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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能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本地经济税源和省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增值税、消费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非银行系统金融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七、负责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八、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九、负责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赋予的有关权限,负责完成交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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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家税务局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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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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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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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个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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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含税费 | 含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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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诊疗科牌

  • /
  • 1套
  • 3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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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家税务局机构荣誉

全市国税系统2003年度主要有获总局、省局以下各项荣誉:

一、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国税发〔2003〕99号):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二、中华全国总工会模范职工小家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三、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一级达标单位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

四、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团支部

五、省级青年文明号(浙国税教〔2003〕13号):

龙游县国家税务局计统征收科

常山县国家税务局计统征收科

开化县国家税务局计统征收科

六、全省税务系统文明单位(浙国税教〔2003〕14号):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计统征收处

龙游县国家税务局

江山市国家税务局计统征收科

开化县国家税务局

七、全省税务系统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统一考试受表彰个人(浙国税教〔2003〕18号):

叶义宾 郑水军 严青林 俞豪

八、2008年,获得了“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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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家税务局机构简介

衢州市国税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750人,其中党员421人,团员115人,占干部比例71.47%;本科以上学历219人,专科以上学历408人,占总人数的83.6%;35岁以下的青年干部263人,占干部比例的35.06%,是一支朝气蓬勃,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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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能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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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家税务局领导信息

姓 名:叶永青

职 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 工:主持全面工作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 工:协助局长分管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征收管理处、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直属税务分局、柯城税务分局、衢江税务分局

姓 名:方志良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 工:协助局长分管财务管理处、政策法规处、所得税处、稽查局(公安联络室)

姓 名:罗根寿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 工: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纳税服务处、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货物和劳务税处

姓 名:方晓青

职 务: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 工:协助局长分管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工会、团委、妇委会

姓 名:李志义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 工:协助局长分管收入核算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姓 名:项建华

职 务:副调研员

分 工:协助分管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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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是衢州市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全职能局,设置内设机构13个、直属机构3个、派出机构2个、事业单位2个。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设置13个内设机构,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承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

(4)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收入核算处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

(6)纳税服务处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

(7)办税服务厅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公告、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工作。

(8)征收管理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

(9)财务管理处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0)人事教育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11)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2)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13)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挂靠人事教育处,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根据工作需要,可在纳税服务处加挂纳税服务中心的牌子。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机构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设3个直属机构,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直属税务分局级别为正科级。

(1)稽查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para" label-module="para">

按照《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稽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的请示》(浙国税人〔2008〕5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规范稽查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批复》(国税函〔2008〕602号),稽查局设8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分别是综合科、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和举报中心。

(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para" label-module="para">

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设5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征收管理一科、征收管理二科、征收管理三科。

(3)直属税务分局

承担所辖纳税户的纳税申报核实、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及税款催报催缴、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工作。

直属税务分局设9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业务一科、综合业务二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税源管理五科、监察室。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派出机构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设置2个派出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1)柯城税务分局

承担柯城区范围内纳税户的纳税申报核实、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及税款催报催缴、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工作。

柯城税务分局设7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监察室。

(2)衢江税务分局

承担衢江区范围内纳税户的纳税申报核实、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及税款催报催缴、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工作。

衢江税务分局设7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监察室。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事业单位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设置2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

(1)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负责机关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调配管理。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负责局机关房产管理、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管理;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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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家税务局国税年鉴

2000-2006年,全市国税部门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按照“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融会贯通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国税工作成绩显著。全局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全面推进征管改革,简化办事环节,优化纳税服务,税务管理更加规范高效,办税更加方便快捷,国税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有力促进全市国税事业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全市国税部门七年累计组织国税收入80.85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51.1%。国税收入为增强地方财力作出重要贡献。

2000-2006年全市国税收入统计

单位:万元

年份

税收总收入

国税部门组织的收入

所占比重%

全市

市本级

全市

市本级

全市

市本级

2000

111333

56166

67159

33621

60.3%

59.9%

2001

158812

76686

83689

41131

52.7%

53.6%

2002

181403

89186

89939

45474

49.6%

51.0%

2003

215866

108660

101978

53888

47.2%

49.6%

2004

254692

127716

116714

61353

45.8%

48.0%

2005

297595

159998

155524

87908

52.3%

54.9%

2006

363123

192904

193463

109918

53.3%

57.0%

合计

1582824

811316

808466

433293

51.1%

53.4%

注:市本级数据均包括衢江区(下同)

2000-2006年国税部门为地方政府提供财力统计

单位:万元

年份

地方财政总收入

国税部门组织的

所占比重%

地方财政收入

全市

市本级

全市

市本级

全市

市本级

2000

103378

48334

44904

20209

43.4%

41.8%

2001

141527

62807

49159

21274

34.7%

33.9%

2002

184820

86927

53506

26112

29.0%

30.0%

2003

232139

110343

56168

28117

24.2%

25.5%

2004

260155

126971

58545

29558

22.5%

23.3%

2005

322014

166246

71655

38441

22.3%

23.1%

2006

384185

196076

81391

42728

21.2%

21.8%

合计

1628218

797704

415328

206439

25.5%

25.9%

七年来,全市国税系统大胆探索与创新,积极开展税收征管改革,2001年在全省率先实现以市(地)为单位的集中征收,初步实现税收的集约化管理。坚持科技兴税,依托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大力推行电子申报、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等,切实增强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办税效率。同时,国税机构作较大调整。2001年2月,撤销原衢县国家税务局,并入市本级。2003年4月,调整机构编制,撤销征收局、管理局,设立衢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2004年1月,市局迁入新国税大楼(新安路20号)办公,改变原来市局机关、直属分局和稽查局分散办公的局面。2004年12月,完成车辆购置税费改革人员划转接收工作。全市有14名原稽征人员经考试考核转入国税部门工作。2006年2月撤销纳税评估科,将评估人员分散到各税源管理科。2006年9月将综合档案室划归市局办公室。

全市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丰硕成果,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先后有4个单位(项目)被授予国家级文明(先进)荣誉,有11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或青年文明号;2004年被衢州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行业;2005年被衢州市委委评为“2001-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衢委办[2006]96号);2006年被衢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确认继续保留“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衢文明[2006]12号)及被省局评为“管理创新活动”三等功(浙国税人[2006]130号)。

一、组织收入

国税部门负责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中央级金融保险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多年来,市国税局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原则,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方针,切实履行组织税收收入职能。强化税源管理,不断完善重点税源监控机制,将62户年纳税400万元以上企业列入市局监控范围;改进税收预测方法和分析手段,采取GDP税收负担率法、弹性系数法、同期比较法等综合预测方法,进一步提高分析预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此外,严格执行新的税收征管法,着力清理和防范欠税。对欠税户采取查封银行帐户的强制执行措施,对一批查封、扣押的商品和货物进行公开拍卖;依法对全市欠缴税款超过100万元的企业在衢州日报等报刊进行欠税公告;实施对欠税企业法人代表阻止出境备案制度等清理欠税措施。2006年实现全年无新欠税,市本级国税入库税收109918万元,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同比增长25%,增收主要来源于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个人利息所得税,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80%、377%、51%,31%。

2000-2006年全市各单位组织国税收入统计

单位:万元

年份

市本级

龙游

江山

常山

开化

2000

33621

9601

13922

5551

4464

2001

41131

11946

16773

7113

6726

2002

45474

10429

18647

8096

7293

2003

53888

12542

19016

9411

7121

2004

61353

14848

22811

9662

8040

2005

87908

17572

12826

27000

10218

2006

109918

20010

15502

33460

14573

合计

433293

96948

119497

100293

58435

2000-2006年全市国税主要税种征收情况统计

单位:万元

项目   年份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增 值 税

60767

75261

80372

88327

100800

131848

160131

消 费 税

213

1149

775

2275

2470

2476

2519

营 业 税

2249

1797

947

200

0

0

0

企业所得税

1246

332

2829

6203

8043

8475

12352

涉外企业所得税

464

1233

779

710

521

438

1467

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

2220

3917

4237

4263

4880

5270

6734

车购税

7017

10260

合 计

67159

83689

89939

101978

116714

155524

193463

2000-2006年分企业经济类型税收情况统计

单位:万元

项目   年份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国有企业

19793

23554

22295

25600

28814

35874

35129

集体企业

5570

3133

2800

1668

2524

2466

2771

股份合作企业

5811

291

1193

904

753

989

1082

联营企业

69

83

59

49

41

24

24

股份公司

19689

33085

33044

39500

44422

59401

75499

私营企业

5944

9621

16416

20287

27267

33720

42945

个体经营

7128

8407

8424

8419

8790

9805

12153

港澳台投资企业

639

532

1380

1361

1038

1284

1667

外商投资企业

2516

4983

4328

4190

3065

4813

11859

合计

67159

83689

89939

101978

116714

148376

183129

巨化集团公司增值税入库情况统计

单位:万元

年份

项目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增值税

14329

17740

17721

19727

23021

28793

31889

占全市比重

24%

24%

22%

22%

23%

19%

16%

二、征管改革

七年来,市国税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为宗旨,以规范执法、便捷高效办税为目标,着力推进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2001年4月,推行“以市为单位集中征收”的税收征管改革,在全省率先建立“集中征收、一级稽查、分级管理”的税收征管新模式。2002年后,新征管模式不断完善。改革以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为核心,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相配套,全方位立体推进。首先建立高速广域网络,完善银税联网制度,建立以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等电子申报方式为基础的现代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制度,实现以市为单位的信息集中处理。继而试行以市为单位的人财物集中管理。随后建立与集中征收相适应的组织体系,设立专业性的征收、管理、稽查机构。通过减少县局内设机构、压缩机关人员、按照专业化管理的思路调整基层征管机构。市局撤销征管分局,设立征收局、管理局二个直属单位,2003年4月两局合并设立直属分局。2006年2月撤销纳税评估科,将评估人员分散到各税源管理科。全市建立一体化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税收征管实现以专业化为主、综合性为辅新格局。改革后出现四个方面显著变化:一是数据处理高度集中。全市征管信息高速广域网进行集中处理和分析,电子数据采集面有效拓宽,信息数据广泛共享,税收监控能力大大提高。二是征收场所适度集中,运用因特网和多元化申报方式,建立虚拟办税服务厅,使申报纳税突破地域限制,实现全市一个报税中心。三是统一规范、合理分解基层执法权力。合理划分基层征管机构职责和岗位,业务重组,征、管、查机构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执法透明度和规范性大大提高,执法随意性和执法干扰减少。同时,实施税务检查的部门、次数、人数明显减少,有效避免重复检查。

三、税收管理

实行分税制财税体制,国税部门负责以增值税为主的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征管。2002年1月1日起新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

2000年以来,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化,税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有新突破,基础管理显著增强。征管质量考核涉及征、管、查各部门、各环节,考核指标分解到岗、到人;户管台帐、户管资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登记情况、申报停(歇)业户、欠税户进行实地抽查;健全与工商部门的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渠道,加强对业户的源头控管,每月根据工商登记信息进行逐户实地催办。结合定额工作和银行网点申报的推行,开展大排查,广泛清理漏征漏管户,盘清管户底数,加强零星税收管理。06年度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共与37个单位签订代征零星税收协议,涉及代征人员43人.全年共征收零星税款778万多元。 (做好税收征管档案工作,建立综合档案室,对现有档案实行分类管理,制定不同的归档办法。取消税收专管员,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其工作内容、要求、目标和奖惩措施,并按属地原则,设立税源管理科,将所有纳税户管理任务分解到人,做到管户和管事的有机结合。深入推进以征管“六率”(即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欠税增减率、处罚率)为核心的征管质量考核体系建立与实施,税收管理水平稳步提高。运用CTAIS(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季度分析、点评机制,不断加强对各项指标的分析和指导,使考核指标更加科学、准确、及时、合理。

四、税务稽查

2001年4月开始实施以市为单位的一级稽查体制,将原龙游、江山、常山和开化稽查局分别改设为检查五科、检查六科、检查七科和检查八科,市局稽查局增设协查、涉外税收检查科等内设机构,配备专人负责金税工程协查子系统和全国大要案的协查工作。实行主查、协查制。按照税务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的工作要求,初步建立职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稽查机制。2002年1月恢复县级稽查局建制,各县增设协查股,进一步完善以市、县为单位的全市一级稽查体制。建立健全执法状况动态报告和监控机制。实行增值税定项稽查、稽查工作底稿制度和稽查审理工作规程,探索涉外税务审计式检查,对个案进行稽查成果分析、总结,提出完善征管建议。普遍实行查前辅导、查中限时、查后提醒,督促企业自查自纠,提高纳税遵从度,维护其合法权益。落实稽查执法责任,严格实行稽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大要案首查责任制和案件查办分工负责制的尝试。实行重大案件查办责任制和督办制度。发挥电子计算机和现代信息技术在国税稽查领域的作用,建立完善的稽查信息化管理体系。2001年起,使用税务稽查管理信息子系统、金税工程协查子系统、CTAIS软件系统稽查模块、税务稽查案件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化手段进行全程管理、监控案件的查处情况。

2000年以来,先后开展打击虚开、伪造、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行动,着力抓好税负明显偏低企业、重点稽查监控企业以及摩托车行业、跨地区经营集团企业及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企业、民政福利企业等12项税收专项检查。七年间,全市共组织税务检查8382户,查出有问题户3197户,补缴税款、罚款12139万元;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0多件,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十几人。其中浙江贺村集团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徐金葵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案发于1995年10月至1997年8月),虚开进销项价税合计总额达8.2亿元一案,被命名为衢州“8·16”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由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督办。该案是迄今为止我省已查获的税收个案中案值最大和个案中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最大(1.59亿元)的涉税犯罪案件。 2004年8月,该案已由公安部门移送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2006年又有命名为衢州“8·10”大案,我市稽查人员自2006年8月份起,对辖区内388户受票企业涉嫌接受虚开的3240份运输发票情况进行了查证,查处结果为:其中假票3122份,金额78878817.67元,已抵扣税款5485318.64元,查补入库增值税税款5518069.30元(自查补税4208385.06元、留抵转出税额497352.90元,立案查处追缴增值税税款812331.34元);入库所得税税款1078597.85元,调减亏损额2486903.31元;处以罚款810080.63元,加收滞纳金410896.76元,有力地打击了涉税犯罪行为。2006年,全市稽查部门共组织查处纳税人591户,查补税款、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合计1203.90万元(剔除年末核销金额422.64万元),其中市本级稽查局共组织检查各类案件281件,共计查补收入701.26万元,同比增长77.56%。

2000——2006年衢州市国税稽查情况统计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全市

本级

全市

本级

全市

本级

全市

本级

全市

本级

全市

本级

全市

本级

检查户数

2503

1205

1940

1164

1377

625

768

386

690

358

513

188

591

281

有问题户数

984

80

411

215

433

270

353

160

330

149

301

91

385

173

结案数

1076

113

378

198

395

240

350

149

281

103

285

80

381

169

结案率%

109

141

92

92

91

89

99

93

85

69

95

88

99

98

应补税罚款

1703

581

1606

585

2740

1970

1397

639

2161

161

1329

394

1203

701

实际入库

1699

545

1686

688

2366

1604

1517

638

1915

163

1285

336

1211

703

入库率%

99

94

105

118

86

81

109

99

89

101

97

85

101

100

50万元以上案件

5

3

4

3

2

1

7

2

1

移送案件

9

24

19

20

19

12

6

16

7

19

9

10

3

专职稽查干部

244

31

189

68

174

70

152

61

29

61

143

54

143

56

占干部总数比例

34

27

25

27

23

26

20

23

19

23

19

20

19

21

【坚持税收经济观 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多年来,市国税部门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努力实现税收与经济的良性发展。一方面及时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七年共落实流转税优惠政策的企业889余家,资源综合利用、民政福利及森工企业等累计退税100872万元,免征销售额647583万元。其中市本级税收优惠政策退税23612万元,为其他企业办理免征销售额414811万元。另一方面,全面落实“工业立市”战略,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奉行文明、高效的的办税方针,为外来投资者营造公平、公正、简便、快捷的纳税环境。

【税收执法评估】税务部门对自身执法活动设立63个评估指标,对税务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税务管理、征收监控、税务检查、行政处罚和税务行政救济等方面进行审核,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评定税务机关各项具体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建立执法状况动态报告制和预警制,实现对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实时监督和管理。每项指标设定标准率、预警率和整改率,标准率均为100%。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市国税部门实施。至2006年底,全市国税部门自评执法项目累计达到668万多项(户、件或份),市局组织多次重点评估。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税收执法状况预警通知书,整改意见书,整治意见书。

【全程服务制度】纳税人进国税部门办税,经全程服务台登记,整个事项所有环节、全部流程都由税务机关内部各责任人限时完成。对各涉税事项进行“业务重组,简化流程”改革,由此增加即办事项14个,限时服务事项达到31项,涉税审批环节减少161道,简并各类报表11个,涉税审批资料减少82种(次)。同时建立全程服务相关制度,形成AB岗制度、无缺位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和首办责任制度等8项服务承诺体系,细化岗位职能,开发“全程服务管理和监督信息系统”,对全程服务从受理、承办、回复各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考核。至2004年,全市共有13类、168项涉税事项纳入全程服务审批系统进行流转,累计受理非即办涉税事宜9152件次,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审批效能大大提高。

【一窗式服务】2003年开始,在办税大厅设置“一窗一人一机”即一个窗口、一个人员、一台微机的“一窗式”服务,就可受理并办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全部事宜,包括受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纳税申报和IC卡报税和税款征收、进行票表比对及比对结果处理等。从而解决原先纳税申报分别要到报税、认证、申报三个窗口排队办理的现象,大大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

【多元化申报】1999年以前,纳税人均直接上门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纳税事项,费时费力。2000年以后,市国税部门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先后推出邮寄申报、银行网点申税、网上申报、电话申报以及代理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方式,如同建立一个申报方式的“超市”,供纳税人自行选择,十分方便快捷。目前,多元化申报方式已得到广泛推行,全市3337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全部所得税纳税人均实行网上报税,个体双定户的银行网点申报、电话申报率达到94.2%。全市非上门申报率达到96.3%。

【电子自助税收服务系统】由本局自行成功开发,拓宽了网上服务渠道。该系统项目内容包括纳税申报、政策法规公告以及税务局简介、办税指南、投诉举报、税务邮箱等版块,设置国税下载中心专栏,纳税人能随时下载到需要的办税软件和相关电子信息、表格等。同时,与业务重组工作相结合,开发网上文书服务系统,将所有涉税事项的办理流程、所需资料、承诺期限等予以公布,纳税人还可自行下载或填写各类申请表,直接填报后提交国税机关流转审批。

【纳税无纸化】2000年以来,市国税部门积极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税收征管手段的科学化,将纳税人、税务、银行、金库等方面在税款征收、缴库、核算过程中,由原来人工开具或打印传递纸质纳税凭证、手工核对等,改变成税务、银行、金库联网,信息交换全部采用电子信息,完税凭证普遍采用一联式电子转账完税证,实行电子数据网络化传递和三端一体化专业软件系统的计算机比对核算,大大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纳成本,方便纳税人。全市纳税无纸化于2002年率先在个体定额纳税户中施行,2004年12月起在市本级纳税户中推行。

【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革除弊端、发挥优势、明确职责、提高水平”的原则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逐步建立的一种税收管理制度。该制度将管事与管户结合起来,重在管事。明确税收管理员的税源监控职能,其职权主要是负责所管辖税源户的日常管理职能,包括日常检查、信息采集、资料核实、纳税辅导等,而不管税款征收、减免税审批和立案涉税案件查处的“三不管”,摒弃原税收专管员各税统管、各事统抓,集“征管查”权力于一身的弊端,同时也较好地解决在以市地为单位集中征收征管模式下出现的“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目前,市本级共有120余名税收管理员,占一线执法人员的70%以上。

【纳税评估】从2002年5月份起,市国税部门推出税收管理和服务的一种新形式---纳税评估,并相应成立纳税评估科。开展评估工作时,税务人员一般不用到企业现场,只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申报资料、财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分析和评定,帮助纳税人发现错误并及时改正。2005年,开展了对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资抵扣重点大户的专项评估。从纳税评估工作的效果看,强化了税源分析和监控管理,提高了增值税征管水平,促进了增值税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出口退税】七年间,全市共办理出口退(免)税116935万元,出口企业户数也由2000年的47户增加到2006年的200多户。七年来,出口退税政策不断改革和完善。自2001年1月1日起,将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管理办法从 “先征后退”改为“免、抵、退”。随着我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退税指标不足给企业资金周转造成一定影响,对此,我市于2002年出台出口退税托管贷款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2003年,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实行电子化管理,并正式启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有效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2004年,国家进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新机制。2004年全市陈欠退税10244万元全部通过国税退给企业,当年退税也及时办结,做到不欠新账,促进全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2000-2006年出口退税情况统计

单位:万元

市本级

龙游

江山

常山

开化

全市合计

2000

3020

250

800

340

541

4951

2001

3980

200

700

570

250

5700

2002

5420

869

1468

666

826

9249

2003

6520

2971

2237

2356

1446

15530

2004

12492

4432

2659

3554

1950

25087

2005

11139

4531

3319

3036

2294

24319

2006

13576

7462

4126

4239

2696

32099

合计

56147

20715

15309

14761

10003

116935

【 涉外税收】2000年以来,全市利用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方面取得良好成效,截止2006年末,全市入库涉外税收43655万元,其中市本级入库17438万元(包括原衢县)。

2000---2006年全市涉外税收征收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全市

3155

5515

5708

5551

4103

13526

6097

市本级

1235

2314

1946

2491

1836

5366

2250

常山

297

461

767

157

475

1608

696

龙游

1168

1304

1010

1907

1349

2426

1825

江山

370

1345

1954

968

434

2563

1098

开化

85

91

31

28

9

1563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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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家税务局县局简介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江山市国家税务局

一、机构、组织设置情况

内设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政策法规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计划征收科等8个科室和稽查局、信息中心2个直属机构。

设立党组一个,内设机关党委一个,下设党支部8个。工会、妇委会、团委组织健全。

二、人员情况

目前,江山国税局正式在册干部职工154人,其中公务员146人,还有离退休干部职工41人,全体干部职工平均年龄40岁。女干部职工28人,占18.18%。学历情况,其中研究生3人,本科生91人,专科生51人,;在读的研究生2人、大学本科6人。大专学历以上人员145人,占全局干部职工总数的94.16%。在职党员85人,团员3人。党组成员5人,副书记、副局长徐宗祥(主持工作),副局长李安民、胡云辉,纪检组长王元洪、总经济师应益忠。

三、办公情况

办公地点设江山市中山路148号。国税办公大楼于1998年11月动工,2001年5月顺利竣工,建筑面积5641平方米,局部9层、主体7层。建筑面积600平方米的干部食堂于2004年1月份投入使用。

人员全部集中在一幢大楼办公。二楼为办税大厅、计划征收科,三楼为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政策法规科,四楼为局领导、办公室,五楼为人教科、稽查局、信息中心,六楼为监察室、税源管理一科。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龙游县国家税务局

龙游县国税局于1994年设立。1997年9月税务机构进一步分设,国税工作正式独立运作,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广大纳税人的积极配合下,我局知难而进,团结拼搏,连年都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税收工作任务,有力地支持了龙游地方经济的发展。

一、干部队伍情况

我局现有干部142人,其中离退休干部22人,在职干部120人,基本实现干部年轻化、知识化、革命化;全局35岁以下干部有40人,占在职干部的33.3%;大专以上学历干部有114人,占在职干部的95%;取得中级职称有56人,占在职干部的46.7%;中共党员79名,占在职干部总人数的65.8%;团员12名。干部队伍政治、业务整体素质逐年提高,我局连续在2001年、2002年全县经济主体评议经济执法服务部门活动中,综合评议成绩名列全县42家被评议单位之首,2003年、名列22家垂直管理单位之首;2004年、2005年被龙游县委县政府评为“最满意单位”,在2000年被龙游县委、县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2002年被衢州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2005年被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办税服务厅自1995年已连续十一年被团中央、国税总局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下属稽查局在1998年、1999年被省国税局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在机构、编制、经费、领导干部的职务审批等四个方面实行垂直管理。局领导班子由六位同志组成,田亮同志任党组书记、局长,龚岳成、童卓茹、傅建明同志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徐东高同志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士军同志任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局机关内设九个科室,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政策法规科、税源管理科一科、税源管理二、三科、计划征收科,以及稽查局、信息中心二个直属单位。

同时,我局还建立健全了党团工妇组织,机关党委下设四个党支部,局团委、工会、妇委会分别设立了活动小组,为丰富干部职工业余生活,推进税收中心工作奠定了基础。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常山国家税务局

常山县国税局现有在编正式干部职工91人,其中党员65人,占7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90人,占99%,其中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59人。县局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法规科、管理一科、管理二科、管理三科、计统征收科等内设机构,还设有一个派出机构稽查局和一个事业单位计算中心。

自国、地税机构进一步分设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带好队,收好税,促发展”的税收工作思路,紧扣新时期全省国税64字工作要求,提出了“制度先进,管理科学,执法规范,服务优良,健康向上,作风硬朗,环境优美,配置合理,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优质高效,生活安康”的48字常山国税发展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原则,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连年全面完成税收任务,2005年组织收入1275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9.83%,同比增长32.02%;2006年的税收计划为14350万元,预计完成15800万元。

我们在组织税收收入的同时,不断加强国税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化社会承诺服务,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当好“服务员”,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信任和好评。2004年,被共青团浙江省委和省国税局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衢州市委市政府“创平安县、创满意司法环境”先进集体,被市爱委会评为市级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复评为文明单位,县爱委会卫生先进单位,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学习型机关。

2005年,被评为浙江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浙江省财贸系统先进工会集体,省爱卫会省级卫生先进集体,直属二支部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县政法委、综治办“创平安常山先进集体,县委组织部、总工会先进基层工会,局妇委会被县妇联评为妇女工作先进集体。

2006年,被评为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被浙江省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评为浙江省巾帼建功文明示范岗,被浙江省综治委评为省治安安全示范单位,衢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四五”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县委县政府授予“平安常山”先进集体,局机关支部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县委宣传部评为基层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局妇委会被评为妇女工作先进集体。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开化县国家税务局

开化县国家税务局位于钱塘江的源头开化县境内,这里山清水秀,风景优美,有“山水灵秀境、诗画钱江源”的美妙意境,纯朴的民俗风情赋予了开化国税人求实的性格和务实的作风。近年来,开化国税在省局和衢州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带好队、收好税”这个主题,全面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十六字方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总揽全局工作,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不断开创出税收工作新局面。1997年8月27日,开化县国家税务局单设,现全局共有8个科室、2个直属单位,正式在编干部119人,其中公务员116人,离退休干部17人,干部职工平均年龄42岁。大专学历以上人员109人,占干部职工总数的91。6%。在职党员74人,是一支年纪轻、素质高、战斗力强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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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能文献

雷州市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制度 雷州市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制度

雷州市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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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充分发挥资 金的使用效益,保障税收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税务系 统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雷州市国税系统的财务收支活动。 第三条 全市国税系统实行 “统一管理, 统一核算 ”的财务 管理体制。 办公室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的财务工作。 第四条 财务部门应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进行独立核 算。 财务部门内人员分工要遵循会计和出纳分设、钱和物分别 管理、职责和权限明确且能相互制约的原则。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财务部门年初应根据局的职责、工作任务和财力 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即单位预算。 第六条 按照经费领拨关系和国家税务总局对预算单位划 分的原则,我局为基层预算单位,办公室和基层税务分局为报 帐单位。 第六条 全市国税系统实行 “收支统一管理、 按

天津国家税务局系统2018年度 天津国家税务局系统2018年度

天津国家税务局系统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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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 2018年度 拟录用公务员公示公告 根据 2018 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有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确定 刘畅等 200人为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拟录用公务员,现予 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 2018年 5月 15 日 -5 月 21日 (5 个工作日 ) 监督电话: 022-24465673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 16 号 邮政编码: 300010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8 年 5 月 14日 附件: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 2018年度拟录用公务员名单 序号 拟录用职 位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学历 毕业 院校 工作经历 备注 1 科员(一) 3001100 刘畅 男 1282390 50314 硕士研 究生 山东师范 大学 / 应届毕 业生 2 01145 杨永

衢州市建设局地址

衢州市府东街386号;邮编:324000。

衢州市建设局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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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机构简介

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英文名称为Qu Zhou Municipal Trade Association Of Building Industry,简称QABI。

协会的性质: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下称本协会)是衢州市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建筑业相关的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科研、院校等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市性行业组织、是经衢州市民政局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协会的宗旨: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坚持为全市建筑行业企业服务,团结和联合全市建筑界各方面力量,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做好行业服务、自律、维权、协调工作。及时反映企业的意愿,为全市建筑行业企业提供信息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协调行业内部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指导企业的健康发展。

衢州市建设局是本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对本协会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衢州市民政局是本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对协会实施年检和监督检查。

协会住所在衢州市荷花三路34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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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水利局单位地址

地 址:衢州市民航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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