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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四川构想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8日正式成立。本公司的前身为德阳市建筑规划勘测设计院,属市直属事业单位,是德阳建市历史最悠久的建筑设计单位,2009年根据国家政策改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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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阳锦虹建筑房产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华山南路8号 主营:建筑五金、水暖器材、五金工具、交电、日杂、化工产品及原料、油漆、涂料等批发零售 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请采纳一下,谢谢!
四川德阳全力建设
四川德阳全力建设“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样板示范区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1-05-11 07:51:15 既要量的突破 更要质的飞跃 四川德阳全力建设“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样板示范区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 截至 2010 年,全市拥有 5个中国名牌产品、 85个四川名牌产品,名牌总数位居全省第 二;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 1663.3 亿元,同比增长 30.4%,工业总量排名全省第二⋯⋯ 作为四川震后工业重建的主战场,德阳不仅走过了一段“从悲壮迈向豪迈” 的奋斗历程,更 闯出了一条以质量提升拉动产业腾飞的振兴之路。 近一年多来,被誉为 “西部鲁尔”的四川德阳捷报频传: 东方电气与印度签订 166台直 驱式风电设备供货合同, 这是我国风电整机设备首次大批量走出国门; 剑南春实现季度销售 收入 22亿元,大幅刷新历史同期纪录;德阳经开区成功跻身“国家级”,全力冲刺千亿园 区,, 立足于质量提升、
四川中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中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座落于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向林乡向林街184号,地理位置优越。公司成立于2004年08月12日,注册资金1.2亿元整。公司经济实力雄厚,公司现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等资质。
德阳益地测绘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服务型企业,公司位于德阳市旌阳区。
德阳益地测绘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变形与精密测量、市政工程测量、水利工程测量、线路与桥隧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矿山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等。
北京中色测绘院有限公司
我公司依靠科技实力,为有色、测绘、国土、冶金、地质、城建、石油、化工、电力、水利、煤炭、交通等系统完成上千项摄影测量与遥感、大地测量、地籍测绘、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等任务。先后参与国家的重点项目有:科技部重点攻关项目、国家“863”项目、国家计委“八五”攻关项目,南水北调项目、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及国外及智利、巴基斯坦、蒙古、安哥拉、斯里兰卡、赞比亚,刚果(金)、老挝、津巴布韦等国测绘项目。提交成果报告数千份,40余项技术成果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奖、测绘优秀成果奖等奖项。2100433B
(2011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测绘(不含军事测绘)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并接受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建立和完善基础地理信息的更新机制,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社会公众服务。
第五条 测绘活动涉及国家秘密、军事设施的,应当遵守国家秘密、军事设施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第六条 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统一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七条 因建设、城市规划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大城市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同一城市或者行政区域只能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并应当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
申请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提交申请书、论证报告、技术方案以及与国家统一平面坐标系统的联系方式。
第八条 本条例实施前已经建立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由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选用一个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报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由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实行资源共享,任何单位不得垄断。
第九条 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或者需要省作出具体规定的,由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行业测绘的专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由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 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或者建立需要使用地理信息数据的其他信息系统,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第三章 基础测绘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会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省对贫困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测绘给予适当的财政支持。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下列基础测绘事项:
(一)基础航空摄影与航天遥感资料的获取;
(二)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与维护;
(三)测绘基础设施建设;
(四)基础地理底图的绘制;
(五)上级规定由其负责管理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全省统一的三等以上(含三等)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系统的建立、更新与维护以及比例尺小于1∶5000(含1∶5000)的地形图、影像图和相应数字化产品的测制与更新由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市、县统一的四等以下(含四等)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系统的建立、更新与维护以及1∶2000至1∶500比例尺地图、影像图、数字化产品以及相应深化产品的测制与更新由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四条 基础测绘成果实行定期更新制度。
大中城市至少三年更新一次,其他地区至少五年更新一次。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有关交通、居民点、地名等地理信息的变化情况,并予以更新。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基础测绘应急保障预案。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应急测制和更新工作。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