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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号令修正并重新发布)
第一条 为了防治大气烟尘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向大气排放烟尘的所有单位与个人。
第三条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本市烟尘排放的统一管理,各区、县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所辖区、县范围内烟尘排放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除家庭生活灶头外,各种锅炉、工业炉窑、热水炉、灶头等(以下简称炉、窑、灶)的排烟装置,都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消烟除尘措施,达到国家与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五条 除有专门的排烟装置外,不得在市区与县城(县政府所在地)焚烧油毡、橡胶、树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第六条 禁止焚烧沥青或者敞开熔融、加热沥青。新购置的熔融、加热沥青设施,须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要求;原有的熔融、加热沥青设施,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治黑烟及有害气体的措施,并应当按规定的期限逐步更新。
第七条 在名胜古迹、风景区等特殊区域内不准新设置下列燃烧方式的锅炉:
(一)除电厂锅炉之外的煤粉炉;
(二)沸腾床式燃烧锅炉;
(三)抛煤机燃烧锅炉;
(四)振动炉排燃烧的锅炉。
第八条 对炉、窑、灶运行中产生的废渣和捕集的飞灰,应当加强管理,不得再次扬尘污染环境。
第九条 凡新增、更新、改造炉、窑、灶时,须落实消烟除尘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措施,并报所在地的区、县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第十条 凡制造锅炉、热水炉和所有炉、窑、灶的消烟除尘设备,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共同鉴定批准,未经鉴定的,除样机外不准制造和销售。
样机鉴定,必须在鉴定前15天内将图纸、资料、文件、测试报告等送环境保护部门审查。
第十一条 为新型炉、窑、灶作鉴定的烟尘测试工作,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市监测中心)负责。市监测中心委托各区、县环境监测站测定的,须由市监测中心出具正式委托书。
第十二条 凡新增、更新、改造的炉、窑、灶经环境保护部门测试合格后,发给《消烟除尘合格证》或者《小炉灶改造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第十三条 对已领到炉、窑、灶《合格证》的单位,区、县环境监测站应当每年进行复测。经复测合格的,原《合格证》继续有效;经复测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标准并且严重污染环境的,责令限期治理。限期治理的决定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依照管理权限作出;也可以授权市或者区、县环境保护部门作出,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四条 各类消烟除尘设施,未经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批准,不得搁置不用或者擅自拆除。因燃烧器械、除尘设施损坏而冒黑烟,或者烟尘排放浓度超标时,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修复;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区、县环境保护部门。
第十五条 各区、县环境监测站负责所在区域内的烟尘监测。对蒸汽锅炉、热水炉每年应当测试1次;蒸发量为4吨/小时以上(含4吨/小时)的锅炉每年应当测试2次。排放烟尘单位对所测定的数据有异议,可向市监测中心提出复测要求,以市监测中心测定的数据为准。
第十六条 烟气排放黑度由各区、县环境保护部门的制高点了望哨和地面环境监督员监视决定。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司炉(灶)工的管理,司炉(灶)工人员应予稳定并进行技术培训。
第十八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奖励:
(一)市环境保护局对已达到基本无黑烟的区进行复验,凡炉、窑、灶总数黑烟消除率在95%以上,工业锅炉、工业窑炉烟尘排放浓度达标率在90%以上,并且大气环境质量比上一年有所提高的区,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对检举揭发违反本办法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可给予30元以下的奖励。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环境保护部门可处以警告或者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的,责令其拆除已设置的锅炉,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的,禁止新安装的炉、窑、灶启动运行,并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逾期不治理或者违反第十四条而使烟尘排放浓度超标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伪造监测记录、谎报排烟情况或者阻挠环境保护监察人员执行监督任务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环境保护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责令其停业、关闭。
第二十一条 关于机动车的烟气排放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以上、以下,都包括本数。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1988年2月1日起施行。
6月19日,上海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同时公布与之配套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 根据《积分办法》,上海居住证积分体系将包括年龄...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制度,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参照原建设部等七部门《经济适用...
一、关于房地产登记 (一)当事人申请办理动迁安置房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及预购动迁安置房 预告登记,房地产登记机构核准登记的,应当在房地产登记簿和房地产权证的附记栏内及房地产登记证...
上海市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
1 2020年 4 月 19 日 上海市卫生监督员 管理办法 上海市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卫生监督员的管理,加强卫生监督员队 伍建设,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对卫生监督员实行岗前培训、资格考试、上岗 聘任、在职培训和日常考核等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市范围内从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市 卫生局颁发的卫生监督员证。 第四条 市卫生局卫生法规处负责本市卫生监督员的上岗前 法制培训、资格考试、上岗聘任以及卫生监督员证的日常管理等 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负责本市卫生监督员的在职培训、日常 考核等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受市卫生局委托承担本市卫生监督员上 岗聘任、卫生监督员证的的日常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区(县)卫生局负责审核、报送辖区内参加卫生监督员岗前 培训、资格考
上海市护理站管理办法
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本市护理站的管理,合理配置护理服务资源,根据《医疗机构 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和《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委制定了《上海市护理站管理办法》 ,经 2016年8月16日市卫 生计生委第 11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 上海市护理站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本市护理站的管理,合理配置护理服务资源,依据《医疗机构 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和《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义 护理站是指由护理人员组成的,在一定社区范围内,为长期卧床患者、老人、婴幼 儿、残疾人、临终患者和其他需要护理服务者提供基础护理、专科护理、临终护
锅炉烟气经净化处理后排放到大气的烟尘含量、折算到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的含尘量。未安装净化装置的锅炉房,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即是锅炉烟尘排放浓度。单位为mg/m3。
GB 9078 工业炉窑烟尘排放标准
GB 9079 工业炉窑烟尘测试方法
工业化时代,在提高产能的同时也向周围排放了包括含尘废气在内的污染物。近年来提到大气污染稍多,而主要的污染物质是粉尘颗粒物,怎么来处理这些废气中所含有的粉尘呢?在炉窑排放的高温烟尘废气除尘可以用哪些方法,用袋式除尘器来过滤如何呢?
在炉窑排放的高温烟尘废气中,含有的颗粒物比较轻,在大气环境中可以飘浮,范围随着排放烟尘量的增加而扩大,如果不对烟尘加以处理,那么长年累月后,在工业的聚集区上空的粉尘与空气接触后,会使得空气酸性增加,而这种酸性的烟雾,会刺激到人体的呼吸系统。同时也会形成具会对实体物产生腐蚀作用的酸雨。
炉窑的粉尘废气危害还不止上述所说,废气中所还有的无色无味的气体,如CO(一氧化碳),也不进行回收,会影响到CO在空气中的平衡点,继而对人类的视觉及听觉造成影响,甚至是智力的下降。另外废气中的氮氧化物的不稳定性,也会诱发毒性,所以为了保护大气生态环境,减少粉尘污染,选择适合处理废气的除尘器设备乃时代的使命。那么有哪些除尘的方法呢?
截至到目前,对含尘废气的过滤方法包括湿式除尘技术、静电除尘技术、用布袋的袋式除尘技术等,而这些都是在除尘工程上效率比较高的方法。对于过滤炉窑废气这种高温性质的气流,如果选用的是袋式除尘器,您也不用担心废气温度过高会烫坏除尘布袋,因为除尘技术的发展,也促进了除尘布袋的发展,如今品种齐全、除尘效率都很高的布袋与除尘器配合,很有默契。既然咱们已经提到了不少有关于袋式除尘技术的内容,我们接下来继续说一说炉窑安装袋式除尘器是怎么来捕集废气中的粉尘的?
这也就需要说道袋式除尘的原理,袋式除尘机组除尘效果在于使用的除尘布袋,在除尘系统开启时候,废气通过管道进入到除尘器内部,在穿过布袋的时候,粉尘被吸附在布袋表面,而过滤后的粉尘随着除尘时间的增加而增加,但是当布袋表面粉尘层达到一定厚度时候,需要开启电磁阀来喷吹布袋(作用力与气流方向相反),这样让粉尘吹落在灰斗内。周而复始的进行,被过滤的废气虽然还是含有一定的粉尘,但是浓度大大下降,能够达到新的排放标准。
炉窑排放的高温烟尘废气除尘器的选购,是需要根据工况条件来选择合适的除尘器设备,才能达到烟尘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