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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郭启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督导。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规范展开,我局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泰安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泰安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泰安市环保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定》、《泰安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泰安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泰安市环保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运行的良性轨道。
(三)扎实做好公开办理工作。按照依法、便民的原则,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科室、受理形式、受理范围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制定了办理流程图,通过信息公开咨询和电子信箱等方式,有序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四)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市政府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快捷、方便的了解政府信息的条件。
(五)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认真做好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填报有关工作的指导、上报,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泰安市环境监察支队、泰安市环保监测站、泰安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均按要求认真填报了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基本做到了信息公开不留死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截至2012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1条。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公开30条,占4.68%;政策法规类公开60条,占9.36%;规划计划类公开45条,占7.02%;业务工作类公开210条,占53.2%;统计数据类公开5条,占0.7%;其它公开291条,占45.3%。
(一)主动公开涉及的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将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内容做了详细地说明,主动公开。
1、机构编制: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三定规定”,对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等落实到位,及时将机构编制等情况在泰安环保网站上公布。
2、行政收费、执法情况公开:将我局各项行政收费、行政执法情况及时公开。如:建设项目受理初审意见根据项目审批进展按季度在泰安环保网站上进行公示;将排污费收费情况按季度进行公示。
3、便民服务事项公开:将各项便民服务事项、服务热线及投诉电话等方面内容进行公开,如:在电视、电台、报纸及网站上发布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关于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制的通知》,并将办理地点及电话及时公开,给广大群众的车辆检测带来了方便。
4、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按照市纪委和市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小组要求,我局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导讲话和文件精神,理解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公开原则;在此基础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业务科室,按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了项目信息的收集、公布、管理的程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更好的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查询和了解。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坚持政务公开栏和环保网并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加大对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的宣传力度,将环保信息广泛向社会公布。联合市人居办组织市级各主要新闻媒体,开展“双创”系列采访活动;坚持每两周在《泰安日报》策划一期“创模”专栏;在《中环报》、《泰安日报》上刊发“创模”专版。设计制作了宣传折页、海报、倡议书、宣传单等,在全市各个角落发放宣传材料。“六五”期间,组织局工作人员深入岱北社区、迎暄社区设立服务点开展宣传活动。会同安利公司,在市政广场开展“环保嘉年华”大型环保公益活动。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方式大部分是面向服务对象提供相关咨询,2012年来,我局向服务对象提供电话咨询约3000人次,受到广泛好评。
四、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因政务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公开及时,未出现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深度、形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活化和拓展。下一步,我们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不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动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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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2012年,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式,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公路信息公开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公路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公路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公开程序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结合我局开展的四化管理、公路管理年等活动,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依申请公开信息流程图等图表,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和人本化的道路。
坚持以“公开为主,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把好信息发布关,对每一项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都由局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参与,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同时根据涉密等级提请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局领导审查、签发,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三)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公开
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重点加强了日常的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程序、内容等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对已公开、发生变化或失效的政府信息进行更新和取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有序,内容准确全面。
(四)强化学习教育,提升工作能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到熟练掌握、牢记于心,提升了工作能力。
2012年,我市以“建设法治、诚信、责任、服务、廉洁政府”为目标,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面成效明显。
201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杭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等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市级有关部门也出台了《杭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杭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杭州市科技局政务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度(试行)》等文件,随着政策的制定实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为下一步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各公开义务人不断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程序,按规定及时、准确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为各公开义务人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及时发布杭州市及各公开义务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对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设置、工作重点、政府信息的分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的编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全市各公开义务人已经全部在各自的部门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特别是在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人民重点关注的领域,其主动公开力度持续加大,办事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公开时效明显提升。如在“杭州建设网”设置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信息在网上公布;在“杭州绿网”上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国控点位的小时数据、日监测统计数据,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国控点位的日监测结果;市法制办在网上设置了“市级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专栏,公布市级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中国杭州”门户网站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继续实施一整套政府信息加载、更新、监督制度,科学梳理各类政府信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并及时予以更新,较好地发挥示范作用。
切实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年度报告、统计制度、政府网站等内容为培训重点,协调共性问题,交流工作经验。通过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业务素质和工作绩效。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武功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2年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镇(三农服务中心)、各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四落实”。
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办法,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为重点,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
二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通过媒体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在建设现场公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规模、开工时间、年度计划以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等信息。通过报纸、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拟分配房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等相关事宜及租住廉租房人员名单,接受群众申报,确保保障房分配公平。
三是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对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都依法公开。
四是加强招投标有关信息公开。凡是进行招标的项目,都在武功政府网站首页公告栏目发布招投公告向社会公开。
五是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全面实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及时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将调查登记结果和补偿方案向拟被征收人进行公布。
六是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加大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目录公开、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相关制度。收费单位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曝光.
在做好上述重点工作的同时,按照《条例》规定,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各镇(三农服务中心)、各部门按照《条例》和《武功县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符合实际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县上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考核,每半年进行讲评,奖罚兑现。各镇(三农服务中心)、各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上网公布工作已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