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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陕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示精神,不断加强水利行业宣传力度,努力增进与社会各界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和交流,在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突出抓好门户网站建设管理,畅通水利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12年,我厅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政民互动、水利宣传四大功能,不断加强网站制度建设,深化和发掘服务功能,促进网站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厅党组高度重视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网站管理和经费保障等有关事宜,提出明确要求,下大力气打造省内一 流、全国水利行业领先的一 流网站;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厅门户网站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快了网站建设。
二是改版升级,提高能力。及时安排部署2012年网站绩效评估和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对网站结构、网站平台及数据库进行更新改造,确定了专人负责网站管理维护,结合行业特点和省政府对门户网站建设要求,先后3次进行改版,开办了通过政务之窗、水利资讯、在线服务、互动平台等四大板块40多个栏目,全方位地开展了水利宣传、信息公开和政民服务等工作,每天平均更新发布信息20多条,受到了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一 致 好 评。省水利厅门户网站被省政府评为2012年优秀网站。
三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制定出台了网站保密制度、内容保障制度、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网站信息发布安全保密制度、工作人员职责、网站值班读网制度、信息报送和发布审核规定、新闻内容审编制度、“厅长信箱”栏目办理程序等相关制度,确保了网站建设规范合理。
(二)结合年度工作重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是抓好面向社会公开工作。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公开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行政审批等政府信息公开材料。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全面及时主动公开,确保了公众的知情权。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编发相关信息录入政府网站,有效保证了公开透明。同时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栏、门户网站等媒介,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工作情况,发布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方便了公众办事。二是抓好对内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机关内部政务信息的内部公开工作,通过局域网等媒介及时公开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和变更情况,推进了工作落实;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接受监督;公开财务收支、审计、人事管理等情况,以及职工普遍关心的、按规定公开的其它情况,保障全体干部职工的知情权。
(三)突出重点,务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公开内容。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及干部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主要包括中央1号文件专题、重点工程、水务概况、水务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水务专题、防汛抗旱、招标投标等。编制完成了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正式向社会公布,使广大群众能够充分了解我省五年内水利发展决策,共同促进事业进步和全省和谐社会建立。二是公开原则。以《条例》确立的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为重点,对本单位对外和对内推行的信息公开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原则对涉及水利工作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凡属于《条例》规定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全部实行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三公开形式。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各类公报年报、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等载体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今 年先后两次对水利门户网进行了改版升级,实现了重大水事信息和招投标等业务信息的及时、滚动发布,建立了机关各处室、各单位的网上公示平台和链接,对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资金、三公支出、行政收费、政府采购、重点项目、社会公益、人事信息、应急事件主动公开,日访问量高居省级行政机关前列,受到各方充分肯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创造更加开放、更加民主、更加和谐的水利发展环境,通过电台政风行风—秦风热线节目,就涉及水利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现场答问,得到群众广泛好评。通过水利统计年报、水保公报、水资源公报、地下水监测公报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布群众关心关注的涉水事务。在奖惩措施上,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进行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力的单位和处室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2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00多条/次,6690条/次,行业信息2626条/次,视频信息197条/次,新闻专题13期。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省水利厅职责、机构设置、工作规程、处室职责等基本情况。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全省水利发展专项规划,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众服务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4、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5、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6、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7、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8、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等。9、发布《陕西水利》、《陕西省水利信息》、《水资源公报》、《水文预报》等。10、重大水利项目招标公告;涉水行政审批情况。11、水利厅公开招录工作人员通知公示等。12、其它上级部门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二)公开形式
一是门户网站。通过水利厅门户网站的机构设置、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工程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公开;重要水事活动、会议等,水利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重大事件,在门户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各种公报、简报、杂志。组织编印《送阅件》、《水利信息专报》、《陕西水利信息》、《水资源公报》、《汛情通报》、《陕西水利》等,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及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研究室等部门赠阅。三是公示专栏。在水利厅办公楼大厅设置政府信息触摸屏、公开栏、展示栏,公示水利厅本级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免费提供取阅。四是其他方式。其他辅助方式如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具体情况
2012年,向中省上级单位报送主动公开信息960余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98件,其中当面申请192件,电话申请73人次,信函申请的60件,门户网站询问473件,以上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已经全部办结。受理行政许可239件,已全部办结,累计发送告知书74份,回执285份,信函379份;出台了《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陕西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清理9部地方性法规,其中5部涉及行政强制措施和执行;12建政府规章,其中3件涉及行政强制规定;向省法制办报送了《陕西省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省水利厅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对于涉及国家、本级政府及商业机密的部分政府信息未予以公开。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90多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6人次,电话咨询64人次。省水利厅本年度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未收到政复议申请;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总数1人,无专职人员;无政府信息公开财政预算与实际支出。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2年度,省水利厅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也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程度还待提高,少数处室和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动应付,不能主动及时提供和发布信息;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还需要提供面向社会更为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三是门户网站服务功能有待增强。2013年我厅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系统运行;二是强化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三是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提高公开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水利部、陕西省委、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陕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的收费及见面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八部分构成。所列数据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根据上述职责,省水利厅设13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厅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新闻发布和电子政务、宣传、机要、保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福建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本《指南》...
站 长:黄海田副 站 长:樊志远总工程师:吴 忠(副处级)
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建设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 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区管委关于政府信 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 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 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要工作作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政府信息 公开担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 公室,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建设局实际, 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 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 式、地点,提出了保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第一,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辽宁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信息公开范围、时限、内容、程序及监督保障措施,提高了水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印发了《辽宁省水利厅公文督办办法》,对公文的对外发布、宣传提出了明确要求;与省委宣传部共同出台了《辽宁防汛抗旱应急宣传预案》,保障了重大防汛减灾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安全性。
第二,加强学习和培训。印发并组织各单位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以及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规程规范》等法规文件;培训厅直单位公文处理人员76人次,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有关专家授课,重点对公文制发环节的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进行讲解,提高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业务能力。
第三,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制定了《辽宁省水利厅“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下发专门通知,组织各市、县(区)水利(务)局开展以“公开权力,服务民生”为主题的水利系统第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由各级水资源、河道管理、水政监察等热点职能部门到社区、乡镇、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现场咨询、访谈和座谈,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讲政策、解难题,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水利工作。
第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置了电子触摸屏、电子公告屏,在第一时间发布水利要闻和工作动态。二是对省水利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和改版,重点加强了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设置了“厅长之窗”、“机关简介”、“信息公开”、“信用平台”、“人事信息”、“省厅文件”、“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规划计划”、“科技信息”等常规栏目和防汛抗旱、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千万亩节水滴灌工程建设等专题栏目。目前网站正在内部试运行,即将全面投入使用,并由专人负责维护和更新,将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增加对外公开的信息量,提升对外宣传的实际效果。
第五,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协调新华社、中国新闻社、水利报、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东北新闻网等省内外主流媒体,围绕水利普查、防汛抗旱、生态放水、河道治理、节水滴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刊发报道1200多篇,组织辽宁电视台开展了“省直水库行”大型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展示了水利工程兴利除害和水利改革发展的惠民作用。
二是将到村的2.4万余名防汛责任人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召开4次防汛新闻通气会,协调媒体滚动播出防汛防台预警信息,播放防汛防台宣传片,协调通讯部门发布的防汛防台预警短信覆盖全省4000多万人次,增强了群众的主动避险意识;在我省遭受“8.04”暴雨洪水灾害后,组织媒体正面宣传报道防汛防台成效,消除了群众对基层干部的误解和疑虑。
三是创刊了《辽宁农村水利简报》,每期印发12200份,全年印发36期、44万份,覆盖全省13个市、80个县(市、区)、977个乡(镇)、11000个行政村,解读水利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报道各地农村水利建设管理的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推广先进技术,普及科学知识,为加强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推进农村水利工作的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是印发了《辽宁水利宣传发展规划(2012—2016)》和《辽宁水利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促进了水利宣传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了各方参与水利宣传的积极性;开展了全省水利宣传信息通讯员队伍建设工作,围绕我省水利重点工作,向水利部、省委、省政府上报信息95条,在水利厅网站发布信息5100多条,向省政府网站、民心网报送信息3500多条。编发《辽宁水利综合信息》36期、《专报信息》11期、《互联网舆情》88期。被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评为2012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第六,及时做好跟踪服务。今年共处理厅长信箱、政务公开信箱信息31条,并对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及时解决。如1月18日,厅长信箱接到群众反映铁岭市昌图县宝力镇房家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立即责成厅饮水中心赴现场调查,并与镇、村干部和村民座谈,共同研究解决措施,限期解决。分别于1月20日和31日将处理情况反馈问题反映人,于2月1日向昌图县水务局下达了处理意见。反映人对省水利厅的处理非常满意,在复信中表示“没想到我们反映的问题会得到如此的重视和快速解决,非常感谢”。
第七,抓好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印发了《辽宁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设了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自2012年6月开始试运行,并逐步将在我省注册并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108家企(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录入管理,其中40家企事业单位参加了信用等级评价并对外对公布。全省12个市已成立水利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将212项水利工程招标信息通过网络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此外,我省还在辽宁日报发布了《全省水资源公报》,与省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厅联合发布了《辽宁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
第八,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开展了密码管理自检、跨界河流保密检查工作;对厅内重点单位保密工作进行抽查和复查,在全厅通报并督促进行整改;对厅内各单位在公文制发、新闻宣传、信息报送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开展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了保密审查程序:一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初审、复审和批准的程序,做到“统一出口、统一口径、统一审核”。二是将保密审查与公文制发相结合,在公文制发环节增设保密审查,使保密审查与公文审签程序同步完成。三是加强网上省重点输供水工程信息监控工作,协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删除省内外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第九,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我厅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一是贯彻国家和省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推进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方式方法仍有待完善。二是思想认识上存在差距。个别干部没有摆正政府信息公开和业务工作的关系,认为不如搞好业务工作得民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三是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进展和动态较多,省、市、县的信息量非常大,在取舍上有时难以全面顾及。四是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政策和业务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学习和培训亟待加强。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加强单位间的协调和配合,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培训学习,加强对群众答复反馈和情况调查处理的业务指导。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成辽宁水利信息网站的调试并投入运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专栏,指派专人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和媒体,创新信息宣传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加大公开力度、广度和深度,提升宣传的实际效果。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3〕2号)要求,现将我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0年,我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程,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