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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省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协助厅业务处室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和运作土地开发整理示范项目及耕地占补平衡方案复核。承办省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鉴定、验收、复核等工作。
2、编制全省年度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指导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对地(市)、县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进行技术指导;审查报省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及项目建议书。。
3、参与拟定土地开发整理政策、法规、技术规程及管理办法等;参与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调研以及土地开发整理资源调查;参与编制全省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和对国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方案。
4、参与省厅对国家和省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示范项目的初验工作和补助项目的验收工作。负责省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概(预)算初步审查、资金及效益评价等工作。
5、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和农用地转用项目的咨询、服务及评价;承担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并出具技术报告书。
6、受厅委托承担全省基本农田划定、监督检查和指导验收工作。
7、建立省、地(市)、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土地开发整理管理系统的开发,提供有关信息服务,提供有关信息服务;整理汇编土地开发整理的文献资料;承担土地开发整理技术研究,土地开发整理宣传、经验推广、技术服务等工作。
8、承办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魏宏安主任
广西国土厅土地整理中心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电话:(0771)5360563
你不行就按市场询价计入,不要按定额计算了
土地整理中心职能
土地整理中心职能 主要职能: 1、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资源调查,参与编制该行政区土地开 发整理专项规划; 2、编制该行政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规划和组织实施; 3、在该行政区范围内选择和运作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负责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踏勘、 可研、规划设计及预算的初审; 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期间的指导、监督、检查,参与 项目的竣工验收;建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对地方编制土 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进行技术指导; 4、管理、使用有关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 5、参与拟定有关政策法规、技术规程、管理办法,开展耕 地保护、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挂钩等政 策调查研究和试点工作; 6、建立土地开发整理信息系统,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和农地 转用项目的咨询服务及评价; 7、开展土地开发整理的引资、交流与合作; 8、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工作流程 1、项目立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表 土地
土地整理开发中心职责
土地开发中心职责 1、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后备资源的调整研究和评价,专项规划和 项目布局研究。 2、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土地开发整 理项目实施计划。 3、负责建立耕地保护及土地开发整理信息系统,并提供信息服 务,建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和耕地储备库。 4、负责土地开发整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土地开发整理的申报立 项、委托测量、编制项目设计和预算,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招标 投标,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组织协调项目工程的事务性、 技术。 土地整理开发中心主任职责 负责土地整理开发中心全盘工作, 组织开展中心土地整治、 征地 服务、土地储备、规划编制、财务、人事等各项业务工作。 职工岗位职责 一、中心综合(财务)部工作 二、收集、整理中心相关资料,建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三、参加招投标、指导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招投 标的审核监督工作及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指导、监
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 正式组建于2001年8月,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省编委《关于成立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的批复》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编制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并指导各省辖市组织实施;承担重点项目的实施;对地方编制项目计划进行技术指导;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和运作项目;开展有关的调研及技术研究;参与拟定有关政策法规、技术规程、管理办法;承担技术培训;承办项目的鉴定、验收和复核;参与项目财务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效益评价等;参与编制全省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承办土地开发整理信息服务;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等。
黑河市土地整理中心为黑河市土地整理中心,规格为正科级。
山西省土地整理中心是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
受国土资源厅委托,承担国家级和省级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项目预审、计划编制、项目实施、资金审查、工程验收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在近年来出台的《山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工作程序》等文件法规中,进一步赋予中心对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