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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十二五”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实施指导意见
推进制造业信息化是《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重要任务,也是我省大力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我省正处于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要顺应制造业服务化、智能化、全球化发展的变革趋势,把握重要发展机遇期,深入实施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以新兴信息化技术支撑新兴产业模式和产业形态,促进我省制造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围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总体目标,结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需求,以重大关键共性技术自主创新为先导,以实施大型骨干企业数字化集成、制造物联与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三大关键技术综合应用推广示范为重点,以构建山东云制造服务平台为支撑,促进制造业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和集成应用,引导传统制造业企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全面提升制造业企业的综合效能和核心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1.实施示范工程。重点培育5家大型骨干数字化应用示范企业、5家制造物联与智能制造应用示范企业、5家服务型制造应用示范企业,依托多层次、多技术特征的制造业信息化应用示范体系,辐射带动200家企业。
2.结合示范工程的实施,围绕新一代集成协同技术、制造服务技术等制造业信息化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软件产品。
3.结合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的需求,自主开发一批重大数字化装备和成套设备。
4.依托山东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服务联盟,整合全省制造服务资源,建设覆盖全省的云制造服务平台,重点培育6家技术咨询培训机构,面向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开展共性技术服务,实现对服务型制造的支持,降低企业信息化成本、产业链运营成本和技术资源配置成本,带动中小企业群发展,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结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需求,重点围绕我省主导产业,选择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骨干企业开展“大型骨干企业数字化应用示范、制造物联与智能制造应用示范、服务型制造应用示范”三大应用示范工程,择优培育示范企业,并在200家企业推广应用。
1.大型骨干企业数字化应用示范工程。面向机械、汽车等行业,以集团企业数字化综合改造提升为目标,培育5家有一定数字化综合应用基础的企业,建立企业生产管理流程全覆盖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开展产品数字化设计、集团精细化管控、产业链协同等关键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示范,实现企业内部的精细化管控和产业链上下游的紧密协作,进一步开展不同层次的示范推广工作。
2.制造物联与智能制造应用示范工程。面向高端装备、食品加工、化工等行业,培育5家有一定制造物联与智能制造应用基础的企业,针对生产过程控制、供应链管理、售后服务过程的智能化、精益化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求,开展智能嵌入式、工业泛在网、传感网和智能控制等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进一步开展不同层次的示范推广工作。
3.服务型制造应用示范工程。面向装备、汽车等行业,培育5家已形成较成熟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的企业,建设工程成套服务平台、维修大修服务平台、行业第三方专业化制造服务平台,加快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在售后服务、工程承包、系统集成、设备租赁、提供解决方案等方面开展增值服务,开展应用服务平台技术、软件及服务(SaaS)技术、维护、维修和大修(MRO)使能技术、维修管理技术等制造服务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进一步开展不同层次的示范推广工作。
(二)制造业信息化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围绕制造业高端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结合应用示范工程,重点研究开发面向行业的高端三维设计、精细管控、商务智能、产业链协同、云制造与SaaS服务支撑平台、无线射频识别(RFID)与传感网、智能嵌入式、电子设计自动化(EDA)、数字矿山、绿色制造和再制造等关键技术,研究提炼出行业信息技术应用的重大核心技术及解决方案,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并在企业推广应用。
(三)重大数字化装备研究开发。发挥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的优势,围绕高精度五轴联动加工中心、数控焊割、数控冲床及柔性自动化生产线、金属构件加工设备及柔性自动化生产线、大型铸锻件加工技术和装备、数字医疗装备、石油钻采关键技术及重大装备、新型工程机械、大型空港装备、自动化纺织染整装备、工业机器人等数字化装备和数字化专用成套装备,重点研究产品设计、分析仿真、工艺规划和数控加工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示范,形成技术优势和特色,培育产业集群,满足重大工程的需求。
(四)构建山东云制造服务平台,建立完善专业化、网络化、市场化的新型技术服务体系。依托山东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服务联盟,整合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和山东省云计算中心的网络与计算资源,构建面向汽车、数控机床、橡胶轮胎等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的山东云制造服务平台,围绕产品生产全生命周期和企业管理全过程,为企业提供设计、分析、制造过程中的技术服务、采购协同、售后服务、委外加工和工序委外服务、软件租用和行业知识服务等服务内容。探索和发展便捷、可靠的制造业信息化系统外包服务模式,提升服务协作能力和资源按需供给能力,鼓励、引导大型骨干企业信息化机构与主营业务分离,创新服务模式和业态,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实施信息化的成本和风险。结合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培育6家具有区域服务特色和影响力的技术咨询服务或培训机构。到“十二五”末,建立覆盖全省的制造资源库和企业信息化技术应用情况数据库,重点建设一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制造业信息化技术人才培训基地,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和行业共性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用户数超过1000家,形成专业化、网络化、市场化的新型技术服务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科学高效的制造业信息化管理体系。调整充实山东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专家组,紧密配合“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等工作,加强资源集成,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全省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建立专家与示范企业的重点联系制度。围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工程、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强制造业信息化战略研究,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措施,营造良好的制造业信息化应用发展环境。
(二)加大投入,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体系。“十二五”期间,省科技厅每年从科技经费中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的实施。在年度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安排上向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倾斜。省科技计划安排配套资金重点支持列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的项目和企业。各市每年要安排经费用于实施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联合省内风险投资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强化企业作为研发投入的主体地位,把企业用于信息化技术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作为科技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知识产权、技术标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围绕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示范等各个环节,贯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人才培养三大战略。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掌握核心技术作为科技立项的重要依据,把推广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软件作为企业示范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发明专利申请和牵头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支持力度。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为依托,有重点地建设一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制造业信息化技术人才培训基地,每年举办不同类型、不同专业、不同形式的培训班,培训各类专业人才。通过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的实施聚集一批高层次人才,培养一支研发、管理、应用、服务相配套的专业人才梯队。
(四)建立科学严谨的绩效评估体系。加强企业制造业信息化绩效评价体系研究,扎实推进《山东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水平评价指标体系》(DB37/T1947-2011)等地方标准的实施。建立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年度指数调查制度,制定地方制造业信息化工作成效的科学统计评定标准,作为评价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实施的重要依据。在全省形成工作部署与检查落实、绩效挂钩的工作监督激励机制,制定制造业信息化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和办法。
(五)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依托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CIIIC),充分发挥我省制造业和电子信息产业的优势,进一步整合国际技术资源和智力资源,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和大企业设立联合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共同在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的实施上开展合作,提高我省制造业信息化专业软硬件开发平台的技术水平,加强企业在集成应用方面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在技术和产业层面上推动我省制造业信息化的国际化进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二五”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2〕5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十二五”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实施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1、着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致包 括七个方面:新能源--突出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新材料--形成新材料与智能绿色制造体系 生命科学--10 年实现优良品种的显著改良 ...
1.改善产业发展环境,扩大产业规模:逐步改善行业企业发展的外部条件和环境,通过行业信息调查和研究工作,为国家决策部门提供参考数据,促进行业发展与国家政策的有效衔接,积极争取国家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
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政府监管力度 加快推进安防立法工作,“十二五”时期要从根本上改变行业管...
“十二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
1 “十二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011.5.20 “十一五”期间,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网络集成及资源共享等方面迈出了新步 伐。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一个中心,两条主线,三个为主,四个提升”的行业信 息化工作思路指导下,有序地推进了勘察设计技术手段持续进步,积极推进三维协 同技术、建立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成立了行业信息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并建立了 专家库,加强了研究及统一工作部署;国产 CAD软件使用范围得到扩大,市场占有 率有了较大提升;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软件正版化的规定,为保护知识产权和维 护设计单位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信息 化建设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但总体上看,行业的信息化技术发展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 许多急需的信息化标准有待建设;行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系统安全等方 面的问题有待加强;
建筑材料工业“十二五”发展指导意见
建筑材料工业 “十二五”发展指导意见 前 言 “十二五 ”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 是我国工业化向现代工业化发展、 经济社会向 “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 ”发展的 重要时期,也是建材工业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继续实施 “由大变强、靠新出强 ”发展战略,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 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总体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了《建材工 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 (以下简称《规划》)和水泥工业、平板玻璃工业、建筑卫生陶瓷工业、非金属矿工业和新型建筑材料工业等 5 个专项规划。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和《规划》提出的主要内容,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在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协助工业和信息 化部制定《规划》的同时,经深入研究和思考,提出了《建筑材料工业 “十二五 ”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充分发挥 作为应当好政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鲁建节科字〔2017〕2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城管局(公用事业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
2015年12月,我厅印发了《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实施办法(试行)》(鲁建节科字〔2015〕29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明确了创建省级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各项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示范实施工作,加快推广绿色施工模式,在《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我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2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鲁政发〔2011〕5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的指导意见
川建发〔2015〕9号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4〕30号)中“提倡优质优价”的要求,把推动建筑业发展的立足点转到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上来,积极弘扬 “质量成就未来”的质量文化,使“优质为荣,劣质为耻”的理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工程参建各方质量创优意识和争优创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现就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本指导意见所称“优质优价”是指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承包人承建的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给予相关参建方的补偿和奖励。
优质工程奖包括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省级优质工程奖和市级优质工程奖三类。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如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简称“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简称“詹天佑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简称“装饰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等。省级优质工程奖,如四川省“天府杯”优质工程奖、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奖等。市级优质工程奖指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公布的优质工程奖。
三、建设单位要求创建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应根据合同约定按优质工程等次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建安工程造价上予以适当补偿奖励,对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费用上予以适当补偿奖励,补偿奖励标准为:
(一)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建设单位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该工程建安工程造价(招标工程按招标控制价,非招标工程按签约合同价,下同)的3%给予补偿奖励,对工程监理单位按监理总费用的4%给予补偿奖励;
(二)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天府杯”奖的,建设单位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该工程建安工程造价的2%给予补偿奖励,对工程监理单位按监理总费用的3%给予补偿奖励;
获得省级结构优质工程奖的,建设单位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该工程所评定部分建安工程造价的1.5%给予补偿奖励,对工程监理单位按所评定部分建安工程造价占该工程建安工程造价的比例乘以监理总费用的2.5%给予补偿奖励;
(三)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该工程建安工程造价的1%给予补偿奖励,对工程监理单位按监理总费用的2%给予补偿奖励。
建设单位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外的其他参建单位的补偿奖励可参照上述相关标准在合同中约定。
同一工程获得多个奖项的按合同约定的所获最高奖项补偿奖励,不得重复计算。
四、对招标工程,建设单位要求创建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创建优质工程奖项名称和补偿奖励标准,在工程量清单《D工程计价总说明》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规定的“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金额作为不可竞争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E.3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详附件1)中增列“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项目和其金额;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计入招标控制价中;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相应将“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计入投标报价文件中;在合同签订时,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明确创建优质工程目标奖项名称、低于目标奖项的奖项名称、各方主体的责任、执行的标准、补偿奖励费计算及支付办法、违约责任等内容;在编制竣工结算时,应依据合同约定计算“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并计入《E.6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详附件2)中。
五、对非招标工程,建设单位要求创建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在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创建优质工程目标奖项名称、低于目标奖项的奖项名称、各方主体的责任、执行的标准、补偿奖励费计算及支付办法、违约责任等内容,并将“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计入《E.3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在编制竣工结算时,应依据合同约定计算“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并计入《E.6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中。
六、发承包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未达到创优目标时责任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条款。承包人(监理单位)承担的违约金不应超过“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的50%。承包人未达到创优目标的,相应级别的“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不予计取,并承担违约责任,但已获评合同约定的低于创优目标优质工程奖的,仍应按照实际评获的优质工程等次计取相应的“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
七、承包人(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创优质量目标的,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
八、本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对招标工程,2015年10月1日(含1日,下同)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的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对非招标工程,2015年10月1日以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