到统计岗位工作,其中,统计中专、大专毕业人员,见习期满,经过考核认定统计员职务资格;非统计中专、大专毕业生,应通过考试确定统计员资格。
第三条 参加统计员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积极钻研本职业务,具备统计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高中以上非统计中专、大专毕业; 5.应考人员中凡未经过系统的统计专业知识学习的,应在培训的基础上参加考试。
第四条 统计员资格考试合格,获得《统计员资格证》。此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事厅(局)或职改部门和统计局颁发。《统计员资格证》是上岗位从事统计工作的证明,在全国范围内均有效。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专职或以统计工作为主的兼职统计岗位出现缺额,可从持有《统计员资格证》的人员中录用上岗从事统计工作。
第五条 经考试获得统计员资格的新进入统计岗位人员,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聘任统计员职务;经考试获得统计员资格的在岗统计人员,可直接聘任统计员职务。受聘担任统计员职务人员,领取统计员的职务工资。 第六条 统计员资格考试,主要是测试从事统计工作必须具备的一些基本知识,内容包括: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专业统计和统计法规。
第七条 统计员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共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审批考试规定,审定考试大纲和对考试进行监督。国家统计局负责统写考试大纲,建立题库和考试的组织工作。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第九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试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矛盾的,以本规定为准。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阅卷要严格执行统一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有异议,或发现异常试卷,应报告考试实施机关负责人解决。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时间为每年9月份的第3个星期日。
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于9月15日公开举行,每门科目的考试答题时间为120分钟,下表为2013年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13年9月15日 |
上午 9:00—11:00 |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
下午 14:00—16:00 |
《统计法基础知识》 |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下列人员,应当具备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各级调查队中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二)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中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三)乡镇统计员;
(四)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中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人员。
第三条 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工作。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二)项所列人员中,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统计类专业大专、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直接从事统计工作。
第四条 国家统计局领导和管理全国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第五条 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机关。
第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承办机关。
必要时,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可以决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承办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负责所属单位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取得统计从业资格: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 国家实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时间为每年九月份的第三个星期日。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第九条 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统计类专业大专、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第十条 国家统计局负责编制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命题、制定考试管理办法和考务规则等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负责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点的设定、试卷的印制、组织阅卷和成绩登记造册等工作。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承办机关负责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成绩通知等工作。
第十一条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应当公开举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事先公布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大纲。
第十二条 申请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在向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承办机关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三)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人员,在提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时,除提交前款(一)、(二)、(四)项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第十三条 具备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网络受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所需材料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规定。
第十四条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承办机关应当将有关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第十五条 申请人申请统计从业资格,应当如实向受理申请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承办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受理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事项无关的材料。
第十六条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承办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人依法不需要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承办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承办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三章 审查与决定
第十七条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承办机关应当对已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报送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自收到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授予统计从业资格的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依法做出授予统计从业资格的书面决定,并颁发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应当加盖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印章。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作出不授予统计从业资格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四章 证书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九条 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应当依法使用,不得涂改、转让、出租和出借。
第二十条 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由国家统计局统一设计样式,统一制定编号规则。
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负责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印制、编号和颁发工作。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承办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送达工作。
第二十一条 统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的,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可持有效证明,向原承办机关提出补发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原承办机关进行审查后,报原发证机关依法予以补发。
第二十二条 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实行统计继续教育。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统计局和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可以依法撤销已经授予的统计从业资格:
(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授予统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授予统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授予统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授予统计从业资格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
(六)依法可以撤销统计从业资格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所列情形被依法撤销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其已取得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应当依法予以收回。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原因被撤销统计从业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两年内,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不得授予统计从业资格。
第二十五条 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行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在下一轮国家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后仍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统计从业资格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授予统计从业资格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授予统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授予统计从业资格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授予统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统计从业资格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授予统计从业资格,并给予批评教育。
第二十九条 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一)涂改、转让、出租、出借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
(二)向负责监督检查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情况的;
(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在本办法实施前已依法取得《统计证》、《统计上岗证》或《统计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到所在地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承办机关换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规定的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统计局1998年发布的《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Ⅰ.考核能力要求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是《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所规定的、获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核课程之一。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达到《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所规定的“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要求。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的考核要求分为识记、领会、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
识记:了解有关概念、方法、公式的含义,并能正确表述和做出判断,这是最低层次的要求。
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有关概念和基本方法,并能掌握有关概念和方法的联系和区别,这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简单应用:在领会的基础上,能够运用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对有关的理论及实际问题进行定量和定性基本分析。
综合应用:在简单应用的基础上,能用学过的多个知识点,综合分析和解释比较复杂的问题,这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Ⅱ.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总分为100分。
2.考核范围包括本大纲考试内容所规定的知识点及知识点下的知识细目。
3.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为:识记占30%,领会占40%,应用占30%。
4.试卷中试题的难易程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易程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为3:3:3:1。
5.本课程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应用题。其中,单项选择题30题,每题1分,共30分;多项选择题10题,每题2分,共20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共20分;综合应用题3题,每题10分,共30分。
Ⅲ.考核内容和考核要求
第一部分总论
一、考核内容
1.统计的相关概念
(1)统计的涵义
2.统计学的基本概念
(1)总体和个体
(2)样本与样本单位
(3)指标与标志
(4)变异和变量
3.统计的过程
(1)统计的工作过程
(2)统计的认识过程
二、考核要求
1.统计的相关概念
识记:①统计工作的定义;②统计资料的定义;③统计学的定义。
领会:①统计不同涵义之间的关系。
2.统计学的基本概念
识记:①总体的定义;②个体的定义;③样本的定义;④样本单位的定义;⑤指标的定义;⑥标志的定义;⑦标志的分类;⑧标志值的定义;⑨变异的定义;⑩变量的定义。
领会:①总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②指标与标志之间的关系;③总体的基本特征。
3.统计的过程
识记:①统计的认识过程。
领会:①统计的工作过程。
第二部分统计调查
一、考核内容
1.统计调查的相关概念
(1)统计调查的定义
(2)统计调查的基本要求
(3)统计调查的分类
2.统计调查的方案
(1)统计调查方案的内容
(2)调查目的
(3)调查对象、调查单位和报告单位
(4)调查项目和调查表
(5)调查时间、调查期限和调查空间
(6)调查的组织计划
3.统计调查的方式
(1)普查
(2)概率抽样调查
(3)重点调查
(4)典型调查
4.统计资料的搜集方法
(1)原始资料搜集的方法
(2)次级资料搜集的方法
(3)企业事业单位统计资料的搜集
(4)统计资料的报送形式
5.统计调查资料的质量控制
(1)统计调查误差的种类
(2)统计调查误差的控制途径
二、考核要求
1.统计调查的相关概念
识记:①统计调查的定义;②原始资料的定义;③次级资料的定义;④统计调查的基本要求。
领会:①统计调查的分类。
2.统计调查的方案
识记:①统计调查方案的定义;②调查目的的定义;③调查对象、调查单位和报告单位的定义;④调查项目和调查表的定义;⑤调查项目的注意事项;⑥调查表的构成形式;⑦调查时间、调查期限和调查空间的定义;⑧调查组织计划的定义。
领会:①调查对象、调查单位和报告单位的关系。
3.统计调查的方式
识记:①普查的概念;②普查的组织方式;③概率抽样调查的定义;④概率抽样调查的误差;⑤重点调查的定义;⑥典型调查的定义。
领会:①概率抽样调查的特点;②概率抽样调查的方法。
4.统计资料的搜集方法
识记:①原始资料的搜集方法;②次级资料的搜集方法;③企业事业单位统计资料的搜集;④统计资料的报送形式。
5.统计调查资料的质量控制
识记:①统计调查误差的种类;②统计调查误差的控制途径。
第三部分统计整理
一、考核内容
1.统计整理的相关概念
(1)统计整理的定义
(2)统计整理的意义
(3)统计整理的步骤
2.统计分组
(1)统计分组的定义
(2)统计分组的作用
(3)统计分组的原则
(4)统计分组的方法
(5)统计分组体系
3.统计分布
(1)统计分布的概念
(2)统计分布的编制过程
(3)组距式变量数列编制的基本概念
(4)统计分布的表示方法
4.统计表
(1)统计表的概念
(2)统计表的构成和内容
(3)统计表的分类
(4)统计表的编制规则
二、考核要求
1.统计整理的相关概念
识记:①统计整理的定义;②统计整理的意义;③统计整理的步骤。
2.统计分组
识记:①统计分组的定义;②统计分组的作用;③统计分组的原则;④统计分组的关键;⑤分组标志选择的原则;⑥划分各组界限;⑦统计分组体系。
3.统计分布
识记:①统计分布的定义;②统计分布的分类;③变量数列的分类;④组距与组数的定义;⑤等距数列与不等距数列的定义;⑥组限与组中值的定义;⑦频数与频率的定义;⑧统计分布的表示方法;⑨列表法;⑩折线图;11曲线图;12饼图。
领会:①组距与组数的关系;②直方图。
简单应用:①统计分布的编制过程;②组中值的计算;③频数与频率的计算。
4.统计表
识记:①统计表的定义;②统计表的作用;③统计表的构成;④统计表的内容;⑤统计表的编制规则。
领会:①统计表的分类。
第四部分统计指标
一、考核内容
1.统计指标的相关概念
(1)统计指标的定义
(2)统计指标体系
(3)统计指标的特点
(4)统计指标的分类
2.总量指标
(1)总量指标的定义
(2)总量指标的种类
(3)总量指标的计量单位
(4)总量指标的统计要求
3.相对指标
(1)相对指标的定义
(2)相对指标的作用
(3)相对指标的分类
(4)相对指标的统计要求
4.平均指标
(1)平均指标的定义
(2)平均指标的作用
(3)平均指标的计算
(4)平均指标的统计要求
5.变异指标
(1)变异指标的定义
(2)变异指标的作用
(3)变异指标的计算
二、考核要求
1.统计指标的相关概念
识记:①统计指标的定义;②统计指标的作用;③统计指标体系的定义;④统计指标的特点;⑤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的定义。
领会:①统计指标的分类。
2.总量指标
识记:①总量指标的定义;②总量指标的作用;③单位总量和标志总量的定义;④时期指标和时点指标的定义;⑤总量指标的计量单位;⑥总量指标的统计要求。
领会:①总量指标的分类;②单位总量和标志总量的关系;③时期指标和时点指标的区别。
3.相对指标
识记:①相对指标的定义;②相对指标的计量形式;③相对指标的作用;④相对指标的分类;⑤相对指标的统计要求。
简单应用:①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的定义及计算方法;②计划执行进度相对指标的定义及计算方法;③结构相对指标的定义及计算方法;④比例相对指标的定义及计算方法;⑤比较相对指标的定义及计算方法;⑥强度相对指标的定义及计算方法。
4.平均指标
识记:①平均指标的定义;②平均指标的特点;③平均指标的分类;④平均指标的作用;⑤调和平均数的定义;⑥众数的定义;⑦中位数的定义。
综合应用:①算术平均数的定义、分类及计算方法。
5.变异指标
识记:①变异指标的定义;②全距的定义;③平均差的定义。
领会:①变异指标的作用。
简单应用:①标准差系数的的定义及计算方法。
综合应用:①方差和标准差的定义及计算方法。
第五部分时间序列
一、考核内容
1.时间序列的相关概念
(1)时间序列的定义
(2)时间序列的作用
(3)时间序列的分类
(4)时间序列的编制原则
2.时间序列的水平指标
(1)发展水平
(2)平均发展水平
(3)增长量
(4)平均增长量
3.时间序列的速度指标
(1)发展速度
(2)增长速度
(3)平均发展速度
(4)平均增长速度
二、考核要求
1.时间序列的相关概念
识记:①时间序列的定义;②时间序列的作用;③时间序列的分类;④时间序列的编制原则。
2.时间序列的水平指标
识记:①发展水平的定义;②平均发展水平的定义;③增长量的分类;④逐期增长量和累计增长量的定义;⑤平均增长量的定义。
领会:①逐期增长量和累计增长量的关系。
简单应用:①相对指标、平均指标时间序列平均发展水平的计算方法。
综合应用:①总量指标平均发展水平的计算方法。
3.时间序列的速度指标
识记:①发展速度的定义;②发展速度的分类;③定基发展速度和环比发展速度的定义;④增长速度的定义。
领会:①定基发展速度和环比发展速度的关系。
简单应用:①平均发展速度、平均增长速度的定义及计算方法。
第六部分统计指数
一、考核内容
1.统计指数的相关概念
(1)统计指数的定义
(2)统计指数的分类
(3)统计指数的作用
2.总指数的编制方法
(1)综合指数及其编制方法
(2)平均指数及其编制方法
3.指数体系及因素分析
(1)指数体系的相关概念
(2)指数因素分析法的步骤
(3)综合指数体系的因素分析
4.几种常用的统计指数
(1)采购经理指数
(2)国房景气指数
(3)企业景气和企业家信心指数
(4)消费者信心指数
(5)股价指数
二、考核要求
1.统计指数的相关概念
识记:①统计指数的定义;②个体指数和总指数的定义;③数量指标指数和质量指标指数的定义;④动态指数和静态指数的定义;⑤统计指数的作用。
2.总指数的编制方法
识记:①总指数的编制方法;②综合指数的概念;③平均指数的定义。
领会:①综合指数的编制方法;②综合指数和平均指数的关系。
简单应用:①平均指数的编制方法。
综合应用:①数量指标综合指数和质量指标综合指数的编制方法及注意事项。
3.指数体系及因素分析
识记:①指数体系的定义;②综合指数体系的概念。
领会:①指数体系的作用;②指数因素分析法的步骤。
综合应用:①综合指数体系的因素分析的方法。
4.几种常用的统计指数
识记:①采购经理指数;②国房景气指数;③企业景气和企业家信心指数;④消费者信心指数;⑤股价指数。
第七部分统计报告
一、考核内容
1.统计报告的基本概念
(1)统计报告的定义
(2)统计报告的作用
(3)统计报告的特点
(4)统计报告的分类
2.统计报告的写作
(1)统计报告的写作要求
(2)统计报告的写作流程
二、考核要求
1.统计报告的基本概念
领会:①统计报告的定义;②统计报告的作用;③统计报告的特点;④统计报告的分类。
2.统计报告的写作
识记:①统计报告的写作要求;②统计报告的写作流程。
第八部分统计实务基本概念
一、考核内容
1.统计报表制度
(1)统计报表制度的定义
(2)统计报表制度的分类
(3)统计报表制度的管理机构
(4)统计报表制度的管理原则与事后监督
(5)统计报表制度的贯彻与实施
2.统计单位
(1)统计单位的概念
(2)统计单位的划分
(3)统计单位的统计原则
3.企业一套表
(1)企业一套表的定义
(2)企业一套表的实施意义
(3)实施企业一套表的规划和目标
(4)实施企业一套表的基本思路
(5)企业一套表的相关概念
4.主要统计指标
(1)国内(地区)生产总值
(2)工业生产增长速度
(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4)住宅销售价格指数
(5)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
(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粮食产量
(9)单位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2)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二、考核要求
1.统计报表制度
识记:①统计报表制度的定义;②统计报表制度的分类;③国家统计报表制度;④统计报表制度的管理机构;⑤统计报表制度的管理原则与事后监督;⑥统计报表制度的贯彻与实施。
2.基本单位
识记:①统计单位的概念;②统计活动的划分;③个体经营户。
领会:①法人单位;②产业活动单位;③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关系;④统计单位的统计原则。
3.企业一套表
识记:①企业一套表的定义;②企业一套表的实施意义;③实施企业一套表的规划和目标;④实施企业一套表的基本思路。
领会:①企业一套表的相关概念。
4.主要统计指标
识记:①国内(地区)生产总值、工业生产增长速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粮食产量、单位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统计指标的资料来源、数据公布。
领会:①国内(地区)生产总值、工业生产增长速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粮食产量、单位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统计指标的基本定义、核算(编制/统计)方法。
第九部分统计标准
一、考试内容
1.统计标准概述
(1)统计标准的相关概念
(2)统计分类标准化的作用
(3)统计分类标准化的特点
2.常用统计标准
(1)组织机构代码
(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3)统计用区划代码
(4)城乡划分代码
(5)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
(6)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7)企业控股情况划分
二、考核要求
1.统计标准概述
识记:①统计标准的相关概念;②统计分类标准化的作用;③统计分类标准化的特点。
2.常用统计标准
识记:①组织机构代码;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③统计用区划代码;④城乡划分代码;⑤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领会:①企业控股情况划分。
简单应用:①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
第十部分企业主要统计报表
一、考核内容
1.基本单位统计
(1)基本单位的统计方法
(2)基本单位的统计内容
2.从业人员及工资统计
(1)从业人员统计
(2)工资总额统计
3.财务统计
(1)财务统计的定义
(2)资产负债
(3)损益及分配
(4)人工成本及增值税
(5)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
4.生产活动统计
(1)生产活动统计的定义
(2)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总体统计
(3)国民经济生产活动分行业统计
二、考核要求
1.基本单位统计
识记:①基本单位的统计方法;②基本单位的统计内容。
2.从业人员及工资统计
领会:①从业人员期末人数;②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综合应用:①从业人员平均人数;②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3.财务统计
识记:①财务统计的定义;②人工成本及增值税;③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
领会:①营业收入;②营业成本。
简单应用:①资产总计;②负债合计;③所有者权益合计。
4.生产活动统计
识记:①生产活动统计的定义;②建筑业总产值;③批发和零售业总产值;④住宿和餐饮业总产值。
简单应用:①农业总产值;②工业总产值。
综合应用: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总体统计。
Ⅳ.题型示例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1个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选项的代表字母填写在答题纸上;每题1分,30道题,共30分)
1.当前,我国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对象包括的商品(服务)为()。
A.六大类
B.七大类
C.八大类
D.九大类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有2个或2个以上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选项的代表字母填写在答题纸上,多选、错选、漏选、未选均不得分;每题2分,10道题,共20分)
1.当前,我国统计上划分大中小微企业依据的指标是()。
A.从业人员
B.工资总额
C.资产总额
D.营业收入
E.利润总计
三、判断题(判断对错,正确的划“√”,错误的划“×”;将各题答案符号填写在答题纸上,每题1分,20道题,共20分)
1.我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一般采用“产品法”进行计算。()
四、综合应用题(每题有若干组答案选项,每组有1个或1个以上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选项的代表字母填写在答题纸上,每组分别计分,在每组选项内多选、错选、漏选、未选均不得分;每题10分,其中每组2分,3道题,共30分)
1.为了解北京市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情况,北京市统计局从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中随机抽取了200人进行调查,这200人的考试成绩统计资料如下:
分数 人数
60分以下 18
60—70分 52
70—80分 73
80—90分 44
90分以上 13
合计 20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题干中北京市统计局的行为属于()。
A.统计资料
B.统计学
C.统计工作
D.统计方案
(2)题干中的变量是()。
A.分数
B.人数
C.分数的具体数值
D.人数的具体数值
(3)题干中北京市统计局所采用的抽样方式属于()。
A.简单随机抽样
B.多阶段抽样
C.分层随机抽样
D.整群随机抽样
(4)题干中所抽取的200人构成一个()。
A.总体
B.样本
C.总体单位
D.样本单位
(5)题干中200人的平均成绩是()。
A.74分
B.74.1分
C.75分
D.75.1分
《统计法基础知识》
Ⅰ.考核能力要求
《统计法基础知识》是《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所规定的、获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必考课程。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达到《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所规定的“熟悉国家相关的统计法规”的要求。
《统计法基础知识》的考核要求分为识记、领会、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
识记:了解有关概念、方法、公式的含义,并能正确表述和做出判断,这是最低层次的要求。
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有关概念和基本方法,并能掌握有关概念和方法的联系和区别,这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简单应用:在领会的基础上,能够运用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对有关的理论及实际问题进行定量和定性基本分析。
综合应用:在简单应用的基础上,能用学过的多个知识点,综合分析和解释比较复杂的问题,这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Ⅱ.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总分为100分。
2.考核范围包括本大纲考试内容所规定的知识点及知识点下的知识细目。
3.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为:识记占30%,领会占40%,应用占30%。
4.试卷中试题的难易程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易程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为3:3:3:1。
5.本课程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其中,单项选择题30题,每题1分,共30分;多项选择题10题,每题2分,共20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共20分;案例分析题3题,每题10分,共30分。
Ⅲ.考核内容和考核要求
第一部分统计法基本问题
一、考核内容
1.统计法概述
(1)政府统计与统计法
(2)统计法的概念和特点
(3)统计法的表现形式
(4)统计法的作用
2.统计法的基本原则
(1)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
(2)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
(3)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
(4)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原则
(5)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
3.统计管理体制
(1)我国现行统计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二、考核要求
1.统计法概述
识记:①依法统计的必要性;②统计法律;③统计行政法规;④地方性统计法规;⑤统计行政规章。
领会:①政府统计的概念、特征、功能和任务;②统计法的概念、特点和作用。
2.统计法的基本原则
领会:①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的主要内容;②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的主要内容;③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的主要内容;④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原则主要内容;⑤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的主要内容。
3.统计管理体制
识记:①我国现行统计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第二部分统计调查管理
一、考核内容
1.统计调查的分类
(1)政府统计调查
(2)民间统计调查
2.统计调查项目
(1)统计调查项目的概念及分类
(2)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及审批
(3)编制统计调查项目的原则
3.统计调查制度与统计标准
(1)统计调查制度的制定
(2)统计标准的概念及主要内容
(3)统计标准的分类
4.统计调查方法
(1)关于统计调查方法的法律规定
5.统计调查证件
(1)统计调查证件管理的意义
(2)统计调查证件管理的主要内容
二、考核要求
1.统计调查的分类
识记:①政府统计调查的分类;②民间统计调查的特点;③涉外统计调查的内容。
领会:①政府统计调查的特点。
2.统计调查项目
识记:①统计调查项目的概念;②国家统计调查项目;③部门统计调查项目;④地方统计调查项目;⑤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程序。
领会:①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及审批;②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及审批;③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及审批;④编制统计调查项目的原则。
3.统计调查制度与统计标准
识记:①统计调查制度的概念;②国家统计标准;③部门统计标准;④其他统计标准。
领会:①统计调查制度的制定;②统计调查制度的法律效力;③统计标准的概念、内容及分类。
4.统计调查方法
领会:①关于统计调查方法的法律规定。
5.统计调查证件
识记:①统计调查证件管理的意义;②统计调查证件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三部分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一、考核内容
1.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概述
(1)统计资料的特征
(2)统计资料管理体制
2.统计资料的审核和归档
(1)统计资料的审核
(2)统计资料的归档
3.统计资料的提供和公布
(1)统计资料的提供
(2)统计资料的公布
4.统计资料的保密
(1)国家秘密统计资料的保密
(2)商业秘密的保密
(3)个人信息的保密
(4)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保密
二、考核要求
1.统计资料管理概述
识记:①统计资料管理体制;②统计资料的管理;③统计信息共享。
领会:①统计资料的法律特征。
2.统计资料的审核和归档
识记:①统计资料审核的法律要求;②统计调查对象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③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录入统计资料进行审核;④保管统计资料的范围;⑤保管统计资料的机构和职责;⑥保管统计资料的方法。
领会:①统计调查对象审核和签署统计资料。
3.统计资料的提供和公布
识记:①统计资料的提供的定义;②为党政机关提供有关统计资料;③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之间提供有关统计资料;④统计资料的公布的定义;⑤公布统计资料的权限;⑥统计资料公布的程序;⑦统计资料公布的方式。
领会:①统计资料的定期公布制度。
4.统计资料的保密
领会:①国家秘密统计资料的概念和特征;②商业秘密的概念和特征;③个人信息的概念和特征;④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种类。
第四部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一、考核内容
1.统计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1)政府综合统计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2)部门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设置及职责
2.统计人员
(1)统计人员的概念
(2)统计人员的职权
(3)统计人员的职责
(4)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要求
3.统计从业资格
(1)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的实施及其意义
(2)统计从业资格及其范围
(3)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主管机关及其主要职责
(4)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程序
(5)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核要求
1.统计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识记:①政府综合统计机构的设置及职责;②部门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设置及职责。
领会:①独立的统计机构的含义。
2.统计人员
识记:①统计人员的概念;②统计人员的职权;③统计人员的职责。
领会:①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要求。
3.统计从业资格
识记:①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的实施;②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主管机关及其主要职责;③统计从业资格证书;④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使用;⑤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
领会:①实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的意义;②统计从业资格及其范围;③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程序;④统计从业资格与统计专业职务的区别;⑤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第五部分统计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一、考核内容
1.统计违法行为
(1)统计违法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2)统计违法行为的种类
2.统计法律责任
(1)统计法律责任的概念及特征
(2)行政法律责任
(3)刑事法律责任
二、考核要求
1.统计违法行为
识记:①违法的概念。
领会:①统计违法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综合应用:①统计违法行为的种类。
2.统计法律责任
识记:①法律责任的概念。
领会:①统计法律责任的概念及特征;②统计行政法律责任的概念及分类;③统计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和原则;④处分的概念及特征;⑤刑事法律责任。
综合应用:①统计法律责任的分类;②统计行政处罚的种类;③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④关于通报,取消荣誉称号、追缴获得的物质利益和撤销晋升的职务,批评教育的规定。
第六部分统计监督检查与行政争议的解决
一、考核内容
1.统计监督检查
(1)统计监督检查的概念及特征
(2)统计监督检查的内容
(3)统计监督检查的方式
2.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
(1)立案
(2)调查
(3)处理
(4)结案
3.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统计行政复议
(2)统计行政诉讼
二、考核要求
1.统计监督检查
识记:①统计监督检查的方式。
领会:①统计监督检查的概念;②统计监督检查的特征。
简单应用:①统计监督检查的内容。
2.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
识记:①案件调查报告的内容;②案件的告知义务。
领会:①立案的基本条件;②案件调查的主要内容。
简单应用:①案件的听证程序;②案件的处理要求;③案件的结案要求。
综合应用:①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的程序。
3.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领会:①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范围、管辖及程序。
综合应用:①如何进行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
Ⅳ.题型示例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1个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选项的代表字母填写在答题纸上;每题1分,30道题,共30分)
1.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接受政府统计调查是法律规定的()。
A.职权
B.权利
C.职责
D.义务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有2个或2个以上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选项的代表字母填写在答题纸上,多选、错选、漏选、未选均不得分;每题2分,10道题,共20分)
1.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政府统计活动的()。
A.科学根据
B.基本依据
C.技术支持
D.公众基础
E.根本保障
三、判断题(判断对错,正确的划“√”,错误的划“×”;将各题答案符号填写在答题纸上,每题1分,20道题,共20分)
1.政府统计调查所搜集到的全部统计资料都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有若干组答案选项,每组有1个或1个以上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选项的代表字母填写在答题纸上,每组分别计分,在每组选项内多选、错选、漏选、未选均不得分;每题10分,其中每组2分,3道题,共30分)
1.某国有企业领导由国资管理部门任命,为超额“完成”年度工作计划,争当优秀企业,获得奖励奖金,授意统计员将企业实际年产值7.23亿元上报为9.78亿元,由此被省级国资管理部门评选为当年的优秀企业,并获得了相应的奖金。统计机构在审核该企业上报的统计资料时,发现了相关问题,向该企业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该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统计机构遂派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到该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但该企业以企业负责人出差、统计人员生病住院、会计人员外出培训为由,表示无法接受检查。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在报送统计资料中的违法行为是()。
A.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B.提供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C.单位负责人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D.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
(2)在统计监督检查过程中该企业的违法行为是()。
A.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B.拒绝、阻碍统计检查
C.隐匿原始记录、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
D.拒绝提供检查所需的相关证明和资料
(3)对该企业的统计违法行为可以给予的行政处罚是()。
A.责令停产停业
B.罚款
C.责令改正
D.警告
(4)对该企业的领导可以采取的处理措施是()。
A.由统计机构给予处分
B.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该企业负责人处分
C.追缴颁发的奖状、发放的奖金
D.通报
(5)该企业的领导对所受处分不服,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A.统计行政复议
B.统计行政诉讼
C.申请听证
D.申诉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1 附件 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学历 照 片 住址 (电话) 工作单位 (电话) 身份证号 培训单位 原从业资格证件编号 驾驶证准驾车型 初领驾驶 证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类别 道路危险货 物运输驾驶 员□ 道路危险货 物运输装卸管 理人员□ 道路危险货 物运输押运 人员□ 材料清单 身份证明原件□ 身份证明复印件□ 学历证明原 件□ 学历证明复印件□ 危险货物运输培训证明 □ 驾驶证原件□ 驾驶证复印件□ 道路旅客 运输从业资格证原件□ 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 复印件□ 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原件□ 道路 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无重大以上责任事 故记录证明□ 承诺 本人承诺上述所有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由此 产生的法律责任。 本人签字: 日期: 考 试 记 录 成绩 考核员 考核员 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学历 照 片住址 (电话) 工作单位 (电话) 身份证号 培训单位 原从业资格证件编号 驾驶证准驾车型 初领驾驶 证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类别 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装卸管理人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 输押运人员□ 材料清单 身份证明原件□ 身份证明复印件□ 学历证明原件□ 学历证 明复印件□ 危险货物运输培训证明□ 驾驶证原件□ 驾驶 证复印件□ 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原件□ 道路旅客运 输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原件□ 道 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无重大以上责任事故记录证 明□ 承诺 本人承诺上述所有内容真实、 有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 任。 本人签字: 日期: 考 试 记 录 成绩 考核员 考核员 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 年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2012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将于5月份陆续展开,以各地考试中心发布信息为标准。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开始陆续对外公布。
证书办理
各位考生,2012统计从业成绩查询已经陆续公布, 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如下,
一、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范围与对象
1、办理范围为开放教育专科会计学专业2008年秋季(含2008年秋季)后入学注册的学生。
2、2011年3月前通过《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两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3、已获得过“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学员不得再次申请。
二、申请程序
由学员个人提出申请,学院指导学生详细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附件1),要求如下:
1.“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以电子稿填写并打印,表内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和齐全,申请人签名及受理人签名需要手写,并在抬头处加盖教学点公章。
2.照片必须为彩色小二寸(参照毕业生电子摄像的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及教学点名称,非标准照片不再受理证书的办理。
3.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清晰,不得使用传真件,大小裁剪粘贴不得超过边框。
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国家行政许可的项目,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严肃性,请各级学校务必认真对待,做好学员统一申请办理工作,准确无误填写有关信息,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使申请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按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