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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打拔工具桩
第二章 围堰工程
第三章 支撑工程
第四章 脚手架工程
第五章 井点降水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的通知
建标〔2015〕34 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我部组织修订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号为TY 01—31—2015)、《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号为TY 02—31—2015)、《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号为ZYA 1—31—2015)、《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以及《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自2015 年9 月1 日起施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我部1995 年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2002 年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0 年发布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9 年发布的《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1 年发布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1999 年发布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同时废止。
以上定额及规则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 年3 月4 日 2100433B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3月4日以建标【2015】34号文批准发布《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一个分册,分别是“第一册 土石方工程”、“第二册 道路工程”、“第三册 桥涵工程”、“第四册 隧道工程”、“第五册 市政管网工程”、“第六册 水处理工程”、“第七册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 路灯工程”、“第九册 钢筋工程”、“第十册 拆除工程”、“第十一册 措施项目”,本书为第十一册,主要内容包括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脚手架、降水工程
本书由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相关专家编写,全国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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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编制要点解析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编制要点解析
福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2版第十一册
册说明 一、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以下简称本定额 )。其中包括除锈 工程、刷油工程、防腐蚀涂料工程、手工糊衬玻璃钢工程、橡胶板及塑料板衬 里工程、衬铅及喷镀(涂)工程、绝热工程、管道补口补伤工程、阴极保护及 牺牲阳极、费用、以及附录等内容。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中的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二、厂区外 1~10km施工增加的费用,按超过部分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10 计算。 三、除锈、刷油工程。 1.设备筒体、管道表 S(m2)计算公式: S=π×D×L (1) 式中 π——圆周率; D——设备或管道直径; L——设备筒体高或管道延长米。 2.计算设备筒体、管道表 S(m2)时已包括各种管件、阀门、人孔、管口凹凸部 分,不再另外计算。 四、防腐蚀工程。 1.设备筒体、管道表 S(m2)计算公式同 (1) 。 2.阀门、弯头、法兰表 S(m2)计算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3月4日以建标【2015】34号文批准发布《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一个分册,分别是“第一册 土石方工程”、“第二册 道路工程”、“第三册 桥涵工程”、“第四册 隧道工程”、“第五册 市政管网工程”、“第六册 水处理工程”、“第七册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 路灯工程”、“第九册 钢筋工程”、“第十册 拆除工程”、“第十一册 措施项目”,本书为第八册,主要内容包括变配电设备工程、架空线路工程、电缆工程、配管配线工程、照明器具安装工程、防雷接地装置工程。
本书由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相关专家编写,全国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3月4日以建标【2015】34号文批准发布《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一个分册,分别是“第一册 土石方工程”、“第二册 道路工程”、“第三册 桥涵工程”、“第四册 隧道工程”、“第五册 市政管网工程”、“第六册 水处理工程”、“第七册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 路灯工程”、“第九册 钢筋工程”、“第十册 拆除工程”、“第十一册 措施项目”,本书为第三册,主要内容包括桩基、基坑与边坡支护、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制混凝土构件、砌筑、立交箱涵、钢结构、其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3月4日以建标【2015】34号文批准发布《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一个分册,分别是“第一册 土石方工程”、“第二册 道路工程”、“第三册 桥涵工程”、“第四册 隧道工程”、“第五册 市政管网工程”、“第六册 水处理工程”、“第七册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 路灯工程”、“第九册 钢筋工程”、“第十册 拆除工程”、“第十一册 措施项目”,本书为第二册,主要内容包括路基处理、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及其他、交通管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