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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DB35/ 1976-2021)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运行管理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该标准适用于福建省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氮氧化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氮氧化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掺加生活垃圾质量超过入炉(窑)物料总质量30%的工业窑炉以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专用焚烧炉氮氧化物排放。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 18485-2014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CJJ 128-2017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 |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
DB35/ 323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参考资料:
臭氧成为福建省季节性首要污染物,大气复合型污染态势日趋显现,空气质量高位运行压力巨大。为健全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对臭氧、细颗粒物等二次污染物的前体物氮氧化物的控制研究,提升行业污染控制管理能力,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亟需制订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大气污染物中氮氧化物排放地方限值标准,从严控制生活垃圾焚烧行业污染排放。鉴于此,定制了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DB35/ 1976-2021)。
标准计划
2017年10月,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科技项目立项组织开展《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研究(项目编号:2017R001)。该标准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资料收集与整理
对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和中国部分地区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收集和比较,对生活垃圾焚烧企业的设备与工艺、产排污情况及污染控制技术进行了调研,获取福建省内有代表性的生活垃圾焚烧厂NOx小时均值与日均值在线监测数据,分析福建省内生活垃圾焚烧厂烟气中NOx排放现状;收集福建省外生活垃圾焚烧厂脱硝技术及案例效果。
现场调研
选取福建省内有代表性的5家和省外1家生活垃圾焚烧厂开展现场调研,企业分别是三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焚烧有限公司、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晋江创冠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广业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对企业生活垃圾处理规模、工艺与设备、脱硝工艺、NOx排放情况、产排污环节、污染控制技术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和交流。
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8年5月8日,邀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内的专家、生活垃圾焚烧企业等相关代表召开《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初稿)》咨询会,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综合分析上述资料,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形成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形成送审稿
征求各部门、设区市政府、有关单位、企业代表等意见,并对意见逐一反馈,形成送审稿。
地方标准审定会
2019年9月24日,受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召开标准审定会,并按审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标准名称由原立项的《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改为《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最终形成报批稿。
地方标准研讨会
2020年7月10日,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邀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及生活垃圾焚烧企业等相关代表召开“标准”研讨会,在充分采纳相关部门、与会代表意见后,形成最终报批稿。
发布实施
2021年4月30日,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DB35/ 1976-2021)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1年6月1日,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DB35/ 1976-2021)实施。
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DB35/ 1976-2021)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的规定起草。
起草单位: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邱宇、李涛、冯义彪、李朝飞、陈雪珍、李冰雪。
2011年7月18日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正式批准的最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为迄今为止最为我国最为严格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1年7月18日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正式批准的最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为迄今为止最为我国最为严格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现有水泥窑(不管是新建的还是原来有的)外排污染物浓度标准如下: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800毫克/立方米,颗粒50...
前言 |
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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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
3 术语和定义 |
1 |
4 排放控制要求 |
2 |
5 监测要求 |
3 |
6 运行管理 |
4 |
7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
4 |
参考文献 |
5 |
参考资料:
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DB35/ 1976-2021)的制订,明确了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大气污染物中氮氧化物排放标准,设定了排放限值,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环境标准体系,达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目的;有利于增强标准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推动行业的技术升级和进步,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100433B
中国水泥工业氮氧化物排放现状及对策建议_李建梅
第 42卷第 9期 2013 年 9月 应 用 化 工 Applied Chemical Industry Vol.42 No.9 Sep.2013 收稿日期 :2013-06-28 修改稿日期 :2013-07-09 基金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水泥调研计划项目 (41-059);宁夏高等院校科研重点资助项目 作者简介 :李建梅 (1982 -),女,宁夏银川人 ,宁夏大学讲师 ,博士 ,从事化学工程 、环境保护方面研究 。电话 :0951 - 2062004,E-mail:caijingchao@126.com 中国水泥工业氮氧化物排放现状及对策建议 李建梅 ,李国栋 (宁夏大学 化学化工学院 ,宁夏 银川 750021) 摘 要:水泥工业的氮氧化物已被列入国家 “十二五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对象 ,概述了国内水泥工业氮氧化物的 排放现状 ,简要总结了目前水泥行业氮氧化物的减排政策
火电厂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实例研究
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对电厂#7号机组的烟气脱硝系统进行进一步提效改造,在满足《火电厂烟气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的基础上,达到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燃气轮机组的排放标准,即NOx排放浓度不大于50mg/Nm3。该项目的改造技术方案对火电行业具有示范作用。
新建生活垃圾焚烧炉自2014年7月1日、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自2016年1月1日废止。各地也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和经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
垃圾经焚烧处理后,垃圾中的病原体被彻底消灭,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和烟尘经处理后达到排放要求;
经过焚烧,垃圾中的可燃成分被高温分解后,一般可减重80%、减容90%以上,可节约大量填埋场占地;
垃圾焚烧所产生的高温烟气,其热能被废热锅炉吸收转变为蒸汽,用来供热或发电,垃圾被作为能源来利用,还可回收铁磁性金属等资源;
垃圾焚烧厂占地面积小,尾气经净化处理后污染较小,可以靠近市区建厂,既节约用地又缩短了垃圾的运输距离,随着对垃圾填埋的环境措施要求的提高,焚烧法的操作费用可望低于填埋;
焚烧处理可全天候操作,不易受天气影响。
生活垃圾焚烧炉由垃圾前处理系统,焚烧系统,烟雾生化除尘系统及煤气发生炉(辅助点火焚烧)四大系统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