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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

生物质能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具有绿色、低碳、清洁、可再生等特点。加快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是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环境质量、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我国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较快,开发利用规模不断扩大,生物质发电和液体燃料形成一定规模。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等发展已起步,呈现良好势头。“十三五”是实现能源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生物质能面临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机遇。根据国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生物质能发展 “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分析了国内外生物质能发展现状,阐述了“十三五”时期我国生物质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布局和建设重点,提出了保障措施,是“十三五”时期我国生物质能产业发展的基本依据。 

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基本信息

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

到2020年,生物质能基本实现商业化和规模化利用。生物质能年利用量约5800万吨标准煤。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500万千瓦,年发电量900亿千瓦时,其中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700万千瓦,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750万千瓦,沼气发电50万千瓦;生物天然气年利用量80亿立方米;生物液体燃料年利用量600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30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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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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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展现状

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展基础

1、国际发展现状

(1)发展现状

生物质能是世界上重要的新能源,技术成熟,应用广泛,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源供需矛盾、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全球继石油、煤炭、天然气之后的第四大能源,成为国际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

生物质发电。截至2015年,全球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约1亿千瓦,其中美国1590万千瓦、巴西1100万千瓦。生物质热电联产已成为欧洲,特别是北欧国家重要的供热方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发展较快,其中日本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量占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的70%以上。

生物质成型燃料。截至2015年,全球生物质成型燃料产量约3000万吨,欧洲是世界最大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消费地区,年均约1600万吨。北欧国家生物质成型燃料消费比重较大,其中瑞典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约占供热能源消费总量的70%。

生物质燃气。截至2015年,全球沼气产量约为570亿立方米,其中德国沼气年产量超过200亿立方米,瑞典生物天然气满足了全国30%车用燃气需求。

生物液体燃料。截至2015年,全球生物液体燃料消费量约1亿吨,其中燃料乙醇全球产量约8000万吨,生物柴油产量约2000万吨。巴西甘蔗燃料乙醇和美国玉米燃料乙醇已规模化应用。

(2)发展趋势

一是生物质能多元化分布式应用成为世界上生物质能发展较好国家的共同特征。二是生物天然气和成型燃料供热技术和商业化运作模式基本成熟,逐渐成为生物质能重要发展方向。生物天然气不断拓展车用燃气和天然气供应等市场领域。生物质供热在中、小城市和城镇应用空间不断扩大。三是生物液体燃料向生物基化工产业延伸,技术重点向利用非粮生物质资源的多元化生物炼制方向发展,形成燃料乙醇、混合醇、生物柴油等丰富的能源衍生替代产品,不断扩展航空燃料、化工基础原料等应用领域。

2、国内发展现状

我国生物质资源丰富,能源化利用潜力大。全国可作为能源利用的农作物秸秆及农产品加工剩余物、林业剩余物和能源作物、生活垃圾与有机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总量每年约4.6亿吨标准煤。截至2015年,生物质能利用量约3500万吨标准煤,其中商品化的生物质能利用量约1800万吨标准煤。生物质发电和液体燃料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等产业已起步,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生物质发电。截至2015年,我国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约1030万千瓦,其中,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约530万千瓦,垃圾焚烧发电约470万千瓦,沼气发电约30万千瓦,年发电量约520亿千瓦时,生物质发电技术基本成熟。

生物质成型燃料。截至2015年,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约800万吨,主要用于城镇供暖和工业供热等领域。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产业处于规模化发展初期,成型燃料机械制造、专用锅炉制造、燃料燃烧等技术日益成熟,具备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基础。

生物质燃气。截至2015年,全国沼气理论年产量约190亿立方米,其中户用沼气理论年产量约140亿立方米,规模化沼气工程约10万处,年产气量约50亿立方米,沼气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阶段。

生物液体燃料。截至2015年,燃料乙醇年产量约210万吨,生物柴油年产量约80万吨。生物柴油处于产业发展初期,纤维素燃料乙醇加快示范,我国自主研发生物航煤成功应用于商业化载客飞行示范。

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存在问题

生物质能是唯一可转化成多种能源产品的新能源,通过处理废弃物直接改善当地环境,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综合效益明显。从资源和发展潜力来看,生物质能总体仍处于发展初期,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尚未形成共识。社会各界对生物质能认识不够充分,一些地方甚至限制成型燃料等生物质能应用,导致生物质能发展受到制约。

二是分布式商业化开发利用经验不足。受制于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农林生物质原料难以实现大规模收集,一些年利用量超过10万吨的项目,原料收集困难。畜禽粪便收集缺乏专用设备,能源化无害化处理难度较大。急需探索就近收集、就近转化、就近消费的生物质能分布式商业化开发利用模式。

三是专业化市场化程度低,技术水平有待提高。生物天然气和生物质成型燃料仍处于发展初期,受限于农村市场,专业化程度不高,大型企业主体较少,市场体系不完善,尚未成功开拓高价值商业化市场。纤维素乙醇关键技术及工程化尚未突破,急待开发高效混合原料发酵装置、大型低排放生物质锅炉等现代化专用设备,提高生物天然气和成型燃料工程化水平。

四是标准体系不健全。尚未建立生物天然气、生物成型燃料工业化标准体系,缺乏设备、产品、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尚未出台生物质锅炉和生物天然气工程专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生物质能检测认证体系建设滞后,制约了产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缺乏对产品和质量的技术监督。

五是政策不完善。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涉及原料收集、加工转化、能源产品消费、伴生品处理等诸多环节,政策分散,难以形成合力。尚未建立生物质能产品优先利用机制,缺乏对生物天然气和成型燃料的终端补贴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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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基本原则

坚持分布式开发。根据资源条件做好规划,确定项目布局,因地制宜确定适应资源条件的项目规模,形成就近收集资源、就近加工转化、就近消费的分布式开发利用模式,提高生物质能利用效率。

坚持用户侧替代。发挥生物质布局灵活、产品多样的优势,大力推进生物质冷热电多联产、生物质锅炉、生物质与其他清洁能源互补系统等在当地用户侧直接替代燃煤,提升用户侧能源系统效率,有效应对大气污染。

坚持融入环保。将生物质能开发利用融入环保体系,通过有机废弃物的大规模能源化利用,加强主动型源头污染防治,直接减少秸秆露天焚烧、畜禽粪便污染排放,减轻对水、土、气的污染,建立生物质能开发利用与环保相互促进机制。

坚持梯级利用。立足于多种资源和多样化用能需求,开发形成电、气、热、燃料等多元化产品,加快非电领域应用,推进生物质能循环梯级利用,构建生物质能多联产循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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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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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投资估算

到2020年,生物质能产业新增投资约1960亿元。其中,生物质发电新增投资约400亿元,生物天然气新增投资约1200亿元,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产业新增投资约180亿元,生物液体燃料新增投资约180亿元。

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环境效益

生物质能产业具备显著的环境效益。预计2020年,生物质能合计可替代化石能源总量约5800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约1.5亿吨,减少粉尘排放约52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14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44万吨。

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社会效益

“十三五”期间,生物质重点产业将实现规模化发展,成为带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型产业。预计到2020年,生物质能产业年销售收入约1200亿元,提供就业岗位400万个,农民收入增加200亿元,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以上信息引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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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保障措施

1、协同推进。将生物质能利用纳入国家能源、环保、农业战略,加强协调、协同推进,充分发挥生物质能综合效益,特别是在支持循环农业、促进县域生态环保方面的作用,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研究将生物质能纳入绿色消费配额及交易体系。

2、优先利用。落实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和全额保障性收购的要求,建立生物质能优先利用机制,加强对燃气、石油和电网企业公平开放接纳生物质能产品的监管,确保生物天然气、液体燃料、生物质发电无障碍接入燃气管网、成品油销售网及城乡配电网。

3、加强规划。将规划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主要依据,统筹生物质各类资源和各种利用方式,以省为单位编制生物质能开发利用规划。以县为单位编制生物天然气、生物成型燃料开发利用规划,做好与环保、农业等规划衔接。编制生物质热电联产区域专项规划。在规划指导下,积极推进生物质能新技术和新利用模式的示范建设。

4、加大扶持。发挥中央和地方合力,完善支持生物质能利用政策措施体系。制定生物质发电全面转向热电联产的产业政策。研究出台生物天然气、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和液体燃料终端补贴政策。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生物质能领域。引导地方出台措施支持现有政策之外的其他生物质发电方式。

5、加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生物质能项目建设和运行监管,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加强标准认证管理,做好环保监管,建立生物质能行业监测平台和服务体系。加强工程咨询、技术服务等产业能力建设,支撑生物质能产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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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把生物质能作为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立足于分布式开发利用,扩大市场规模,加快技术进步,完善产业体系,加强政策支持,推进生物质能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和多元化发展,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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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展布局

(一)大力推动生物天然气规模化发展

到2020年,初步形成一定规模的绿色低碳生物天然气产业,年产量达到80亿立方米,建设160个生物天然气示范县和循环农业示范县。

1、发展布局

在粮食主产省份以及畜禽养殖集中区等种植养殖大县,按照能源、农业、环保“三位一体”格局,整县推进,建设生物天然气循环经济示范区。

2、建设重点

推动全国生物天然气示范县建设。以县为单位建立产业体系,选择有机废弃物丰富的种植养殖大县,编制县域生物天然气开发建设规划,立足于整县推进,发展生物天然气和有机肥,建立原料收集保障、生物天然气消费、有机肥利用和环保监管体系,构建县域分布式生产消费模式。

加快生物天然气技术进步和商业化。探索专业化投资建设管理模式,形成技术水平较高、安全环保的新型现代化工业门类。建立县域生物天然气开发建设专营机制。加快关键技术进步和工程现代化,建立健全检测、标准、认证体系。培育和创新商业化模式,提高商业化水平。

推进生物天然气有机肥专业化规模化建设。以生物天然气项目产生的沼渣沼液为原料,建设专业化标准化有机肥项目。优化提升已建有机肥项目,加强关键技术研发与装备制造。创新生物天然气有机肥产供销用模式,促进有机肥大面积推广,减少化肥使用量,促进土壤改良。

建立健全产业体系。创新原料收集保障模式,形成专业化原料收集保障体系。构建生物天然气多元化消费体系,强化与常规天然气衔接并网,加快生物天然气市场化应用。建立生物天然气有机肥利用体系,促进有机肥高效利用。建立健全全过程环保监管体系,保障产业健康发展。

(二)积极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

1、发展布局

在具备资源和市场条件的地区,特别是在大气污染形势严峻、淘汰燃煤锅炉任务较重的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东北等区域,以及散煤消费较多的农村地区,加快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为村镇、工业园区及公共和商业设施提供可再生清洁热力。

2、建设重点

积极推动生物质成型燃料在商业设施与居民采暖中的应用。结合当地关停燃煤锅炉进程,发挥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面向用户侧布局灵活、负荷响应能力较强的特点,以供热水、供蒸汽、冷热联供等方式,积极推动在城镇商业设施及公共设施中的应用。结合农村散煤治理,在政策支持下,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在农村炊事采暖中的应用。

加快大型先进低排放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项目建设。发挥成型燃料含硫量低的特点,在工业园区大力推进20蒸吨/小时以上低排放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达到天然气水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高于20㎎/m、50㎎/m、200㎎/m,替代燃煤锅炉供热。建成一批以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为主的工业园区。

加强技术进步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大型生物质锅炉低氮燃烧关键技术进步和设备制造,推进设备制造标准化系列化成套化。制定出台生物质供热工程设计、成型燃料产品、成型设备、生物质锅炉等标准。加快制定生物质供热锅炉专用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强化对工程与产品的质量监督。

(三)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

1、发展布局

在农林资源丰富区域,统筹原料收集及负荷,推进生物质直燃发电全面转向热电联产;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快西部地区垃圾焚烧发电发展;在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比较丰富的乡镇,因地制宜推进沼气发电项目建设。

2、建设重点

积极发展分布式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农林生物质发电全面转向分布式热电联产,推进新建热电联产项目,对原有纯发电项目进行热电联产改造,为县城、大乡镇供暖及为工业园区供热。加快推进糠醛渣、甘蔗渣等热电联产及产业升级。加强项目运行监管,杜绝掺烧煤炭、骗取补贴的行为。加强对发电规模的调控,对于国家支持政策以外的生物质发电方式,由地方出台支持措施。

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在做好环保、选址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前提下,在人口密集、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稳步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鼓励建设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加快应用现代垃圾焚烧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提高垃圾焚烧发电环保水平。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避免和减少邻避效应。

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发电。结合城镇垃圾填埋场布局,建设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积极推动酿酒、皮革等工业有机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沼气设施热电联产;结合农村规模化沼气工程建设,新建或改造沼气发电项目。积极推动沼气发电无障碍接入城乡配电网和并网运行。到2020年,沼气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万千瓦。

(四)加快生物液体燃料示范和推广

1、发展布局

在玉米、水稻等主产区,结合陈次和重金属污染粮消纳,稳步扩大燃料乙醇生产和消费;根据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开发建设以木薯为原料,以及利用荒地、盐碱地种植甜高粱等能源作物,建设燃料乙醇项目。加快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技术进步和产业化示范。到2020年,生物液体燃料年利用量达到600万吨以上。

2、建设重点

推进燃料乙醇推广应用。大力发展纤维乙醇。立足国内自有技术力量,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开展先进生物燃料产业示范项目建设;适度发展木薯等非粮燃料乙醇。合理利用国内外资源,促进原料多元化供应。选择木薯、甜高粱茎秆等原料丰富地区或利用边际土地和荒地种植能源作物,建设10万吨级燃料乙醇工程;控制总量发展粮食燃料乙醇。统筹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能源安全,以霉变玉米、毒素超标小麦、“镉大米”等为原料,在“问题粮食”集中区,适度扩大粮食燃料乙醇生产规模。

加快生物柴油在交通领域应用。对生物柴油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提升产品质量,满足交通燃料品质需要。建立健全生物柴油产品标准体系。开展市场封闭推广示范,推进生物柴油在交通领域的应用。

推进技术创新与多联产示范。加强纤维素、微藻等原料生产生物液体燃料技术研发,促进大规模、低成本、高效率示范应用。加快非粮原料多联产生物液体燃料技术创新,建设万吨级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推进生物质转化合成高品位燃油和生物航空燃料产业化示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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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文献

“十三五”重点项目-生物质能源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节能专篇) “十三五”重点项目-生物质能源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节能专篇)

“十三五”重点项目-生物质能源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节能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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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十三五”重点项目 -生物质能源项 目节能评估报告(节能专篇) 编制单位: 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节能评估报告是指在项目节能评估的基础上, 由有资质单位出具 的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或节能评估登记表。节能评估, 是指根据节能法规、 标准,对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 分析评估。根据能源消耗量来划分 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还是编制节能 评估报告表 : 注: 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3000 吨标准煤以上(含 3000 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 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500万千瓦时以上, 或年石油消费量 1000 吨以上,或年天然 气消费量 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000至 3000 吨标准煤(不含 3000 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200万至 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 500至 10

“十三五”重点项目-生物质能源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节能专篇) (2) “十三五”重点项目-生物质能源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节能专篇) (2)

“十三五”重点项目-生物质能源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节能专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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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十三五”重点项目 -生物质能源项 目节能评估报告(节能专篇) 编制单位: 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节能评估报告是指在项目节能评估的基础上, 由有资质单位出具 的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或节能评估登记表。节能评估, 是指根据节能法规、 标准,对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 分析评估。根据能源消耗量来划分 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还是编制节能 评估报告表 : 注: 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3000 吨标准煤以上(含 3000 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 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500万千瓦时以上, 或年石油消费量 1000 吨以上,或年天然 气消费量 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000至 3000 吨标准煤(不含 3000 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200万至 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 500至 10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规划纲要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十三五”时期(2016年至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体系的关键时期。为科学规划、全面指导未来五年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中心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财政“十三五”规划》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会计行业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会计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以《会计法》为中心的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进一步完善,会计法制化建设得到加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进一步完善并有效实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修订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印发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在医院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率先引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全面加强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指导、推动管理会计有效应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有效实施,发布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对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和权力制约提出指导意见;发布实施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稳步推行;以《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为指导,全面实施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及其特殊支持计划、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会计名家工程等高端人才培养工程,稳步推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改革,大力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会计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全面贯彻《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注册会计师行业较快发展并不断做强做大,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稳步提升;会计学会、会计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会计理论研究、会计教育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深化;会计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会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在肯定会计改革与发展取得成绩的同时,应当正视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会计工作的转型升级仍不能适应经济管理要求,复合型、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相对缺乏,会计法治建设、内部控制建设、会计诚信建设和会计监管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十三五”时期通过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理论创新切实加以解决。

“十三五”时期,会计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会计改革与发展任务艰巨而繁重,会计的服务对象、服务领域、工作职能、工作手段、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都面临着重大转型升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对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建设、加强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改革发展方向;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为企业会计准则完善和顺利实施、管理会计广泛应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贯彻人才强国战略和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为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和健全会计人才评价制度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国家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 ”行动计划的实施,为信息技术在会计领域的深入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以及“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我国深入参与国际会计标准的制定,全方位开展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当然,“十三五”时期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会计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求会计法制、会计标准必须适应环境变化不断完善、强化实施,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必须转变观念、开拓创新,要求会计监管和宏观管理必须改进监管方式、形成监管合力和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在认真总结过去五年会计行业成绩经验基础上,科学引导会计行业在未来五年健康顺利发展。

二、“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中心工作,全面加强会计法制建设、会计标准建设、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会计服务市场建设、会计理论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会计管理体制和机制,全面推动会计转型升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创新是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会计行业必须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理论创新,更新发展理念,消除体制障碍,破解工作难题,为会计改革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坚持强化法治。法治是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可靠保障。会计行业必须按照科学民主立法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把会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推进会计改革与发展,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氛围。

——坚持服务发展。突出服务理念是会计工作的必然要求。会计行业必须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为市场主体和广大会计人员服务,在服务中转型升级,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坚持文化传承。继承和弘扬会计传统文化是推进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内在要求。会计行业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认同与尊崇中国会计行业的传统文化、传统思想价值体系,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发展、借鉴与创新、趋同与互动的关系,切实提高中国会计行业竞争软实力。

——坚持开放合作。对外开放与合作是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必由之路。会计行业必须树立开放发展、合作共赢理念,以维护国家利益、促进会计行业发展为出发点,坚持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积极参与国际会计组织治理改革,推进会计服务市场有序开放,深化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开放合作中不断提高我国会计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三)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体系,深入推进会计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现代化。

——会计法制和会计标准体系更加科学。修订《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完善会计监管、行政执法机制,切实落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会计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立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加强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加强其他会计审计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各项会计审计标准体系的贯彻实施。

——会计工作转型升级取得实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夯实会计基础工作,积极融合新技术、新手段,推动会计核算技术的优化升级;以建设管理会计体系为抓手,引导、推动管理会计广泛应用;探索会计信息资源有效利用机制,进一步推动各单位会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加强政策引导、经验交流,不断强化会计工作在信息利用、资本运营、价值管理、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会计工作者执业能力明显增强。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才评价等政策并发挥其导向作用,促进广大会计工作者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提高、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培育造就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会计人才队伍。

——会计管理体制更加完善。按照依法行政要求,进一步理顺中央、地方、部门、行业组织(团体)在会计管理方面的权责关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以间接管理为主,法律手段、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并用,有利于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会计管理体制。

三、“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会计法制建设。

1.完善会计法律体系。修订《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提高会计法律法规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可执行性,进一步规范会计审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审计执业质量。

2.广泛开展会计普法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广泛宣传加强法制、依法理财、维护国家财经纪律的重要意义,引导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各界重视、支持会计审计工作,引导广大会计工作者学好用好会计法律知识、自觉树立诚信理念,努力构建学法、用法、守法长效机制。

3.加强会计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对《会计法》及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定期随机抽查与不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创新监管手段,主动公开检查结果,严肃查处违法会计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研究建立会计诚信档案和会计“黑名单”制度,将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的诚信记录和单位会计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理顺会计监管机制,整合会计监管资源,形成会计监管合力。

(二)加快推进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

1.建立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加快落实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有序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在已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基础上,加快制定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为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和健全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奠定基础。研究制定政府成本会计制度。抓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工作,完善信息化建设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政府会计改革顺利进行。积极参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建设,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政府会计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

2.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应民间非营利组织发展要求,密切跟踪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医疗、民办教育等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情况,研究修订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管理,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3.修订社会保险基金等基金(资金)类会计制度。积极配合社保、住房、土地等制度改革,适时修订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土地储备资金等基金(资金)类会计制度。

(三)健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1.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适时修订、完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研究制订我国金融市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相关会计政策。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体例,清理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2.继续保持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立足我国实际情况,适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积极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各层面事务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工作,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充分利用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等多边、双边交流机制,协调立场,争取支持,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和国际趋同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深度参与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工作,提高我国对国际综合报告框架等规则制定的影响力,持续研究综合报告在我国的适用性和可行性。

3.加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宣传、培训和对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密切跟踪、分析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时了解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企业会计问题应急处理机制。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与监管部门、有关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等沟通交流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加强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收政策、监管政策的协调。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施的监督、指导。

4.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外部咨询机制。发挥会计标准战略委员会在会计准则建设中研究咨询、决策支持的重要作用。发挥会计准则委员会在会计准则研究、起草、实施以及对外交流、组织联系咨询专家队伍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健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队伍,充实研究力量,改进咨询方式,提高咨询水平。

(四)推进管理会计广泛应用。

1.加强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建设。坚持经验总结和理论创新,加强政策指导,2018年底前基本形成以管理会计基本指引为统领、以管理会计应用指引为具体指导、以管理会计案例示范为补充的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制定发布系列分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推动企业切实改进和加强成本管理。加强管理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管理会计界的地位和影响力。

2.推进管理会计广泛应用。认真抓好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实施,采取政策宣讲、经验交流、成果推广、人员培训、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和措施,深入推动管理会计广泛应用。同时,加强管理会计理论研究、教学教材改革,支持管理会计创新中心建设。

3.提升会计工作管理效能。以深入实施管理会计指引体系为抓手,积极推动企业和其他单位会计工作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会计工作在战略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营运管理、投融资管理、绩效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提高理财水平和预算绩效,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五)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1.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的要求,研究制定政府内部控制规范和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规范,修订《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对象从经济活动层面拓展到全部业务活动和内部权力运行。制订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量化指标体系。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研究制定《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入参与国际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标准制定工作。

2.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加强对中央企业执行内部控制规范的政策指导,推进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密切跟踪上市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定期发布上市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报告。会同监管部门制定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挂牌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规范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

(六)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

1.推进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有效实施。不断更新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推动监管部门在监管领域制定和实施监管扩展分类标准,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的财务报告数据交换标准体系,适时推动建立以披露财务报告数据为主的社会化会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制定企业账户层面和交易层面会计数据以及相关业务数据交换标准,降低会计信息生产成本和企业内外部交易成本,促进企业数据的深度利用。积极参与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等国际标准制定工作,全面提升我国在会计信息化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2.不断提高单位会计信息化水平。认真抓好《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在不断提高企业会计信息化水平的同时,积极探索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推动基层单位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系统的有机融合,推动会计工作从传统核算型向现代管理型转变。引导企业以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提升内部管理信息标准化,促进财务、业务数据的融合与互联。同时,密切关注大数据、“互联网 ”发展对会计工作的影响,及时完善相关规范,研究探索会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会计资料无纸化管理制度。

(七)大力发展会计服务市场。

1.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不断拓展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领域,研究建立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政府购买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制度,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涉税服务、管理会计咨询、法务会计服务等新型业务。研究探索改进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式和审计费用支付方式,着力增强独立性。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广泛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优先采用普通合伙组织形式,适当、适度限制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关系公众利益的高风险业务。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内部治理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完善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合理布局,进一步推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促进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健康、规范发展。

2.推进代理记账业务不断发展。加强对代理记账业务的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促进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小型经济组织选择依法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支持小微企业等的健康发展。探索建立政府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制度。注重发挥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方面的服务作用。积极支持其他会计咨询、会计培训等服务业务的大力发展。

3.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和其他会计服务行业的行政监管。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法规制度,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要求,简化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和变更备案,健全会计师事务所退出机制。完善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职业责任保险等制度。改进中央企业审计轮换制度,探索大型企业集团“主审 参审”审计模式。适应金融改革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要求,完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管理制度。加强政策协调,研究解决对会计师事务所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探索联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代理记账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公示制度。探索会计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

4.推进会计服务市场开放。坚持平等互利原则,抓好双边、多边会计服务市场开放谈判和跨境审计监管合作。鼓励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跨境服务,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跨境执业行为,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企业、中国资本“走出去”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指导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以成员所模式为主流构建国际网络、参与国际竞争,重点扶持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创建民族品牌国际会计网络或在加盟的国际会计网络中日益发挥重要影响。

(八)实施会计人才战略。

1.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以会计人员能力框架为指导,改革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改进选才评价标准,完善考试科目设置,加强考务管理,提高考试内容的针对性、适应性,推动增设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形成初级、中级、高级(含副高级和正高级)等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制度,充分发挥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对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会计人员结构,到2020年具备初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500万人左右,具备中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200万人左右,具备高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18万人左右。

2.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加强继续教育教材、师资队伍建设,丰富继续教育方式、内容和手段,推广在线教育等现代化培训方式。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的管理,规范会计培训市场,坚决打击乱收费、假培训等违法行为。

3.深化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研究制定《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健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及其特殊支持计划长效机制。创新选拔、培养机制,完善考核、使用制度,不断充实全国会计领军人才队伍,到2020年,完成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达到2000名的培养目标。继续推进会计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指导各地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开展的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

4.加快行业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加快推进管理会计人才培养,力争到2020年培养3万名精于理财、善于管理和决策的管理会计人才。继续加强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推动在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配备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深入推进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适应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大政府会计领域人才的培养力度,造就与政府会计改革要求相适应的会计人才队伍。积极推进高端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国际化人才培养。

5.指导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推动加速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会计人才。研究完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质量认证体系,加大案例研究和教学,创新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积极推进设立会计博士专业学位,完善会计专业学位系列。积极推动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双向挂钩”。

6.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制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弘扬会计诚信理念,探索建立会计诚信档案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行业自律,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修养和素质,进一步提高会计社会公信力。

7.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完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充实、更新无纸化考试题库,提高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公正性、科学性。加强会计人员信息化管理,建立统一的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促进会计人员基础数据的共享和利用。

8.加强会计管理队伍建设。健全会计管理队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要将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各级会计管理队伍中来。加强对全国各级会计管理工作者的培训工作,指导、督促会计管理工作者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思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理论业务修养,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服务会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九)繁荣会计理论研究。

1.加强对会计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坚持理论创新和理论联系实际,指导会计理论工作者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会计中心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会计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实现重大理论突破并彰显国际影响力的中国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指导会计理论工作者深入改革实践一线,总结实践经验,形成理论指导,推动会计改革与发展。指导会计理论工作者进一步丰富会计理论研究方法,切实改进文风学风,不断净化学术环境。

2.发挥会计学术人才高端引领作用。继续抓好会计名家培养工程等学术带头人培养;进一步完善《会计研究》、《中国会计研究》(英文版,CJAS)、优秀论文评选等会计学术成果评价机制,推出一批重大研究成果和高端会计学术人才,更好地推动中国会计理论研究走向国际。

3.加强会计学术组织建设。加强对各级会计学会的业务指导,支持学会依法开展学术活动,规范学会内部管理,努力把学会建设成为服务会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智库。不断改进学会会员服务,进一步提高组织凝聚力、增强社会服务力。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要重视和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确保规划纲要的有效落实,并指导、督促会计管理机构、会计行业组织、会计学会等加强协作、抓好落实,共同推进会计管理工作,促进本地区(部门)会计管理工作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各地区(部门)应当积极推动将规划纲要中重大会计改革与发展举措纳入本地区(部门)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充分发挥会计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可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部门)会计“十三五”规划或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有关重大会计改革任务如期完成、取得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会计组织体系、会计核算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二)健全会计管理机构。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会计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会计管理机构,充实会计管理队伍,落实会计管理经费,为会计改革与发展提供重要的组织、人力资源和资金保障。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探索建立会计工作联系点制度,并抓好窗口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完善会计管理工作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会计服务质量和效能,推动会计管理工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三)积极营造规划纲要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规划纲要的基本内容,广泛宣传“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争取社会各界对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理解、重视、支持,为全面深化会计改革、推进会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建立健全规划纲要实施的考核检查机制。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要对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督促落实;要定期检查、评估规划纲要的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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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解答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国家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为科学谋划做好“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目前,《规划》已报经国务院同意并由三部门联合印发。《规划》紧扣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研究提出了“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总体布局和政策措施,是指导今后五年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依据。

一、规划主要框架和内容

《规划》分为三大板块、12章。前言和第一、第二章构成第一板块,主要是介绍规划编制的背景、定位,总结“十二五”水利改革发展成就,分析“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明确未来五年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三至第十章构成第二板块,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改革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城市供水和排涝防洪能力、进一步夯实农村水利基础、加强水生态治理与保护、优化流域区域水利发展布局、全面强化依法治水科技兴水等8个方面全面谋划了“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第十一章、第十二章构成第三板块,分别为环境影响评价和保障措施。《规划》实施后,可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提高水资源配置利用和水土资源保护修复能力。同时,工程建设可能对局部带来一些不利环境影响,要高度重视,依法加强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工程前期工作,强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在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方面,主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深化前期工作、提高质量效益、凝聚社会力量等。

二、规划编制的主要考虑

主要是四个方面:

第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要求,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的部署,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贯穿《规划》始终,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理念,科学制定水利改革发展五年规划。

第二,科学认识“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所处的阶段。如何判断当前我国水利发展所处的阶段、如何把握“十三五”水利发展的总体定位,是编制“十三五”规划时必须回答的问题。2011年中央1号文件曾提出“水利设施薄弱仍然是国家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快速发展,水利发展滞后的局面有了明显改观,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各方面需求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从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经历的发展对比看,发达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发展超过100年甚至接近200年,水利发展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低收入阶段,水利面临的问题主要是防洪减灾;中下收入阶段,主要通过水资源综合利用改善生活生产条件;中上收入阶段,随着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开始强调水资源节约与水环境治理;高收入阶段,人们对生存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强调低影响开发、水生态修复、河流再自然化。预计2020年我国人均GDP将达到1.2万美元,进入中上收入阶段,但我国区域差异大、发展不平衡,既有发达国家第一、二阶段已解决的防洪、灌溉、供水等问题,也面临着第三、四阶段才出现的水生态环境问题。因此,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水利仍处于补短板、破瓶颈、增后劲、上水平的发展阶段,对于未来五年的谋划必须充分考虑这一阶段的特征并遵循水利发展客观规律。

第三,明确“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主线。特殊的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决定了我国是世界上治水任务最为繁重、治水难度最大的国家之一。从现实情况看,水已经成为我国严重短缺的产品,成为制约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成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严重安全问题。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就保障国家水安全发表重要讲话,从治国理政、文明兴衰、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深刻阐述了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战略和实践问题。因此,必须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解决好水安全问题。基于这些考虑,规划编制过程中把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作为主线贯穿始终。

第四,突出“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谋划“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必须紧紧围绕这一顶层设计和战略方向。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战略,要求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更加精准有力地发挥对区域协同发展的先行引导作用,强化水资源管理,全面提升水利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同时,着力解决好水利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加快推进水利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实现新突破,全面加强水利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利体制机制,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建设美丽中国,要求加快转变用水方式,着力缓解水资源水环境约束趋紧的矛盾,推进水利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方面迈出新的步伐。因此,《规划》编制突出了四个重点领域,即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健全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

三、规划实施中需要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水情。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预计水资源需求将在较长一个时期内保持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尖锐。近年来随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我国节水水平有较大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不断提升,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现状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58立方米,是发达国家的3~4倍;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32,低于0.7~0.8的世界先进水平。因此,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是解决我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问题的必由之路。

“十三五”期间,要按照“节水优先”的方针,从节水制度、节水行动和节水机制三方面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构建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形成节水型社会制度框架,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节水制度方面,通过完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节水技术标准体系、节水政绩考核等措施,形成倒逼机制,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节水行动方面,继续把农业作为主攻方向实施重大农业节水行动,同时统筹推进工业、城镇生活节水。节水机制方面,通过合理制定水价、完善财税优惠政策、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等,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

(二)着力改革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近年来,虽然我国在水利重点领域改革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但总体上看水利发展体制机制仍存在不少问题。河湖管理机制不健全,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监管薄弱,导致一些河道干涸、湖泊萎缩,水环境状况恶化,河湖功能退化等,对保障水安全带来严峻挑战。水价形成机制不完善,水价水平总体偏低,难以充分发挥节水激励与约束作用,也难以有效利用金融资本和吸引社会投资,甚至影响到工程的正常维护和运行。水权制度不完善,水市场不发育,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水利投融资机制有待完善,水利工程对金融和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不够,水利建设特别是重大水利工程投资缺口较大。

“十三五”期间,要在以下几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水价改革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通过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加强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等措施,使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价,实现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促进节约用水、有利于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保障工程良性运行的目标。河湖管理方面,要全面推行河长制,强化地方政府在水域岸线管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责任。按照中央的要求完成水流产权确权试点,从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确权和水资源确权两方面开展工作,着力解决权属不清、监管不力的问题。工程管理方面,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养分离,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促进工程良性运行。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方面,要逐步改变现状过度依赖财政投资的局面,加快完善多渠道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在加大各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同时要完善金融支持水利政策,用好过桥贷款、专项建设基金、抵押补充贷款等优惠政策。

(三)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目前,我国大江大河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建成,水资源配置格局不断优化,农田灌排体系基本建立,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我国水利工程在总量规模、空间布局等方面仍存在差距,水利基础设施薄弱仍然是国家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水资源调控能力不足,已建在建的水库总库容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一些重要经济区、重要城镇和西南地区供水保障能力有待加强。防洪减灾体系仍不完善,需要着力补齐小型水利工程和城市排水防涝等“短板”。

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一是完善江河综合防洪减灾体系。要以大江大河干流及重要湖泊治理、控制性枢纽建设、蓄滞洪区建设等为重点,继续完善大江大河大湖防洪减灾体系,同时进一步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重点易涝区治理、海堤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使“十三五”全国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GDP的比重分别控制在0.6%和0.8%以内。二是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加快重点水源、重大引调水和抗旱水源工程建设,鼓励非常规水源利用,“十三五”期间新增供水能力270亿立方米,城镇供水保证率和应急供水能力进一步提高。三是进一步夯实农田水利基础。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完成434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开展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试点;在有条件地区新建一批节水型、生态型大型灌区,到“十三五”末全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0亿亩以上;继续推进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十三五”期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亿亩。四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改善农村供水条件,到202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率85%以上,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

(四)大力推进水生态治理与保护。水资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控制性要素之一,水生态治理与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由于自然历史原因和人类活动影响,特别是受我国发展阶段和发展方式影响,我国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一些地区水资源过度开发,特别是海河、黄河和辽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较高,全国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近30万平方公里,生态环境用水被严重挤占。水污染问题依然严重,一些河流的污染物入河量超出其纳污能力,部分城镇和乡村水体黑臭现象突出。水土流失问题突出,水土流失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30%。

针对日益严峻的水生态问题,《规划》提出,要把山水林田湖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通过系统治理和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不断改善水生态状况。重点采取如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要加大水资源保护工作力度,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实施排污口综合整治,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二要科学确定和维持河湖生态流量,将生态用水纳入流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和管理,合理安排重要断面下泄水量,维持重要河湖、湿地及河口基本生态需水,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三要加强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严格河湖生态空间管控,划定河湖生态保护红线,有序推动河湖休养生息,以京津冀“六河五湖”、西北内陆河、重要湿地等为重点,推进河湖的生态修复。四要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推进重要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和水蚀风蚀交错区,以及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五要加强地下水保护和超采区综合治理,严格地下水水量和水位双控制,强化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五)健全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根据国家“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好区域水利改革发展规划,把《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进一步细化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地区,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强化政策支撑,增强要素保障,严格落实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等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推动落实好《规划》各项任务。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的蓝图已经绘就,新的征程已经开启。让我们以《规划》为引领,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共同谱写“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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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日前,记者从广西自治区住建厅获悉,已于近期出台的《广西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到,“十三五”期间,广西将以政府主导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作为试点,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

房屋的主体构成在工厂里完成,然后像搭积木一样建商品房,大大缩短施工周期……自2016年以来,广西相继出台政策引导装配式建筑发展。目前,南宁、柳州、贺州、玉林四个试点城市已启动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的建设工作。

《规划》提出,要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将政府主导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作为突破口试点推广;使用将装配式建筑要求列入土地出让限制条件、给予容积率奖励和专项资金补贴、允许提前预售等刺激性政策前提条件,广泛调动市场各参与方的积极性。

在确保工程质量方面,广西在加强预制构件生产质量监管的同时,强化成品住房质量验收,推行工程质量、成品住房质量担保和保险制度,鼓励多种形式购买保险产品与服务,完善工程质量追偿机制,提高质量监管效能。

《规划》还提出,要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发展模式。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加强工程建设程序各个环节的节能专项监管,保证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逐步开展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

加快淘汰落后技术的步伐,限制和禁止使用消耗大、效益低、质量差及安全无保障的落后建筑技术、工艺、机具设备和材料,逐步限制、淘汰人工挖孔桩、竹脚手架、井字架提升机和现场计量不规范的混凝土拌制等技术和设施。

为了保障建筑工人们的合法利益,《规划》明确要求加大对建设单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合同履约的监管力度,坚决制止拖欠工程款现象。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建设审批手续,不得与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工程造价,严格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办理工程款结算结付手续。建设单位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的,应提供对等支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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