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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长(主任)7名,副科长(副主任)5名。
寿光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寿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峰
寿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杨学然
寿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冠辉
寿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市工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甄宗周
寿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刘全杰
寿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雷俊泉
寿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会主任、三级主任科员:方习云
寿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科级干部:林冰
寿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闫铮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编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协调解决全市现代化工业体系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和建议。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发展,制定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市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参与编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目录,提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意见。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负责研究提出全市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参与拟订全市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负责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品牌建设。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军民结合发展促进和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实施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六)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全市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行业发展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全市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全市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市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协调推进全市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八)研究提出全市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市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加快全市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全市企业信息化建设。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
(十)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潍坊市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
(十二)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拟订全市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织指导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潍坊市无线电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我市无线电管理的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
(十五)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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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信访、维稳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汇总编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起草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组织研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承担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职称、专家管理工作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受职称主管部门的委托,牵头组织全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和药品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系统内企业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普法工作。参与推进军民共建相关工作。
(三)运行监测协调科。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落实国家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政策,省、潍坊市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措施。承担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产、销售、储存的管理工作。具体监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企业新建、改扩建;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进出口及相应储存;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销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指导工业企业抓好本质安全工作,督促民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产业发展推进科。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促进服务型制造相关工作。组织推动工业旅游和工业文化发展,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负责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研究国内外原材料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产能置换工作。负责拟订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新材料产业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创新项目建设。培植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
推进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建设特色产业基地。负责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轻工、化工、纺织服装、工艺美术、建材、食品、盐业、医药、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布局,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承担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推进化工园区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负责完善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专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和应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食盐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五)规划与技术改造科。负责牵头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参与编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目录,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负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承担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
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品牌战略。参与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行业质量工作。负责推进系统内“创新创业”相关工作。负责装备制造业、汽车工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研究提出我市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智能制造装备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依托国家和省、潍坊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组织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国家和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创新与推广,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和国产化。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动高端动力装备、智能农机、工业机器人、航空航天、高端医疗等高端装备产业发展。
负责海洋工程装备行业管理工作,推动现代海洋工程装备、高端海洋装备发展。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工业领域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建议;促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培植和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和园区;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工作。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局机关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市场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进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六)企业发展服务科(挂中小企业发展科牌子)。负责制定全市企业培训规划,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指导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工作,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负责推进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工作。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制定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国家、省、潍坊市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市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负责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培育工作。
(七)信息化推进科。负责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并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协调全市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全市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研究提出推进工业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工业深度融合,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推动企业上云,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配合上级无线电管理部门协调处理我市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实施全市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配合实施全市无线电监测,负责处理电磁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配合处理全市无线电干扰投诉和非法无线电使用等工作。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寿光市委办公室、寿光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寿光市委编办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寿光市建设局
寿光市建设局 2008年建设法制工作计划 寿建字〔 2008〕44号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 第一年,也是 “五五”普法、 “四五”依法行政工作承上启下的 重要一年。做好 2008年的法制工作,对于学习贯彻党的十 七大精神,全面落实我局 “五五”普法规划、 “四五”依法行政 规划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局要具体抓好以 下工作: 一、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008年,我局要在深 入学习《寿光市建设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文本》 的基础上, 全面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科学设定执法岗位。 局属各执法单位一定要按照《文本》的要求和标准,把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单位的具体行政执法人 员,切实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建设 行政执法体制。 另外,局里将加强对局属单位行
潍坊宏源防水获寿光市市长质量奖
2015年3月3日,寿光市人民政府对寿光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进行了表彰,潍坊市宏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获得寿光市市长质量奖。寿光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此奖项高标准、严要求。该荣誉的获得是对宏源防水材料公司产品品质的肯定。
崇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一所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拟订全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工作,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和电力行业管理监督;制定下达年度发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规划重大工业投资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新型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四)统筹制造业发展规划、项目确立、组织推进和调度考核,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和技术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核准、备案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工业、信息化投入和改造的有关政策;依法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五)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指导制造业发展;按规定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
(六)研究制定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和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指导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审核上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培育区域品牌。
(九)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实施;负责组织利用各种再生资源,推进清洁生产,发展节能与环保产业;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拓市场。
(十一)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综合性重大信息化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信息资源管理,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全市资源共享;指导信息化普及教育;指导协调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合理配置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标准体系,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规范信息化建设运行机制;促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指导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
(十三)研究拟定全市信息网络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全市通信、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专用通信网络的建设,并进行行业管理。监督执行有关网络之间互联互通政策法规,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促进三网融合;组织协调党政专用通信、救灾应急通信和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市内党政专用通信和信息安全;综合协调通信工作。参与对全市通信服务市场的监管,执行、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经营许可制度。
(十四)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信息系统数据库灾难备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体系;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参与对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
(十五)根据国家、省和潍坊市信息化建设、信息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我市每年安排信息化专项资金引导与扶持全市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合理配置资源,规范信息化建设运行机制,防止重复建设。
(十六)依法对政府投资的信息工程项目进行审批、验收。对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者超出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的信息工程予以处罚。
(十七)负责全市经信系统人力资源建设规划制定与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经信系统工程、药品等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八)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九)负责市各工业行业协会的管理。
(二十)负责管理、协调市属工业企业和上属经信系统、通信系统驻寿单位党组织方面的工作。
(二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1年11月,合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授予“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