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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员
第十二条
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后,方可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任何人未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是未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工作的,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第十三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申请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品行良好、正直诚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期货业务有关的严重行政处罚;
(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六)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具有从事证券业务两年以上的经历,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具有从事期货业务两年以上的经历;
(七)通过中国证监会统一组织的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申请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按照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人向经中国证监会授权的所在地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提出申请(所在地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未经中国证监会授权的,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直接提出申请,下同),地方证管办(证监会)经审核同意后,提出初审意见;
(二)地方证管办(证监会)将审核同意的申请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经中国证监会审批后,向申请人颁发资格证书,并将批准文件抄送地方证管办(证监会)。
第十五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申请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统一印制的申请表;
(二)身份证;
(三)学历证书;
(四)参加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成绩单;
(五)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以往行为说明材料;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条
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人员申请执业的,由所参加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向所在地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提出申请,地方证管办(证监会)审核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审批;准予执业的,由中国证监会颁发执业证书。
第十七条
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人员,应当在所参加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年检时同时办理执业年检。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是未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执业的,其从业资格自取得之日起满18个月后自动失效。
第十八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执业。
业务管理
第十九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应当以行业公认的谨慎、诚实和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第二十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应当完整、客观、准确地运用有关信息、资料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投资分析、预测和建议,不得断章取义地引用或者篡改有关信息、资料;引用有关信息、资料时,应当注明出处和著作权人。
第二十一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以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者内幕信息为依据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
第二十二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在报刊、电台、电视台或者其他传播媒体上发表投资咨询文章、报告或者意见时,必须注明所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名称和个人真实姓名,并对投资风险作充分说明。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传真件必须注明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第二十三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与报刊、电台、电视台合办或者协办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版面、节目或者与电信服务部门进行业务合作时,应当向地方证管办(证监会)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合作内容、起止时间、版面安排或者节目时间段、项目负责人等,并加盖双方单位的印鉴。
第二十四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代理投资人从事证券、期货买卖;
(二)向投资人承诺证券、期货投资收益;
(三)与投资人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
(四)为自己买卖股票及具有股票性质、功能的证券以及期货;
(五)利用咨询服务与他人合谋操纵市场或者进行内幕交易;
(六)法律、法规、规章所禁止的其他证券、期货欺诈行为。
第二十五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就同一问题向不同客户提供的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应当一致。
具有自营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在从事超出本机构范围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时,就同一问题向社会公众和其自营部门提供的咨询意见应当一致,不得为自营业务获利的需要误导社会公众。
第二十六条
证券经营机构、期货经纪机构编发的供本机构内部使用的证券、期货信息简报、快讯、动态以及信息系统等,只能限于本机构范围内使用,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向社会公众提供。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的承销商或者上市推荐人及其所属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不得在公众传播媒体上刊登其为客户撰写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第二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和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有权对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投资咨询人员的业务活动进行检查,被检查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干扰和阻碍。
中国证监会和地方证管办(证监会)及其工作人员在业务检查过程中,对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应当注意保护。
第二十八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将其向投资人或者社会公众提供的投资咨询资料,自提供之日起保存二年。
第二十九条
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根据投资人或者社会公众的投诉或者举报,有权要求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投资咨询人员或其他机构和个人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时,可以向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投诉和举报。
第三十一条 地方证管办(证监会)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当进行立案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活动的管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下列形式为证券、期货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和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一)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二)举办有关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
(三)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四)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形式。
第三条
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本办法第二条所列各种形式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证券经营机构、期货经纪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超出本机构范围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
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的地方证券、期货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证管办(证监会))负责对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一)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业务,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吊销资格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
《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共分六章,分别是:总则、机构与人员资质、认证的实施、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监督管理和附则,共40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建立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低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县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
咨询机构
第六条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分别从事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五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十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其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一名取得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二)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三)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信息传递设施;
(四)有公司章程;
(五)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六)具备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证券经营机构、期货经纪机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方可申请从事超出本机构范围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其他从事咨询业务的机构,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的,可以申请兼营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第八条
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按照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人向经中国证监会授权的所在地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提出申请(所在地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未经中国证监会授权的,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直接提出申请,下同),地方证管办(证监会)经审核同意后,提出初审意见;
(二)地方证管办(证监会)将审核同意的申请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经中国证监会审批后,向申请人颁发业务许可证,并将批准文件抄送地方证管办(证监会);
(三)中国证监会将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获得业务许可的申请人的情况。
第九条
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统一印制的申请表;
(二)公司章程;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人员名单及其学历、工作经历和从业资格证书;
(五)开展投资咨询业务的方式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六)业务场所使用证明文件、机构通讯地址、电话和传真机号码;
(七)由注册会计师提供的验资报告;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业务方式、业务场所、主要负责人以及具有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提出变更报告,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应当于每年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期间向地方证管办(证监会)申请办理年检。办理年检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年检申请报告;
(二)年度业务报告;
(三)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地方证管办(证监会)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文件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年检申请得出审核意见;审核同意的,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批。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逾期未提交年检报告或者经审核未通过年检的,不得继续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罚 则
第三十二条
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擅自从事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由地方证管办(证监会)责令停止,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所得等值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证管办(证监会)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地方证管办(证监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由中国证监会作出暂停或者撤销其业务资格的处罚:
(一)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文件、资料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报告和年检义务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对本机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的变更手续的;
(四)本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五)干扰、阻碍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检查、调查,或者隐瞒、销毁证据的。
第三十四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地方证管办(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地方证管办(证监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由中国证监会作出暂停或者撤销业务资格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证券经营机构、期货经纪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地方证管办(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或者未按本办法规定向证券主管部门履行报告、年检义务的,由地方证管办(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地方证管办(证监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由中国证监会作出暂停或者撤销其业务资格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和地方证管办(证监会)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唐山市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唐山市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建设局(城建局) ,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促进我市造价咨询服务业发展,提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 询服务行为,现将《唐山市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印发 造价咨询 管理办法 通知 抄 报:市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 唐山市建设局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唐山市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造价咨询服务业发展, 提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规范建设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行为,根据建设部令第 107 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9 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及《河北省建筑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中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改财金规 [2016]280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优化政府投资方式, 发挥政府资金 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 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 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政府支持领 域和产业,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 制改革的意见》(中发 [2016]18 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 [2016]53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 鼓励社会 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4]60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 是指有政府出资, 主要投资于 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第三条 政府出资资金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 中央和地方各类专项建设 基金及其它财政性资金。 第四条 政府出资产
第1章 走进期货投资 1
1.1 什么是期货 2
认识期货 2
期货的交易特点 2
期货与现货的关系 3
期货的发展历史 4
1.2 期货的交易 6
期货的交易过程 6
期货的交易时间 7
期货合约的内容 7
对于账户盈亏的结算 10
关于实物交割的那些事儿 10
什么是标准仓单 11
商品的出库与入库 12
期货可以转为现货吗 12
期货市场的专用术语 13
1.3 期货交易品种 15
农产品期货 15
能源期货 17
金属期货 18
股指期货 20
利率期货 21
【深入学习】 22
下达交易指令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22
交割时指定仓库是怎么回事 23
第2章 认识期货交易所及期货的风险管理制度 24
2.1 什么是期货交易所 25
期货交易所概述 25
期货交易所的主要职能 25
期货交易所的组织结构 26
2.2 世界上主要的期货交易所 27
亚洲地区的主要期货交易所 27
美洲地区的主要期货交易所 28
欧洲地区的主要期货交易所 29
大洋洲地区的主要期货交易所 30
2.3 我国大陆的四大期货交易所 30
上海期货交易所 30
大连商品交易所 32
郑州商品交易所 33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35
2.4 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 36
保证金制度 36
涨跌停板制度 40
最大持仓数量限制 42
大户报告制度 45
强行平仓制度 46
风险警示制度 47
【深入学习】 47
国际性银行覆灭,期市风险堪称上帝之手 47
强行平仓过程中的资产和负债讨论 49
第3章 期货的套期保值 50
3.1 什么叫套期保值 51
套期保值的内容 51
需要套期保值的投资者类型 52
套期保值的策略 52
3.2 套期保值的交易过程 53
套期保值的两种头寸区别 53
申请一般月份套期保值的过程 54
申请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的过程 55
交易所关于套期保值交易的管理 57
3.3 套期保值交易的注意事项 60
套期保值的策略 60
基差在套期保值交易中的作用 61
一般投资者需要套期保值吗 61
【深入学习】 61
通过套期保值减少股市投资的损失 61
套期保值成功和失败案例 62
第4章 期货交易实战入门 64
4.1 开立期货交易账户 65
选择合适的期货公司 65
开立交易账户 67
申请模拟交易账户 70
4.2 认识和使用期货交易软件 71
交易软件的下载安装 71
交易软件的登录 72
交易软件的基本使用 74
交易软件界面的设置 76
模拟软件的登录 77
4.3 期货行情的查看 78
查看期货行情的网址 78
在东方财富网查看期货行情 79
【深入学习】 80
投资者轻信他人交出交易密码,导致重大亏损 80
密码遗忘了怎么办 81
第5章 期货行情的基本面分析 82
5.1 基本面分析介绍 83
基本面分析的内容 83
基本面分析的作用 83
5.2 供求对期货价格的影响 84
供求关系的认识 84
认识商品的供求状况 85
了解期货品种的供求状况 86
5.3 经济周期的影响 87
经济周期的内容 87
判断经济周期的主要指标 88
经济指标的查看 90
5.4 政治因素的影响 91
国际上的地缘政治影响 91
关于期货产品政策的制定 92
【深入学习】 94
黄金和白银的连带关系 94
铜博士的价格转折 95
第6章 期货行情图的认识 97
6.1 行情界面的认识 98
K线图 98
副图区 98
盘口 99
分时走势图 100
6.2 详细揭秘K线图 102
认识K线 102
美国线 103
单根K线的各自含义 104
K线组合形态的认识 106
6.3 副图区的内容 114
如何在副图区设置多个技术指标 114
技术指标的管理 115
【深入学习】 116
价格运行过程中连续跳空,沪铜1702合约走势凶险 116
十字星形态出现在高位或低位要小心 118
第7章 技术指标分析期货走势 119
7.1 最常用的技术指标MA 120
MA指标的交叉与买卖点 120
MA指标的多头排和空头排 123
均线之父的买卖法则 126
7.2 修正后的MA——MACD 126
MACD指标的构成 126
MACD指标的金叉和死叉 127
MACD指标与0轴的关系 129
7.3 KDJ指标 133
KDJ指标的形态 133
通过取值判断超买超卖区间 134
指标中线与线的交叉发出操作信号 135
指标会与价格形成背离形态 136
【深入学习】 137
沪铜1702合约,阳线配合MACD指标,成功突破 137
如何判断0轴之上的死叉是见顶还是调整 138
第8章 期货价格运行趋势与买卖点的把握 139
8.1 认识价格运行的趋势 140
趋势的分类 140
趋势的转折 141
8.2 认识趋势线的要点 142
趋势线绘制方法 143
趋势线的修正 143
运用趋势线进行波段操作 145
趋势线斜率的变化 145
趋势线的突(跌)破 146
寻找趋势的拐点 148
8.3 费波拉契数列在期市的妙用 151
认识费波拉契数列 151
费波拉契数列的应用 152
【深入学习】 155
趋势线的支撑性和压力性讨论 155
趋势线支撑性和压力性的转化 156
第9章 期货资金管理策略与操作技巧 158
9.1 什么是资金管理 159
期货交易的风险 159
对资金账户进行风险测算 160
在交易中进行资金分配 160
测算报偿和风险的比率 161
9.2 怎样做好止损 161
止损指令的设置 162
方向错误,止损点的设置注意事项 162
止损遇到的几个问题与解决办法 164
止损为什么困难 164
9.3 认识几种仓位管理方法 165
矩形仓位管理法 166
漏斗形仓位管理法 166
金字塔形仓位管理法 167
9.4 期货交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69
重视每个交易过程 170
期望不可过高 170
养成设立止损的习惯 171
掌握一定的交易技巧 172
【深入学习】 173
因豆油期货出名的“豆油女” 173
在平安银行网上银行完成风险能力测试 174
锁仓为什么有害无益 175
错过买卖点怎么办 176
第10章 认识期货的衍生品种——期权 177
10.1 期权的基础知识 178
什么是期权 178
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 179
美式期权和欧式期权 180
期权的其他分类方法 181
期权与期货的关系 182
期权的交易方式 183
标准期权合约的内容 183
什么是蝶式期权 186
揭秘二元期权 188
目前国内可投资的期权 190
10.2 期权选择注意事项 192
什么样的期权合约才是划算的 192
期权与标的物的紧密关联 193
期权交易小技巧 193
【深入学习】 194
如何进行期权仿真交易 194
有哪些网站显示期权相关信息 196 2100433B
本书是一本介绍期货相关知识的工具书籍,对期货交易的基本知识和投资分析等内容有一个较全面的介绍。
全书共包括10章,主要内容有:走进期货投资、认识期货交易所及期货的风险管理制度、期货的套期保值、期货交易实战入门、期货行情的基本面分析、期货行情图的认识、技术指标分析期货走势、期货价格运行趋势与买卖点的把握、期货资金管理策略与操作技巧以及认识期货的衍生品种——期权等。通过对本书的学习,读者可以快速地了解期货交易的要点和期货交易的实用技巧,让投资者在期货交易中更具有优势。
本书适用于所有对期货交易感兴趣的读者,甚至包括业余的投资者,如在校学生、职场员工和退休人员等。书籍中介绍的投资分析知识对于有一定基础的投资者也同样适用。本书也可作为金融培训机构的教材用书。
这本《钢材期货投资手册》,是由国泰君安钢材期货研究中心以及曲阳路营业部的几位同仁共同编写的。国泰君安钢材期货研究中心目前有专职研究人员4人,兼职研究人员1人,并与证券公司宏观经济研究、钢铁、房地产、建材建筑行业研究建立了业务协作关系。两年来,钢材期货研究中心已经开始受到以上海期货交易所为代表的自律组织机构、以钢铁网站为代表的专业现货研究机构、以证券基金公司为代表的金融研究机构以及以中央电视台为代表的权威媒体的关注和好评。2009年,获得上海期货研究所杰出产业(钢铁)服务分析师,上海期货研究所最佳钢材期货分析师,最佳宏观经济分析师,《证券时报》、《期货日报》评选的中国最佳钢材分析师等业内多个重量级奖项和荣誉;曲阳路营业部是公司钢材期货基地,该营业部利用其区位优势,抓住钢材期货上市的战略机会,立足于开发成熟的客户,在市场开发的过程中创新了一套独特的营销模式,建立了营业部的客户服务体系。本书既是研究中心有关知识体系、研究成果的梳理,也是曲阳路营业部和公司其他营业部开发钢材客户的经验总结,内容囊括了对钢铁产业链及钢材期货基本知识的梳理、钢材期现货价格体系的分析、套期保值和套利的交易策略,以及交易实战的风险管理、交易理念、经验和体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