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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编制2名
负责局机关政务、财务、文秘、文书档案管理、建设系统信息化工作;负责局务会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与协调,督查会议决议事项的实施;负责局机关保卫、保密、信访接待、后勤管理工作;牵头办理县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工作;牵头负责双拥、扶贫工作;负责建设领域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和局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经济责任制等事项的审计与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拟定重要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承办地方法规、规章的应用解释工作;负责建设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考评工作;负责指导建设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负责规划、建设、建筑行业、住宅及房地产行业、拆迁、园林绿化等项目行政审批。
(二)组宣科 编制2名
负责党务、干部管理、人事调配、人事档案、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群团组织、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建设系统人才开发和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建设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执业资格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培训计划;指导建设行业的各类职业技术培训;负责局目标考核和建设事业改革工作;指导局属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三)住房保障科 编制2名
负责全县住房保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全县住宅与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调整住宅供应结构,建立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负责城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拆迁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城区住房保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政策性保障住房工作;研究提出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的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城区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房屋拆迁和物业的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统计工作。
(四)城乡建设科 编制2名
牵头编制全县建设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督促检查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归口管理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全县人居环境奖的组织评选和申报工作。
牵头拟订地方建设市场管理规定;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建筑施工、房地产、园林绿化、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工程检测、工程监理、工程建设咨询等单位资质审查,行业的企业及个人资质(资格)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和变更等工作;协调指导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工程预决算审核等工作;负责审核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的计划和预决算。
负责市政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县外施工企业进驻本县经营承包工程的监督管理,协调组织劳务输出,调处工程质量纠纷;负责供气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城市燃气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负责全县建筑业统计工作;负责城镇测绘和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重大科研项目、技术开发项目和引进技术项目;负责建设科技成果的鉴定申报;指导全县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组织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报批和推广。
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村镇建设技术服务和标准设计、通用设计推广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施工管理和村镇的综合开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镇貌管理工作。
(五)风景园林科 编制2名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论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风景园林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审定风景区、公园规划,制定园林绿化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风景园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管理城区公园及风景名胜区的业务工作;指导建制乡镇风景园林绿化工作。
(六)规划科 编制2名
组织各类规划编制和审查报批、规划统计与规划档案管理;负责规划区内新建、翻建、扩建、改建等各项建设的规划监督,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接受违反规划建设工程的投诉、查处工作;研究制定有关规划管理规章和管理措施,起草规范地方配套实施政策的制定与宣传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安排需要的基础资料调查、整理工作;根据总体规划需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办理规划区范围内建筑项目“一书两证”;主持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参与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遴选及审查;参与施工图会审;主持工程竣工后规划单项验收;参与建设工程和市政工程、市政设施的放、验线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区内新建、翻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通、报刊邮亭、绿化美化、广场、电力、电讯、广播电视、供热、防灾及附属设计等市政工程设施的规划。
指导和监督全县村镇体系规划和乡镇、村规划的编制。负责办理乡镇建设项目的“一书三证”。
按照有关规定设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工会。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住宅与房地产业、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进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全县城市化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城市化进程中有关城镇发展工作;编制城镇发展指标体系;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制建设和行政复议工作。
(三)负责编制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年度城市维修养护及资金使用计划,指导、检查和督促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拆迁管理和物业管理。
(五)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以及建设市场的管理,指导和规范建设市场;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设施使用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工作。参与重点工程项目的协调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指导全县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督、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建设监理,研究制定相关规定、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综合管理涉外建设项目安全保卫设施工作。
(六)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和城市燃气、热力、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等市政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
(七)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建设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开发、技术引进及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新墙材和散装水泥推广,指导建筑节能工作。
(八)负责全县村镇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村镇综合开发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城市化进程。
(九)负责建筑施工、房地产、园林绿化、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工程检测、工程监理、工程建设咨询等单位资质审查;制定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园林和城镇绿化的行业管理,编制园林绿化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风景园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对城区、小城镇风景园林绿化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十一)研究制定全县建设系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全县建设系列职称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档案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拟订全县城乡规划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城区(规划区)各类规划编制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与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城市分区规划、各类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
(十四)负责城区(规划区)的规划管理工作。按权限依法履行规划审批手续,并核发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牵头组织规划设计方案的遴选、评审和批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开工验线和竣工项目的规划核实。
(十五)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的行业管理与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开展政策拟订、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工作;组织各乡镇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区总体规划的审查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规划设计、城市规划测绘行业的资质与行业管理。
(十七)负责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地块用途的规划管理工作,协同县国土管理部门确定城区土地定级评估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8月27日省住建厅组织考评组,对泗阳县卢集镇、南刘集乡、穿城镇四个乡镇村镇建设档案室考评验收。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及城建档案馆工作人员陪同。按照《江苏省村镇建设档案室目标管理评估办法》的考核要求,卢集镇、南刘集乡、穿城镇三个乡镇的主要领导从机构建设、业务建设、硬件建设三个方面向考评组进行了汇报,专家对库房和办公设施设备进行了查看,认真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根据考核评分细则对考核内容进行了评分。
考评专家组对卢集镇、南刘集乡、穿城镇三个乡镇的村镇档案室创建工作做出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考评组一致认定卢集镇、南刘集乡、穿城镇村镇建设档案室达到省特级标准。
目前其他六个乡镇对村镇档案室创建工作已进入整理台账中,对照8月底专家组验收中指出的不足,六个乡镇目前正在改进,做到下次专家组验收绝不犯同样错误,争取10月全部一次性通过专家组验收。
中国共产党泗阳县委员会、泗阳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班子
历届中共泗阳县委书记:徐勤忠(现任)
泗阳县人民政府历届县长:马伟(现任)
泗阳县历届政协主席:郑干先(现任)
泗阳县人民政府历届常务副县长:李民富(现任)
泗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现任):史明霞、魏国、张峰、李和平、李庆峰、林莉、朱先旺。
徐勤忠,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江苏沭阳人。大学本科学历,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江苏省泗阳县委书记。
近日,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县所有在建工程进场原材料开展专项整治严查活动,从源头堵“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对一次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入工地,多次检测不合格的责令退出市场。
该局严格执行“先检后用”制度,要求主要建筑材料进场后必须逐批检验合格方能使用。同时,采取不定期抽检的方式,对城区建筑工地所有使用的钢筋、水泥、砂石、保温材料等主要原材料进行质量抽检。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试件,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由见证取样员、施工、监理、建设单位4方共同取样送检,一次检测不合格的不准进入工地;多次检测不合格的责令退出市场,所有工地不准使用同类建筑材料,并实行跟踪备案登记管理。
该局还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将违法提供不合格的建材供应商、生产企业等列入“黑名单”,禁止其产品进入我县建筑工地、新型墙材砖厂、混凝土搅拌站和预拌砂浆企业。同时,将使用不合格建材的建设、施工、监理、见证等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列入“黑名单”,并记入其诚信档案。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的检测机构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