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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加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项目信息处为主抓处室,其他处室作为协办处室向项目信息处报送近期公开内容,由项目信息处统一汇总发布;选派专人负责,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利用局全体人员会议的机会开展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培训内容针对各个处室业务信息的公布渠道、业务内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向局领导班子做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汇报,总结2018年市投促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依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等多项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政办发〔2018〕30号)“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为要求,积极落实五个方面工作要点。一是切实做好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二是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三是全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四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五是倾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舆情、政策。一是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局全体会议上深入学习了新闻发布专业知识,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新闻发布制度》,规定热点问题或热点项目的推动落实、信息发布的处室为责任处室,该处室的副主管局长为新闻发言人。制定我局新闻发布计划,落实“4·2·1 N”新闻发布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市投促局政务舆情监测、整理、报告、处置制度,主动引导舆情向好。建立市投促局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及时应对重大舆情事件。三是《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政办发〔2018〕30号)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习整理后,带领我局全体人员进行了集体学习,并按要求及时、权威、有效地回应舆情热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四是我局官方网站和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都设置了“政策法规”专栏,及时解读相关政策文件。2018年10月10日在市新闻发布中心召开“石洽会”新闻发布会,切实做好中国•石家庄国际投资合作洽谈会预热和宣传工作。在传统媒体《石家庄日报》、官方微信公众号发表了多篇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文章,促进政务公开工作。
我局按照政务服务和公开的具体要求和我局印发的《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各处室对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权利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并动态更新,制定明确的流程,如我局承担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的监督检查的执法职能,制定了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行政执法检查流程图、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已在局官网开辟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一年来,我局没有发生任何投诉案件,没有发生一起违规受理或办理的情形,杜绝了吃拿卡要的现象,获得了服务对象的好评。我局无实体大厅或服务窗口。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依据工作职能,编制了《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了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按要求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抓好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官方网站的管理、维护、运行及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有效、安全。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官方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及时通报投资促进工作动态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等。通过实行网上公开,完善政务公开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增强了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解读重要政策性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设计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等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畅通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与群众的沟通渠道。特别是微信公众号上,我们与石家庄广电合作组织对我市招商地块进行航拍,并将航拍信息及时、全面、准确通过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在2018“石洽会”期间发布受到海内外1100余名客商高度肯定与赞扬。
(五)政策汇编进行公开
积极收集相关政策,将我市投资指南,投资政策汇编公开,发布政策法规类文件9条,完成《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导则》,促进我市开发区(园区)又好又快发展,完成《关于进一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政策摘编》和《2018年石家庄市投资促进政策汇编》等,方便投资客商及各界人士及时了解我市有关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鼓励政策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426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招商资讯类信息等。招商引资、开发区、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关村区域合作等方面的工作进展,逐项通过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官方网站公布,且重要信息都通过石家庄主流报刊媒体以及石家庄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投资石家庄”微信公众号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保证广大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同时,向市委、市政府信息部门以及省发改委、省商务厅有关部门报送时效性强、参考价值高的投资促进工作动态信息,为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决策提供重要基础信息,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主动收集公众对如何促进开发区发展、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应,并主动及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突出收集舆情的重点,针对于我局相关性较强的政务舆情信息以及设计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上、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重点围绕我局重要活动、经济数据发布和经济形势、重大改革举措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
至2018年底,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4件(主办1件、会办3件),政协提案3件(主办2件、会办1件),按时办结率、走访率、满意率均达100%;暂无需向档案馆移交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年未收到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主动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还不够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实行严格的把关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提高公开质量;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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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政府投资管理办公室shi石家庄市财政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当然是局里好,公务员编制,下属单位是参公。投资办的主任由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相当于局里的处长!
石家庄市三年大变样 目前,石家庄这座号称“天下第一庄”的河北省省会城市,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形象建设。在拆字当头、建字随后、治字贯中的稳步推动下,按照目标,三年后石家庄将容颜焕发,靓妆出镜。 石家庄依...
石家庄市2018年11月造价信息
序号 建材名称 规格型号 建材分类 单位 指导价 (市价) 1 线材 φ6.5~φ10 HPB300 建安材料 t 4,650.00 元 2 圆钢 φ12~φ20 建安材料 t 4,300.00 元 3 螺纹钢 φ6 HRB400 Ⅲ级 建安材料 t 4,550.00 元 4 螺纹钢 φ8~φ10 HRB400 Ⅲ级 建安材料 t 4,400.00 元 5 螺纹钢 φ 12~φ 14 HRB400E Ⅲ 级 建安材料 t 4,350.00 元 6 螺纹钢 φ 16~φ 22 HRB400E Ⅲ 级 建安材料 t 4,350.00 元 7 螺纹钢 φ25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300.00 元 8 螺纹钢 φ28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350.00 元 9 螺纹钢 φ32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400.00 元 10 螺纹钢 φ36 HR
石家庄市2018年4月造价信息
建材名称 规格型号 建材分类 单位 指导价 线材 φ6.5 ~φ10 HPB300 建安材料 t 5,000.00 元 圆钢 φ12~φ20 建安材料 t 4,300.00 元 螺纹钢 φ6 HRB400 Ⅲ级 建安材料 t 4,350.00 元 螺纹钢 φ8~φ10 HRB400 Ⅲ级 建安材料 t 4,250.00 元 螺纹钢 φ12~φ14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250.00 元 螺纹钢 φ16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200.00 元 螺纹钢 φ18~φ25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200.00 元 螺纹钢 φ28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150.00 元 螺纹钢 φ32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150.00 元 螺纹钢 φ36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150.00 元 螺纹钢 φ40
一、概述
根据《石家庄市机构改革方案》,设立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2018年12月26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揭牌。2018年,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处室、单位,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向各处室、单位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内容全面、公开及时的效果,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关于实施政务公开的决定》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局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电子政务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我局通过农业畜牧局官网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17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18件,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73件,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531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07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6条。利用农业畜牧局办公平台,发布通知、天气、预警、技术、指导等各类短信243条。通过村村通大喇叭平台利用早、中、晚对全市广大农村地区进行播报,内容包括:播报《农业科技之声》915期,《百姓生活信息》涉及法律、教育、健康、致富等信息600条。 新农村发喇叭网站发布农业技术、百姓生活信息 4000余条。新农村大喇叭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1200条。
(一)重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产品价格、惠农政策及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信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落实《河北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结合我市实际,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出台了《石家庄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建立石家庄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实时发布农产品价格行情。在全市建立了104个价格监测预警点,通过预警点,对农产品价格进行一周一报,提供预警分析与指导决策;与全国400多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实时发布全国8大类173种农副产品价格。
(二)清理调整权责公开清单。2017年8月,我市成立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原市农业局的职责、原市畜牧水产局的职责一并划入。2018年初,我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重新明确的工作职责,梳理制定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等一系列清单,确保清单事项合法有效、依法有据、主体适合,实施动态管理;在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平台”,对86项权力清单、11项责任清单、43项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一目了然。
(三)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18年初,我局制定了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实施方案及细则,建立并完善“一单、两库”。同时整合执法监管力量,在内部推行“三位一体”式联合随机抽查,即试行行政监管检查、执法检查、抽检检查一次联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打扰,规范检查流程,提升监管效率。对206次检查结果在局官网进行全面公开。
(四)全面施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编印全局“三项制度”手册的基础上,制定了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加强“三项制度”学习培训,使每一位执法岗位的同志都熟悉掌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在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同时,积极指导农业执法队、动监所、植保站及时对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做出行政决定7日内在本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政务公开。今年我局共承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48件。其中,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5件,承接办理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33件,答复走访已于7月底前全部完成,走访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了100%。同时,对全年办理的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进行了政务公开。
(六)全面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我局分别于2018年2月、2018年9月对我局2018年度预算和2017年度决算在局官网政务公开栏进行了公开,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 。
(七)积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我局结合行业特点,特别是对有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都坚持向社会公开项目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对审核符合要求的向社会进行公示,对项目及时进行督导检查,项目完成后与财政、发改等部门联合进行验收,并及时将验收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今年以来,我局共争取省以上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9个,项目资金11.87亿元,所有项目从立项批准,到最后验收,都及时在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官网进行公示。
(八)积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局系统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工作中,我局在今年初,出台了《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政府采购项目事前审批、采购活动组织管理、采购信息公开都提出了严格要求。今年以来,我局系统的8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资金1912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在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示,进行公开招标,没有一项发生质疑。
(九)积极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在产业扶贫工作方面,为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全面推进脱贫攻坚行动,推进产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我局作为全市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办公室单位,代市政府起草了《石家庄市2018年产业扶贫工作指导意见》并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发布。我局在农业产业扶贫方面,也制定并发布了《2018年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产业、特别是农业扶贫的工作措施和扶持意见,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目前,我局正在举全局之力,全力推进产业扶贫攻坚工作。
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方面,经市政府同意,于2018年4月27日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了《石家庄市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健全了全市动物疫情应对工作机制,为全市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减轻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和公众健康的危害,确保全市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法定依据。我局按照文件要求,已经在市农牧局官网公开了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值守电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及时发布重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展信息。8月初以来,辽宁、河南、江苏、浙江、安徽、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天津、山西、北京等十多个省份相继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这是非洲猪瘟首次传入我国,疫情发生后,对我省形成南北夹击之势,疫情形势严峻。我市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面开展。通过排查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冷库、生猪交易市场,在全市高速及毗邻省界的各级公路路口设立75个公路检查站(点)等有力、有效的科学防控措施,对非洲猪瘟进行全面封堵、防控。在信息报送方面,通过以石家庄市重点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的名义编制《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信息专刊》,及时报送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到目前,我市、我省没有非洲猪瘟疫情发生。通过组织全市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抗体监测、消毒灭源等综合防控措施,基本实现了“力争不发生,确保不蔓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
在应对自然灾害信息方面,我局积极加强与国土、气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农村大喇叭等方式,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防范通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发生情况,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提出灾害紧急处理方案,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派出小分队深入灾区,指导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及时发放农业救灾款和救灾物资并通过报纸发布公告和现场张贴等形式进行公告。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接到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监督管理。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除了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
一、概述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石家庄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政办发〔2018〕30号),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部署,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畅通公开途径、注重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狠抓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咨询、依申请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7月,按照市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和任务分工,我委研究提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同月,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2017年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142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1117条,政务微博发布542条,政务微信483条。做到了及时更新,没有虚假和不完整信息。
一是财政预决算信息。继续按照统一要求,公开了委年度部门预算和上年度部门决算,并对“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作出详细说明。二是推动行政事项信息公开,公开发布并更新市卫生健康委《责任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三是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7年9月27日至11月25日对原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1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委已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四是计划生育证件办理信息。定期向社会公示一孩、二孩登记、光荣证与再生育办理情况。五是认真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健全符合实际、便民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逐项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和服务,重点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同时,积极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了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努力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六是行政执法公开。充分利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信息平台数据,向本系统官网及政府法制、信用部门网站推送执法信息,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将公共卫生监督抽检、专项执法检查、卫生信誉评定、投诉举报查处等结果向社会公示,全年公开行政处罚案件105件。七是搭建二维码阳光服务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与百姓互动,同时邀请公众与媒体共同参与热点问题的行政执法活动。八是每季度在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我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九是新闻宣传公开工作。组织安排市级以上媒体采访42次,专访14次,制作专题片25部,公益广告17部。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发布政策、科普类信息723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卫生健康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方面还与公众的期待有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建设需进一步推进,解读效果和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
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与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的力度,加强委政府网站建设,完善相关功能,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或重大舆情。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深化医疗服务和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
柳州市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部署,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要求积极完成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柳州市统计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要求,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局根据人事变化,及时将工作经验丰富和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调整至政务信息公开岗位, 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机构、落实人员负责办公室对外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及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目前我局政务公开信息由各科业务骨干起草,经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后,再经局办公室主任带2名信息审核员进行再次审核后报分管信息审批,重要信息报局长审批。
(二)多渠道公开公布政务信息。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4月份、10月份我局联合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召开两次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分别对一季度和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整体形势和数据进行发布,并现场对记者发问进行了回应。柳州新闻综合频道在《柳州新闻》重要时段中播出了新闻发布会情况,柳州政府网、广西新闻网、搜狐网、柳州晚报等主流媒体也对新闻发布会柳州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报道,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利用政府公报发布。6月份柳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经自治区三农普办审核后,为广泛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农业普查成果,使社会各界了解我市“三农”发展变化情况,我局及时报请市政府以政府公报形式进行公布,经市政府同意后,7月6日《柳州日报》以整版全文刊发《柳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二、三号),通过公报社会群众可以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感受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三是利用微信平台发布。自2月份我局“柳州统计”微信公众号开通后,我局先后通过微信发布各类统计公报、数据、图表、分析和各类时政热点29条。及时展示了柳州统计的工作动态和统计数据。四是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宣传。9月20日,柳州市统计局联合柳北区统计局以“走进四经普”为主题,在柳州市政务服务大厅开展柳州市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画册,接受过往群众咨询等形式,将第四次经济普查的清查时间、普查对象、普查时间、依法普查、普查资料保密等内容进行了宣传。当天上午,工作人员针对到柳州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共发放资料400多份。除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外,柳州市还通过统计信息网、“柳州统计”微信平台、柳州日报、南国今报、发送手机短信、公交车车身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第四次经济普查,对促进社会各界理解支持配合经济普查具有重要作用。
(三)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结合局门户网站更新,对“信息公开”栏目项目和版式进行更新调整,对信息公开栏目按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进行分类。将财政预决算、机责清单、社会信用体系、行政权力运行、机构职能、人事信息、统计文件等重要内容进行单独列项,并专门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重点对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报告及依申请公开流程制度进行分项。政府信息公开以免费的方式将内容公开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上,同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向社会公布。新的版式有助于更为清晰、醒目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以自查自评规范促进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自8月6日接到《关于落实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8〕13号)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根据通知精神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分管局政务公开事务的黄俊副局长专门召集局办公室、法规科和数据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进行自查工作布置,要求办公室牵头展开统计局(含二层机构)政务公开自查工作,重点对2017年和2018年局发文登记情况进行清查,检查政府公开属性是否按要求进行标注、对局门户网站信息是否按要求定期更新、对近两年来政策是否进行政策解读和及时向社会公布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上报了自查自评结果。截止2018年12月18日,通过对局2017年、2018年所发共510份文件进行检查,其中柳统字104份(2017年60份、2018年54份)、柳统办字137份(2017年59份、2018年78份)、柳统办会通字134份(2017年60份、2018年74份)、柳统函字87份(2017年46份、2018年41份)、柳经普办字22份(2018年22份)、柳统干字16份(2017年9份、2018年20份)、柳统党字10份(2018年20份)均按要求进行了文件登记和和政府公开属性标注。其中主动公开10份;涉及会议和所属相关机关事务文件354份按要求进行了依申请公开标注;内部文件向上请示类文件和协商性公函文件共146份按要求进行不予公开标注。
(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务信息培训。柳州市组织开展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我局均按要求参加,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得到提升。目前正积极参与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清查、资源编目工作,对局信息资源进行梳理,做好与全市信息资源平台融合、融合准备。同时,我局还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落实《条例》的自觉性。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各事业单位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导他们按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局属有关单位形成并应公开的信息也均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上及三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及时公布。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以公开促进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的落实。柳州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为客观反映国情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扎实搞好国民经济核算和各项统计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及时向社会公开了柳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8年每季度公布柳州市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各门类经济数据,供公众查询。及时公开了我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方案和大项活动情况。
(二)以公开促进统计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先后公布了《2017年度县区统计工作综合评比获奖单位的通报》、《关于调整柳州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各行业经济运行数据等。为方便统计人员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先后公布了柳州市统计局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以公开推进财务工作制度落实。柳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财政决算、2018年度财政预算以及2017年度“三公经费”开支等情况均在本单位办公场所信息公开栏内以纸质文件的形式进行了公开外,还及时在门户网站重要信息公开栏目中进行公布,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促进账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
(四)以公开促进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化。柳州市统计局系统的政府采购、招标等情况均按要求在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18年柳州市统计局按时对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及时上传需要公布的最新政府信息,以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截至2018年12月18日,我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4条,其中以政府公报形式发布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29条,联合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开展“统计开放日”活动1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209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46条,发布数据49条,公布统计工作信息114条)。我局所形成的政府信息,凡需公开的,均按要求在形成之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及市图书馆等3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向社会公布。4月24日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规〔2018〕17号)后,我局及时将该统计法规文件和相关政策解读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柳州市局办公室和柳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为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点。2018年,我局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去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柳州市统计局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依申请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柳州市统计局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后,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更新较快,一些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将认真自查,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八、公布方式和渠道
本年度报告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柳州统计信息网、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柳州市档案馆、柳州市图书馆等途径向全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