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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天保大道97号212室 天津高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及相关咨询服务。公司拥有一批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在行业中享有很高的声...
挺好的。公司于2008年成立,是集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于一体的私营企业,我公司立足脚踏实地、稳扎稳打,历年来都是连山区纳税标兵,我们以最亲民环境,最符合民意的房价为老百姓服务,公司不求发展规模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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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2013 年 月 日 1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 1 第三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 1 第四章 股东出资 .......................................... 2 第五章 股东权利及义务 .................................... 2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 3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 3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1
1 江苏省连云港 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宗旨是: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遵循市场经济规 律,以诚信为本,积极开拓市场,促进 xxxx 民营经济的大力发 展。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为:连云港 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在: xxxx 市 xxxx 北路。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经营及开发。 第六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公司的合法权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股 东 第八条 公司股东共 4个,名称与住所如下: 张磊:昆山市 2 朱作喜: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 何亦峰:浙江省杭州
日前,曲江区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新一轮创建工作。韶关市委常委、曲江区委书记黄劲东出席会议。
黄劲东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加快建设曲江幸福美好新城区的重要举措,是事关曲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握重点,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创建为民惠民、突出核心价值观引领、突出社会治理创新和突出传承保护,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做好新一轮的创建工作,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加快城区扩容提质和融入主城区步伐,进一步推进曲江建设发展。
据了解,该区将根据日前出台的《韶关市曲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2015-2017年)》,对照创文、申名工作标准,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有计划、按步骤、有重点地逐项落实每项创建任务,全力做好新一轮创建工作。
日前,韶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波率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到曲江区开展同城一体化建设工作调研。韶关市委常委、曲江区委书记黄劲东及相关区领导参加了调研活动。
调研组先到莞韶华南钢铁深加工科技产业园(特钢园)首期工程的施工现场,详细听取工程建设情况及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曲江新城的规划现场,调研组就新城的开发、规划、建设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听取相关介绍。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区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加快推进特钢园和曲江新城建设进行集中讨论,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
黄劲东表示,希望市委市政府加大对曲江的支持和帮扶力度,加快解决特钢园和新城的规划立项和土地调规等问题。
陈波指出,曲江融入韶关主城区,真正实现“三区融合”和同城一体化是不可阻挡的趋势。要树立同城开发的理念,切实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立项、统一报批、统筹资金、统筹推进和统筹招商,确保曲江区建设与韶关整体建设相融相连;要不断提升执行力,做实交通对接,做大特钢园建设和做优新城开发;要明确权责,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不断加快建设步伐,早日实现曲江区融入韶关主城区的目标。
(二)组织编制城区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市政设施建设、城市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拟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审核,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选址工作。
(三)负责辖区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等批后管理和规划验收、辖区城市地理信息的管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负责城市测绘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中心镇及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政策性租赁房的规划建设和分配管理工作。
(六)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指导房地产开发建设与利用,提出全区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的改革发展,对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定额进行指导实施,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图及造价咨询等机构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制度,监督燃气企业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协调燃气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九)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报批工作。
(十)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全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审查辖区大中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负责建材产品准入使用和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以及散装水泥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监督行业职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二)承担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有形建筑市场及招标投标档案资料的管理。
(十三)负责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绿化的监督管理。参与编制城市绿化规划,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园林设施的维护和改造,负责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配套绿地建设的审核及竣工验收。
(十四)负责城市公用路灯、公共灯饰的建设和管理,管理城市户外广告。负责城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指导镇(村)房屋拆迁工作。负责城区重点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十五)负责城区城市管道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城市管道燃气发展规划,监管城区管道燃气安全。
(十六)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市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活动。
(十七)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