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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土地、房地产、测绘、地矿及地名管理等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二)参与辖区城市规划、土地、房地产、测绘、地矿及地名等各项规划、计划编制工作;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三)承担辖区城市更新相关工作。
(四)承担辖区征地、收地及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依法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承担辖区内房屋拆迁市场监管工作;调解处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并依法进行行政裁决。
(五)承担辖区土地储备和临时用地许可的行政管理工作。
(六)承担辖区建设用地使用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受理辖区建设用地申请,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核发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行政划拨用地决定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七)参与辖区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转让的相关工作;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对合同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和监督管理。
(八)承担辖区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辖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监督、指导建设工程测绘工作;承担辖区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
(九)编制辖区国土基金计划、土地出让收支预算、年度前期费计划、年度经费预算,经批准后实施;承担辖区地价款征收工作。
(十)承担辖区地籍、测绘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基础测绘和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承担辖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变更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及其他专项调查和土地遥感监测;承担辖区地籍数据更新、管理和维护;承担辖区测绘行业和测绘市场的监管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承担辖区地质灾害调查和防治指导工作。
(十二)承担辖区房地产项目的预售管理以及辖区房地产市场、矿业市场的监管工作。
(十三)承担辖区地名命名、更名和注销工作。
(十四)承担辖区历史风貌保护区、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文物古迹的规划管理工作。
(十五)协助开展辖区城市规划、土地、房地产、测绘、矿产和地名等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十六)承担辖区内有关信访维稳工作。
(十七)承办市规划国土委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区政府开展有关工作。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作为市规划国土委的派出机构,于2009年11月25日正式挂牌,具体承担福田、罗湖两区的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管理局内设办公室、监察效能科、法制与执法监察科、规划设计科、市政交通科、土地整备科、土地利用科、地政地籍和房地产业科、地质环境科、建筑设计科、城市更新科等11个科室。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3046号惠名大厦 可乘坐3路;17路;29路;52路;64路;211路;306路;306区间线;351路;372路;m399路;m407路;m...
你好,据我所知,深圳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地址是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48号,这个位置很好找的,有很多公交车可以到的,你可以乘坐12路、14路、46路、58路、59路、71路、79路、104路、20...
如果是违法建设,国土资源局和房产管理局,都无权直接拆除。应由他们做出处罚决定,然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他们违法拆除,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纪检等部门投诉。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新建房屋权属登记与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市房地权属登记中心: 为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和建设部《城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现将新建房屋权属登记与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衔接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北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凡2002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建设工程,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是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派驻龙岗的机构,受市规划国土委直接领导,负责为辖区平湖、布吉、坂田、南湾、横岗、龙岗、龙城和坪地等8个街道提供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方面的行政服务。
规划土地监察局(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组织拟订规划土地监察政策,完善相关法规规章,统一执法标准;负责运用卫星遥感检测图片等高科技手段进行监督;组织查处跨区或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重大案件;组织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开展专项或联合执法行动;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各区的查违工作;研究提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建议;监督、指导解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办理重大疑难案件。
深圳市海监渔政处(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深圳支队、广东省渔政总队深圳支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渔业船舶检验局深圳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海洋、渔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对围填海、改变海域用途、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等海域使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负责对海洋工程建设、海洋倾废、海砂开采等影响海洋环境和资源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负责对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五、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承担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巡航执法任务。
六、负责海洋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海洋渔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七、负责渔港内各项工程建设监管和渔港维护的监管、船舶进出港及靠泊码头签证、渔港内船舶排污监管工作,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八、负责渔港水域内交通安全监管、渔业船舶及渔业水域内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渔业航标管理以及渔业无线电台使用监管,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九、承担渔业船舶检验工作;负责对渔业船舶制造、改造设计图纸、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批准;承担渔业船舶登记管理及渔业船员考试、发证、审证、换证及培训工作。
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查缉渔船走私、渔业船舶民船动员、海难救助、渔业互保等工作;受市财政委委托代管深圳市公物仓海上仓库,监管涉嫌走私船舶。
十一、指导各区(新区)海洋和渔业执法工作。
十二、协助渔业主管部门开展伏季休渔、渔业柴油补贴发放、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渔业污染事故调查等渔业相关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深圳市城市更新局
负责制定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城中村(旧村)改造规定和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区全面改造项目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负责政策审查;负责组织编制和报批全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计划;负责编制和组织报批年度改造专项资金计划,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实施和绩效考核;组织开展对各类改造项目的验收;参与制定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有关技术规范;负责全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宣传服务工作;负责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等会议的会务工作。
深圳市土地整备局
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土地整备、征(收)地和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有关土地整备、土地收回、房屋征收拆迁相关政策、标准与规范的制定与协调;组织编制土地储备专项规划和土地整备年度计划;统筹全市房屋征收、土地收回以及补偿安置房建设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土地资产的经营管理(含土地投融资)。
二、负责土地整备项目立项工作。
三、负责土地收回和房屋征收管理工作。
四、统筹协调全市土地整备资金计划;按权限,管理相关土地整备资金。
五、负责审核各区(新区)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
六、负责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预选址工作;负责农用地转用报批等。
七、负责对区(新区)土地整备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八、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于2009年11月成立,内设办公室、监察效能科、法制与执法监察科、规划设计科、市政交通科、土地整备科、土地利用科、地政地籍和房地产业科、地质环境科、建筑设计科、城市更新科,并在葵涌设立了东部工作站及滨海转地办、土地遗留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