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树种:马尾松、油松、刺槐、胡枝子种子的净度、含水量、发芽率和生活力。
检验依据:国家标准《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和《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
从此次考核的结果看,山东、浙江、云南、山西、河北、河南、贵州、湖北、内蒙古、甘肃、广西、北京等12个省级和吉林森工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结果与对照结果完全吻合,原始记录基本完整。江苏、湖南、安徽3省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结果与对照结果相差较远,使用的测定方法不符合国家标准,原始记录明显不完整或存在较多错误。天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由于无检验仪器,没有返回检验结果。
这次考核是对省级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人员检验水平的一次评定。通过考核,不但了解和掌握了省级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仪器设备的数量、性能等情况,同时,检验了省级检验人员实际操作能力、贯彻执行国家标准情况以及对检验结果分析和判断的能力。虽然大部分被考核的省(区、市)检验机构检验水平达到要求,但从总体上看,全国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工作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发芽测定时间未按标准执行,人为造成发芽率低;二是检验人员对种子和夹杂物识别不清,样品重复、样品重量没达到规定标准,造成的人为误差较大;三是原始记录不完整、不规范。
为切实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保证为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国土绿化提供优质种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种苗质量意识,高度重视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工作,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和检验队伍的建设。没有建立省级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或者已经建立机构还没有进行考核认证的,要抓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建立检验机构,抓紧考核认证。要加强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人员培训,规范检验规则,提高检验人员实际操作能力。要充分用好国家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国债资金,加大省级和重点地县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建设一支合格的检验队伍,为六大工程建设和国土绿化把好种苗质量关。
二〇〇三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省级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水平考核情况的通报
为了解掌握省级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推动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工作上新台阶,确保林业六大工程和国土绿化种苗质量,2002年11月-2003年3月,我局组织对各省级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水平进行了考核,具体承担这次考核任务的是国家林业局南、北方林木种子检验中心。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什么是产品质量鉴定?产品质量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产品质量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和有关国家、部门、行业标准以及相关科学技术知...
钢材材质检测项目有: 牌号鉴定 化学分析 失效分析:断口分析、腐蚀分析等 化学性能:耐高温、耐低温、耐酸性、碱性、抗氧化性 工艺性能:细丝拉伸、断口检验、反复弯曲、双向扭转、液压试验、扩口、弯曲、卷边...
这几家都非常不错,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第一检测所 地...
质量检验机构
质 量 检 验 机 构 为了保证本项目最终产品质量满足要求 ,明确成果质量 ,公司必 须精心组织 ,认真施工以实现该项目的质量目标。公司成立了以总经 理为组长 ,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项目 负责人为首的 ,包括技术负责人 ,专职质检员的质量领导小组。 根据项 目的质量目标 ,强化质量保证体系 ,认真落实保证措施。 质量检验机构情况: 质量方针 :诚信经营为本 ,人才技术求精 ,顾客满意至上 , 争创行 业一流; 项目质量目标 :优良品 85%,合格率 100%; 质量检验机构人员情况: 公司领导小组 :总经理 (组长 ), 总工程师 (副组长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质量领导小组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专职质检员;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准则
附件 1: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准则 为保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独立、公正、科学、客观地 开展种子检验活动,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和结果,根据《农作物 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 (2008 年农业部令第 12 号) 规定,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共分 7章,1-3章为概述, 4-7章规定了考核要求。 考核要求主要依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 、 《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 (2005年农业部令第 49号) 和《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GB/T 3543)等对农作物种子质量检 验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种子检验室认可标准》 (国际 种子检验协会- ISTA)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27025)对检测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并吸收了《质量 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 19000)和《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19001)中有关
《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手册》对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质量控制、质量检验机构和队伍、实验室质量管理、程序文件、计量技术与计量认证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系统的阐述和介绍,是一本在实际工作中很有操作性的工具书,对于普及林木种苗质量管理知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完善林木种苗检验机构、提高检验人员操作技能等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一章 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概述
1.1 林木种苗质量检验目的和任务
1.1.1 林木种苗质量检验目的
1.1.2 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任务
1.2 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中的标准化和计量技术
1.2.1 标准与标准化的概念
1.2.2 标准的种类
1.2.3 标准的级别
1.2.4 标准化的形式
1.3 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依据
1.3.1 技术标准
1.3.2 我国林木种苗标准简介
1.3.3 最新国际林木种苗标准简介
1.4 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中的抽样技术
1.4.1 抽样的目的意义
1.4.2 种子抽样方法
1.4.3 苗木抽样技术
1.5 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方式和方法
1.5.1 林木种子播种品质检验方式和方法
1.5.2 苗木质量检验方式和方法
第二章 林木种苗质量控制
2.1 林木种苗质量控制的含义
2.2 林木种苗质量控制的主体
2.2.1 林木种苗生产上的质量控制
2.2.2 林木种苗经营销售环节上的质量控制
2.2.3 林木种苗使用环节上的质量控制
2.2.4 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和检验上的质量控制
2.3 林木种苗质量控制对象和内容
2.3.1 林木种苗质量控制的对象
2.3.2 林木种苗质量控制的内容
第三章 质量检验的组织与管理
3.1 质量检验工作的基本要求
3.1.1 质量方针
3.1.2 质量承诺
3.1.3 质量目标
3.2 质量检验机构及其职责
3.2.1 组织
3.2.2 各岗位职责
3.2.3 权力委派的规定
3.3 质量检验人员
3.3.1 人员的配备
3.3.2 人员的教育培训
3.3.3 人员的技术档案
3.4 文件管理
3.4.1 质量体系文件
3.4.2 文件控制与维护
3.4.3 文件管理
3.4.4 文件更改
3.5 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
3.5.1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3.5.2 投诉
3.5.3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
3.5.4 记录
3.5.5 内部审核
第四章 实验室质量管理
4.1 实验室设施与设备的保证和管理
4.1.1 设施和环境条件的要求
4.1.2 监控及维护措施
4.1.3 检验工作场所的内务管理
4.1.4 特殊环境要求的隔离措施
4.2 检测方法
4.2.1 检测方法的选择
4.2.2 检测方法的受控管理
4.2.3 检验数据的控制
4.2.4 检测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的处理
4.2.5 现场检测的质量控制措施
4.2.6 采用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进行检验的规定
4.2.7 开展新项目的评审
4.2.8 不确定度评定与最佳测量能力计算
4.3 设备和标准物质
4.3.1 仪器设备的配置
4.3.2 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和维护保养
4.3.3 检定/校准状态的标志管理
4.3.4 设备和标准物质的档案
第五章 程序文件
5.1 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控制程序
5.1.1 目的与适用范围
5.1.2 职责
5.1.3 工作程序
5.2 文件控制程序
5.2.1 目的与适用范围
5.2.2 职责
5.2.3 工作程序
5.3 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控制程序
5.3.1 目的与适用范围
5.3.2 职责
5.3.3 工作程序
5.4 合同评审程序
5.4.1 目的与适用范围
5.4.2 职责
5.4.3 工作程序
5.5 抱怨处理程序
5.5.1 目的与适用范围
5.5.2 职责
5.5.3 工作程序
5.6 不符合工作和纠正措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6.1 目的与适用范围2100433B
1.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是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的与其承担的检验任务相适应的条件和能力,包括组织机构条件,检验技术人员条件,技术设备条件,以及质量体系、工作环境、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条件。
2.必须经考核合格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检验机构所具备的检验测试能力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申请人,发给合格证书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其出具的检验数据才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是《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设立条件的规定,国家其他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资格条件、设置、考核、管理等有特殊规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应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