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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万华禾香板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绿林认证有限公司、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久盛地板有限公司、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隽翔木业有限公司、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上海木材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南京林业大学木材及其制品测试中心、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千年舟新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三威林产工业有限公司、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玛格家居有限公司、广东耀东华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元汇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之湘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巴洛克木业(中山)有限公司、江苏德鲁尼木业有限公司、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易县圣霖板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福湘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大卫木业有限公司、南宁科天水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肇庆市现代筑美家居有限公司、江西省百源木业有限公司、浙江焱木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新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船老大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国旭林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森茂竹木业有限公司、江苏佳饰家新材料有限公司、廊坊兴山木业有限公司、湖北方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威华木业有限公司、河北金秋木业有限公司、山东爱格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石家庄华杰木业有限公司、南京雷伯特翔事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索菲亚家居湖北有限公司、广州市盈尔安防火材料有限公司、遵化市阔旺木业有限公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郑州)。
主要起草人:吕斌、黄安民、贾东宇、王国蜀、付跃进、吴盛富、李伯涛、邓侃、倪月忠、叶家豪、雷海、詹先旭、张仲凤、徐漫平、曾志高、袁同琦、张世锋、孙小苗、许金飞、张挺、魏云和、宫成、毕海明、吴德伟、吴福社、唐斌、曾敏华、刘忠会、戴炎梅、陈祥君、林德英、姚红鹏、许海玉、杨帆、赵丽媛、邹献武、程献宝、周勤、曾珍、李阜东、邢新婷、金钰、于文杰、张博、蒋卫、曾灵、钟耀灿、金国君、潘德望、魏明、孙力、黎小波、刘海良、刘建文、王兰纯、刘启军、肖学兵、王国志、吉军、彭志军、雷金祥、高鑫、萧腾鸿、龚建钊、卜立新、林秋兰、余长波、王晨、由佳、陈倩、唐利娜、秦烨、王志平。 2100433B
2021年3月9日,《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发布。
2021年10月1日,《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实施。
这个问题太专业了,我帮你查询了一下。大家认为的国家最严格的环保标准是美国加州的CARB认证和日本的F****级标准 。日本F****级:0.3mg/L(毫克/升);美国的CARB认证:0.05PPM(...
安全的话,直接根据国标来看就好了。现在很多地板都有做过相关的检测的,拿那个结果直接和国标对比一下就知道了。举个例子,世友地板甲醛释放量≤0.5mg/L,比国标低了三分之二,这个就完全合格,而且是优品了...
1,穿孔萃取法。2,干燥器法。3,气候箱法。 根据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试验方法及限量值国家标准GB/T18580-2002规定中说明,仲裁时采用气候箱法。 目前国内市场普遍使用气候箱法人造板甲醛...
人造板材甲醛释放量检测结果统计与分析
人造板材甲醛释放量检测结果统计与分析
人造板材甲醛释放量检测结果统计与分析
对用于室内装修的各种人造板材的甲醛释放量情况做了一个统计分析,包括各种板材甲醛释放量的分布情况、不合格率的百分比等,并归纳了造成甲醛释放的各种原因以及相应的改进措施。
行业标准《人造板及其制品气味分级及其评价方法》(LY/T 3236-2020)规定了人造板及其制品气味分级及其评价方法的术语和定义、试验装置、检测室环境、评价人员、试件制取、试验方法、气味分级和检验报告。该标准适用于人造板及其制品,包括人造板素板、饰面人造板、木质地板、木质墙板、木质门和人造板制品等。
行业标准《人造板及其制品气味分级及其评价方法》(LY/T 3236-2020)的制定,可促进人造板及其制品品质提升,满足消费者新需求,对推动行业健康快速的发展至关重要。
人造板及制品的气味主要来源于木材本身、表面装饰材料、胶黏剂、添加剂以及制品的封边条等原辅材料以及加工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受环境温度、湿度、空气流速、光照和储存环境等影响,气味程度不同。在食品、化工、纺织、皮革等诸多领域,已有相关标准规定了产品的气味及其测试方法,在中国以外已有相关组织对木制品的气味进行评测,然而截止2019年,在中国还没有人造板及其制品的气味的相关标准。因此,制定了行业标准《人造板及其制品气味分级及其评价方法》(LY/T 3236-2020)。
标准计划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科发〔2018〕63号文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8年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将《人造板及其制品气味分级及其评价方法》标准列入2018年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2018-LY-158”。行业标准《人造板及其制品气味分级及其评价方法》(LY/T 3236-2020)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起草阶段
2018年7月,起草小组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该次会议,首先由标准项目主持单位对前期气味研究工作进行了汇报,然后组建了起草小组,讨论了标准的框架,并制订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进度和详细分工。
2018年7—10月,起草小组组织进行了市场调研和资料收集。收集到的标准和资料显示对于产品气味评价的方法主要是以嗅觉法为主,此方法是基于1972年日本颁布的《恶臭防止法》分级,即将样品存放在一定体积的密闭容器中,在恒定温度下放置一段时间,通过人的嗅觉识别气味,进行等级判断。嗅觉法能够较快对样品的气味进行识别,但对检验人员的专业技能要求较高,因此,从事气味检测的工作人员应经过系统的训练和考核,不能有嗅觉缺陷,不能是吸烟爱好者,不能用重香味化妆品等,且应定期对试验人员的嗅觉进行比对。由此可见,对气味评价都采用嗅觉法,因此,起草小组基本确定以嗅觉法作为本标准的评价方法,起草了该标准。
2018年10月,起草小组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对标准初稿进行了讨论,重点讨论了试验装置、评价人员的要求、试样制备以及测试方法等,建议评价小组由3名或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增加带有封边条的人造板制品类产品,并将测试流程图用文字形式描述。
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起草小组对标准初稿进行完善,进行模拟试验,对标准中的不足之处进行了修改,完成了第二稿。
2019年5月,起草小组召开了第三次工作会议,起草小组根据模拟试验情况进一步讨论了标准的内容,重点讨论了实验装置、评价人员的选择、实验方法以及气味等级判定等,建议增加广口玻璃瓶和干燥器的相关示意图及标准要求,用统一标准测试溶液对评价人员进行鉴别,建议增加评定结果存在较大差异时,应重新取样进行检测的规定,将气味等级由1-5等改为0-4等,同时重新梳理了气味等级之间的描述。
2019年5—8月,起草小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验证试验,提供了验证结果,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19年8—11月,起草小组收集相关产品送三家检测机构进行模拟实验。同时发出征求意见稿500份,收到返回意见单位50个,其中4个单位提出了意见,总共13条,起草小组采纳大部分反馈意见并根据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
2019年12月,在北京召开了标准审查会,起草小组在标准审查后,根据审查会议纪要专家的意见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报批稿。
发布实施
2020年12月29日,行业标准《人造板及其制品气味分级及其评价方法》(LY/T 3236-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
2021年6月1日,行业标准《人造板及其制品气味分级及其评价方法》(LY/T 3236-2020)实施。
行业标准《人造板及其制品气味分级及其评价方法》(LY/T 3236-2020)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规则起草。
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林业大学、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耀东华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三威林产工业有限公司、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元汇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久盛地板有限公司、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德鲁尼木业有限公司、广州天之湘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吉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易县圣霖板业有限责任公司、北美枫情木家居(江苏)有限公司、湖南福湘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市贝辉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大卫木业有限公司、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巴洛克木业(中山)有限公司、浙江良友木业有限公司、广西国旭林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美森源红木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美康三杉木业有限公司、广东威华木业有限公司、索菲亚家居湖北有限公司、瑞通高分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吕斌、黄安民、刘如、李新兵、付跃进、张玉萍、沈隽、李伯涛、陈松武、张仲凤、张世锋、李光荣、雷海、刘元强、宫成、程杰、潘孝贞、吴福社、曾敏华、魏云和、邓侃、王晨、贾东宇、甘莉莉、刘忠会、戴炎梅、晁久、倪月忠、樊娜、陈祥君、葛亚、许海玉、杨帆、赵丽媛、邹献武、程献宝、周勤、曾珍、李阜东、邢新婷、余光明、张博、孔笑明、蒋卫、纪娟、林德英、葛晓海、黎小波、陈娟、叶昌海、周恒、肖学兵、淳华、林秋兰、由佳、陈倩、唐利娜、秦烨、王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