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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防总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分管领导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国家防总办公室不定期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卫生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做好洪水预测预报,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2021年7月18日8时至21日02:00分,河南省部分地区普降暴雨、特大暴雨,最大点雨量荥阳环翠峪雨量站854mm,尖岗818mm,寺沟756mm,重现期均超5000年一遇。
2021年7月21日02时30分起,按照《河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河南省水利厅决定将河南省水旱灾害防御Ⅱ级应急响应提升为I级应急响应。 2100433B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2.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4.一般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严重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严重干旱;
7.一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01 应急响应等级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
防御台风灾害的重要措施:1.加强监测和预报 2.修筑防波堤 3.营造沿海防护林请参考,。
株洲市突出治理山丘区水旱灾害
株洲市突出治理山丘区水旱灾害——湖南省株洲市辖炎陵县、茶陵县、攸县、醴陵市、株洲县和城市4区,总面积11420km2,是典型的山丘区。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水旱灾害经常发生,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直是该市的心腹之患。总...
供货应急响应预案
.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供货应急响应预案 1. 范围 预案的适用范围为公司所有客户发生紧急交货任务。 2. 引用文件 公司生产运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3. 职责 3.1 总经理 负责发生紧急交货任务的总体指挥。 3.2 副总经理 负责协助指挥进行发生紧急交货任务的具体指挥。 3.3 客服组: 负责发生紧急交货任务即时传达和报备。 3.4 生产组 负责紧急交货状况处理中有关生产运行方面的方案制定。 3.5 技术组 负责技术措施方面的方案制定,负责紧急交货状况处理中 组织相关设备设施的修复。 3.6 制造组 负责执行应急处理操作任务,及时调整生产进度,即时插 单按时完成任务。 3.7 管理组 负责增加参与紧急任务的人员协调安排和货物配送安排。 4. 应急响应的基本原则 以客户的交期为基准,充分调动厂内资源,确保准时交货,并做 好相关预案。 5. 指挥部组织机构、联系电话
2021年7月18日8时至21日02:00分,河南省部分地区普降暴雨、特大暴雨,最大点雨量荥阳环翠峪雨量站854mm,尖岗818mm,寺沟756mm,重现期均超5000年一遇。据气象预测,河南省强降雨过程仍将持续。
按照《河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河南省水利厅决定自2021年7月21日02时30分起,将河南省水旱灾害防御Ⅱ级应急响应提升为I级应急响应。
河南省水利厅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好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抢险技术支撑等职责,确保水库大坝和堤防工程安全,强化山洪灾害防御,有序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全力以赴做好洪水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100433B
河南省水利厅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好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抢险技术支撑等职责,确保水库大坝和堤防工程安全,强化山洪灾害防御,有序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全力以赴做好洪水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100433B
1.国家防总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总成员参加。视情启用国务院批准的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党中央、国务院。按照中央慰问及派工作组的规定派工作组赴一线慰问、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必要时,报请中央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国家防总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国家防总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措施。财政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国家防总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卫生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域防汛指挥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一级响应,可依法延续本地区的紧急防汛期,按照国家《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