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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巩固蓝天保卫战整治成效的重大举措。”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改造后水泥行业水泥窑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每立方米10毫克、50毫克、100毫克,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限值为每立方米10毫克、氨排放限值为每立方米8毫克。改造内容涉及采用高效除尘、脱硫、脱硝及低氮燃烧、分级燃烧、智能控制等新技术,实现超低或更低排放,企业须更换符合超低排放监测要求的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系统联网运行;水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无组织排放治理规范标准要求,物料全部实现封闭贮存和运输,禁止二次倒运,企业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并安装氨逃逸自动监测设备,杜绝氨排放超标。
依据政策,自治区将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对完成改造并验收合格的企业给予奖补支持,市县(区)政府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水泥企业给予配套奖励。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超低排放条件的水泥企业将给予税收优惠待遇,企业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
通过认定并享受政策支持的企业,如果存在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转、弄虚作假、污染物不能稳定达到超低排放现象,则实施停产整改、追回奖补资金、5年内不得申报财政其他生态环保专项资金。 2100433B
2021年2月,《水泥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确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力争2年内完成宁夏水泥行业企业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并投入运行,凡因烟气超低排放不达标停产的水泥企业必须在改造验收后方能投入生产。
需要用到阀门,烟气治理、除尘设备需要用到风阀、球阀、闸阀等阀门,根据实际工程要求。上海归辰阀门。
石灰石质、硅质、铝质、铁质原料按一定的比例配料,磨细后成为生料,生料经过高温煅烧后的烧结物称之为熟料,熟料、石膏及一些混合材经配料磨细后就成为水泥。目前市场上有商品熟料和商品水泥。有些企业购买了熟料后...
首先水泥厂的主要污染物有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氟化物. 粉尘的成分是:水泥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完全封闭好,所暴露在露天外的灰尘,这种灰尘与水泥的结构是一样的.而水泥的主要成分是:硅酸盐.水泥的种类较多...
电厂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内容探讨
我国大片区域雾霾天气频出,环保形势非常严峻,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发改能源[2014]2093号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
火电厂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措施探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用电量也在不断增加。为了满足人们的用电需求,火电厂的生产效率在不断提高。而火电厂烟气污染物排放超标则会影响到火电厂的可持续发展,对大气也会产生污染。因此,需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火电厂的烟气污染物排放问题,确保火电厂的可持续发展。
国内首套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装置
我国首套烟气超低排放装置由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建设,于2014年5月30日13时45分在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的8号机组投入运行。“嘉华百万千瓦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是全国率先实施超低排放的示范改造项目,采用首创的“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技术”,对现役的两台百万千瓦燃煤机组进行示范改造,使燃煤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该项目于2013年8月13日开工建设,8号机组于2014年5月30日完成改造,7号机组于2014年6月10日完成改造投入运行。
该项目于2014年7月8日通过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优于天然气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整体技术处于国际领先。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该项目的污染物控制技术进行了环保性能评估,评估结论表明:“该工程采用的超低排放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运行可靠,具有较好的可复制性和推广价值。”该机组超低排放装置的成功投运,开启了燃煤电厂清洁生产的新时代,为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发展煤电开辟了新的途径,对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国家战略
2016年1月15日,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部召开加快推进全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动员大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参加会议。各省市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和环保部门在分会场参会。浙能集团总经理童亚辉在主会场向大会详细介绍了浙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并获得与会代表的高度肯定和密切关注。
2015年1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大幅降低发电煤耗和污染排放。
2015年12月9日,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发电企业给予上网电价补贴。
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指出, 2015年,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要降低3.1%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都要减少2%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要分别减少3%左右和5%左右。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区域联防联控,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促进重点区域煤炭消费零增长。
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要求。新建机组应同步建设先进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东部地区新建机组基本达到燃机排放限值,中部地区原则上接近或达到燃机排放限值,鼓励西部地区接近或达到燃机排放限值。同时,稳步推进东部地区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机排放限值的环保改造。
“超低排放”理念,由浙能集团在2011年首次提出。2012年,浙能集团就开始着手广泛调研国内外燃煤机组污染物治理的先进技术。2013年浙能集团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项目建设,同年7月19日,浙能集团“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到浙江省环保厅、省经信委、嘉兴市环保局等单位组织的审查通过。
对于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的定义,最初存在多种表述共存,“近零排放”、“趋零排放”、“超低排放”、“超洁净排放”、“低于燃机排放标准排放”等,有业内人士认为,燃煤机组排放水平达到“超清洁”、“近零”状态的难度非现有工程技术所能实现(大规模推广难度大),“超低排放”从排放标准角度界定概念,叫法更加科学。
2015年中国电力发展论坛上,国电科学研究院燃机研究所所长刘志坦,在经过大量对比和数据分析后得出结论:“要实事求是、科学命名。‘近零排放’、‘超净排放’和‘燃机排放’等概念不严谨、不科学,建议使用‘超低排放’概念。”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2015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20年之前对燃煤电厂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典型案例》精选11项典型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作为案例,从电厂概况与环保设施概况、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度概况、技术路线选择、投资估算与运行成本分析、性能试验与运行情况等角度入手,对典型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并对各项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经济性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对改造工程的特色进行了深刻的归纳与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