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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机械安全基础知识,力图从安全的角度和着眼点去阐述各类机械安全的基本规律与共性问题;第二部分为起重安全技术,围绕起重机和起重作业的安全,分析起重事故,介绍起重机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检验和报废、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起重机工作机构安全工作原理、桥架式和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以及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等;第三部分为常见危险机械,如磨削机械、木工机械、压力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
第一篇 机械安全导论
第一章 机械安全概述 "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一节 安全系统的认识方法 "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二节 机械的组成规律与机械的状态 "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三节 由机械产生的危险 "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二章 实现机械安全的途径 "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一节 机械设备的安全卫生基本要求 "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二节 设计与制造的本质安全措施 "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三节 安全防护措施 "para" label-module="para">
第四节 履行安全人机工程学原则 "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五节 安全信息的使用 "para" label-module="para">
第六节 机械安全标准 "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三章 机械安全的风险评价原则 "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一节 风险评价的程序 "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二节 风险评价的信息
作/译者:袁化临 袁化临 出版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0年01月
ISBN:9787563807796 [十位:7563807799]
页数:212 重约:0.382KG
定价:¥25.00
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一、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1、起重作业属于特种作业,起重司机、指挥员、司索(挂钩)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许上岗作业;2、起重作业时,必须有指挥员、起重司机、司索员...
谓“起重机械”,国家列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的起重机械是怎样规定的?国务院2003年3月11日颁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是这样规定的:“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
谓“起重机械”,国家列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的起重机械是怎样规定的?国务院2003年3月11日颁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是这样规定的:“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
起重机械安全基础知识
声明:本文档系从互联网搜集仅供个人学习之用,请勿用作其他用途。 何谓“起重机械” ,国家列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的起重机械是怎样规定的?国务院 2003 年 3 月 11日颁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 373 号),是这样规定的: “起重机械, 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 其范围规定为额 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 0.5t 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 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 于 2m 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由此看出,国家对起重机械的安全是极为 重视的,并给出明确的监察范围。 1 起重机械的工作特点及其分类 起重机械是以间歇工作方式,升降物件或提升并在限定范围内运移物件的。 起重机械是现代工业生产不可缺少的设备, 被广泛的应用于各种物料的起重、 运输、装 卸和人员输送等作业中。全国起重机械的保有量约 25 万台左右。全国有起
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措施
青岛海湾大桥四合同 起重吊装机械安全作业措施 一、怎样安全使用起重机械? (1)司机和操作人员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并经有关部门颁发合格证后才能 上岗作业,做到专机专人。 指挥人员在作业前要熟悉所指挥机车的性能和了解所 吊构件重量、现场周围环境。 (2)操作人员对起吊的构件重量不明时要进行核实,不能盲目起吊。起吊 连接在固定物上的物件, 或埋在地下不明重量的构件, 及与地面冻结的构件, 必 须采取技术措施后再起吊。 (3)起重机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 电线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规定。 (4)起重机操作人员在操作时,精神要集中,要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在 发现有信号不清或错误时, 可以拒绝执行, 要问清后再执行操作。 在一般情况下 起重机司机设二个人, 一个人在机上进行操作, 一个在机车周围进行监护。 在作 构件安装时可设高空和地面两个指挥人员。 (5)起重机使用的钢丝
为保证安全生产,本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等,一般应满足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
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已经2006年11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0年7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2006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公布)予以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械安全状况评估的一般要求、程序和方法、评估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