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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据我了解如下: 广东韶关曲江区参考价格:4550元/m²,以下是详情: 1,3室2厅2卫, 约139.00平米,南北,参考总价:63万; ...
你好,韶关市曲江区源河豪苑二期参考房价:4000元/平方米左右。
源河鸿景 平均价格: 3200 元/平方米 楼盘地址: 曲江区府前路源河鸿景 项目配套 综合商场:西路...
杭州大地网架制造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八千年西湖孕育了“大地网架”,八百里钱塘江再造了“大地钢构”。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金花女士,执行董事、法人代表、总经理贺建明先生携手全体员工籍“杭州大地网架制造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之际,向海内外关心、帮助和支持“大地钢构”的新老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与崇高的敬意!
用钢铁构筑未来——浙江天鸿钢结构有限公司发展纪实
20年前,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一家位于浙江省慈溪市的钢结构小厂诞生了。慈溪,位于东海之滨,历史悠久。在晋唐时期,慈溪上林湖青瓷就已远销海外,架起了通往世界的\"海上丝绸之路\";慈溪又有\"唐涂宋地\"之称,悠久的海涂围垦历史,塑造了慈溪人开拓进取的性格特征。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正是
日前,曲江区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新一轮创建工作。韶关市委常委、曲江区委书记黄劲东出席会议。
黄劲东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加快建设曲江幸福美好新城区的重要举措,是事关曲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握重点,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创建为民惠民、突出核心价值观引领、突出社会治理创新和突出传承保护,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做好新一轮的创建工作,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加快城区扩容提质和融入主城区步伐,进一步推进曲江建设发展。
据了解,该区将根据日前出台的《韶关市曲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2015-2017年)》,对照创文、申名工作标准,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有计划、按步骤、有重点地逐项落实每项创建任务,全力做好新一轮创建工作。
日前,韶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波率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到曲江区开展同城一体化建设工作调研。韶关市委常委、曲江区委书记黄劲东及相关区领导参加了调研活动。
调研组先到莞韶华南钢铁深加工科技产业园(特钢园)首期工程的施工现场,详细听取工程建设情况及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曲江新城的规划现场,调研组就新城的开发、规划、建设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听取相关介绍。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区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加快推进特钢园和曲江新城建设进行集中讨论,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
黄劲东表示,希望市委市政府加大对曲江的支持和帮扶力度,加快解决特钢园和新城的规划立项和土地调规等问题。
陈波指出,曲江融入韶关主城区,真正实现“三区融合”和同城一体化是不可阻挡的趋势。要树立同城开发的理念,切实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立项、统一报批、统筹资金、统筹推进和统筹招商,确保曲江区建设与韶关整体建设相融相连;要不断提升执行力,做实交通对接,做大特钢园建设和做优新城开发;要明确权责,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不断加快建设步伐,早日实现曲江区融入韶关主城区的目标。
(二)组织编制城区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市政设施建设、城市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拟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审核,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选址工作。
(三)负责辖区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等批后管理和规划验收、辖区城市地理信息的管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负责城市测绘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中心镇及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政策性租赁房的规划建设和分配管理工作。
(六)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指导房地产开发建设与利用,提出全区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的改革发展,对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定额进行指导实施,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图及造价咨询等机构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制度,监督燃气企业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协调燃气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九)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报批工作。
(十)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全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审查辖区大中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负责建材产品准入使用和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以及散装水泥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监督行业职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二)承担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有形建筑市场及招标投标档案资料的管理。
(十三)负责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绿化的监督管理。参与编制城市绿化规划,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园林设施的维护和改造,负责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配套绿地建设的审核及竣工验收。
(十四)负责城市公用路灯、公共灯饰的建设和管理,管理城市户外广告。负责城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指导镇(村)房屋拆迁工作。负责城区重点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十五)负责城区城市管道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城市管道燃气发展规划,监管城区管道燃气安全。
(十六)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市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活动。
(十七)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