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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也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然而,快速城镇化的同时,城市发展也面临巨大的环境与资源压力。海绵城市在这样的背景下被提出,城市不仅...
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
透水地面对海绵城市建设的作用一点也不亚于雨水收集的作用,城市道路是径流及其污染物产生的主要场所之一,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应落实低影响开发理念及控制目标,减少道路径流及污染物外排量。 应在满足道路...
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
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 设计文件技术深度及审查要点 (试行) 珠海市海绵城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中国生态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7年 12月 II 前 言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 推动珠海市海绵城市的 科学建设,指导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工作,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 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珠海市海绵城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珠海市住 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中国生态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了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设 计文件深度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 (以下简称“要点” )。 本要点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含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和珠海市地方 标准)编写,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 )为根本依据,除 将强制性条文作为必须审查的内容外, 还从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中摘录了部
城市涝灾综合防治与海绵城市建设
文章讨论了城市涝灾成因及综合防治思路,结合海绵城市建设,作了初步论述。
各市积极响应 节约自然资源 力争暴雨不涝
江苏省住建厅近日出台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将率先落实海绵型住区建设要求。
根据该意见,江苏省将在城市低洼易淹易涝的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同时考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与排水设施能力建设两项措施。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交通场站和商业综合体等各类大型公共项目建设,将率先践行生态优先的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推广使用透水铺装、屋顶绿化和下凹式绿地广场,规划用地面积
该意见从加强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引导、提高城市绿地系统的雨水吸纳能力、推进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推进海绵型道路和广场建设、推进海绵型住区建设、推进公共项目的海绵体建设、提高城市排水系统能力、推进海绵型镇村建设等8个方面,明确了该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方向,并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及推进机制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海绵城市建设是推进“工程治水”向“生态治水”进行重大转变的有效方式。江苏省住建厅已成立专门的工作推进小组,接下来将加快研究制定相关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省级试点示范,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区、海绵型公园绿地、海绵型住区、海绵型道路广场、海绵型小城镇、海绵型村庄等示范建设。
南京 目前南京正在建设的各个大新区中,其中有多个正在向“海绵城市”靠拢。刚刚公布的江北新区建设规划明确提出,未来5年浦口中心将成为南京“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确定雨水径流控制目标为年径流总量75%~80%,径流深度控制在24.6~
镇江 2015年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公示,镇江市入围全国16强,是江苏省唯一成功跻身试点的城市,同时将连续3年得到中央财政给予的专项资金补助。该市拟定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位于城市主城区,面积22平方公里。试点内容包括:对原有河湖水系进行保护,解决城市内涝、修复生态,减少面源污染,新改扩建项目实施低影响开发等。
目前,镇江因地制宜已建成十几公里生态道路。新路都按上述标准建造,对老路则进行改造。建生态道路比原来的扩建管廊,投资节约30%~60%。到2017年底,镇江22平方公里试点区全面完成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75%以上,排水防涝标准达到有效应对30年一遇降雨,面源污染削减率达到60%。
苏州 近日,苏州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城市中心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将积极探索建设“海绵型”城市。《综合规划》提出,在相关区域内,新建地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不应小于40%;改造区域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不应小于30%。同时,绿地标高宜低于周边地面标高5至25厘米,形成下凹式绿地。新建地区下凹式绿地占总绿地比例不应小于50%。
常州 常州市规划局编制的《常州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明确约667平方公里中心城区相关设施建设任务,重点关注约360平方公里建设密集的主城区;对1862平方公里的常州市区提出建设引导,并分别明确了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该规划年限为2014年~2030年,编排了近、中期建设计划,主要通包括区域性排涝泵站新建和改造工程、城市水系综合治理、重大市政雨水通道建设、易淹易涝地区改造工程和立交雨水泵站改造工程五部分,目标为3年内,消除社会影响大、影响面广的易淹易涝地区。
在“暴雨后到城市看海”成为城市病的当下,海绵城市建设日趋紧迫。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工程设计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2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建筑要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根据通知,全省各工程建设项目要在工程设计中落实海绵城市的设计理念,因地制宜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海绵化措施。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要配套建设雨水综合收集利用设施,或在建筑内配套建设雨水调蓄设施,错峰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缓解降雨后城市排水管网的瞬间排水压力。
城市在设计城市绿地、公园以及建筑和小区的绿化景观时,推行采用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人工湿地、植草沟等做法;在设计城市广场和大型建筑周边公共空间时,要控制硬覆盖面积,推行采用透水铺装或配套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在设计新建、改建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停车场时,推行采用透水铺装和可下渗结构;在设计道路绿化带时,推行采用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等做法。
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要将工程设计是否落实海绵城市设计理念、是否满足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指标标准,作为重要的审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