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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变配电设备工程
第二章 10kV 以下架空线路工程
第三章 电缆工程
第四章 配管、配线工程
第五章 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第六章 防雷接地装置工程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的通知
建标〔2015〕34 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我部组织修订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号为TY 01—31—2015)、《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号为TY 02—31—2015)、《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号为ZYA 1—31—2015)、《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以及《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自2015 年9 月1 日起施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我部1995 年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2002 年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0 年发布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9 年发布的《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1 年发布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1999 年发布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同时废止。
以上定额及规则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 年3 月4 日 2100433B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3月4日以建标【2015】34号文批准发布《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一个分册,分别是“第一册 土石方工程”、“第二册 道路工程”、“第三册 桥涵工程”、“第四册 隧道工程”、“第五册 市政管网工程”、“第六册 水处理工程”、“第七册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 路灯工程”、“第九册 钢筋工程”、“第十册 拆除工程”、“第十一册 措施项目”,本书为第八册,主要内容包括变配电设备工程、架空线路工程、电缆工程、配管配线工程、照明器具安装工程、防雷接地装置工程。
本书由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相关专家编写,全国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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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编制要点解析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编制要点解析
安装消耗量定额第八册
册说明 说明 一、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以下简称本定额 ),包括管道安装、阀 门、水位标尺安装、低压器具、水表组成及安装、卫生器具制作安装、小型容器 制作安装、燃气管道、附件、器具安装、费用、以及附录等内容。适用于新建、 扩建和改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 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 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以下内容执行其他相应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 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 目。 3.凿槽、刨沟及恢复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三、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工程人工费的 1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 20%。 2.设置于管道间、封闭式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3月4日以建标【2015】34号文批准发布《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一个分册,分别是“第一册 土石方工程”、“第二册 道路工程”、“第三册 桥涵工程”、“第四册 隧道工程”、“第五册 市政管网工程”、“第六册 水处理工程”、“第七册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 路灯工程”、“第九册 钢筋工程”、“第十册 拆除工程”、“第十一册 措施项目”,本书为第十一册,主要内容包括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脚手架、降水工程
本书由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相关专家编写,全国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3月4日以建标【2015】34号文批准发布《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一个分册,分别是“第一册 土石方工程”、“第二册 道路工程”、“第三册 桥涵工程”、“第四册 隧道工程”、“第五册 市政管网工程”、“第六册 水处理工程”、“第七册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 路灯工程”、“第九册 钢筋工程”、“第十册 拆除工程”、“第十一册 措施项目”,本书为第三册,主要内容包括桩基、基坑与边坡支护、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制混凝土构件、砌筑、立交箱涵、钢结构、其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3月4日以建标【2015】34号文批准发布《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一个分册,分别是“第一册 土石方工程”、“第二册 道路工程”、“第三册 桥涵工程”、“第四册 隧道工程”、“第五册 市政管网工程”、“第六册 水处理工程”、“第七册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 路灯工程”、“第九册 钢筋工程”、“第十册 拆除工程”、“第十一册 措施项目”,本书为第二册,主要内容包括路基处理、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及其他、交通管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