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土地执法问责制是一种对地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追究当地地方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问责主要是对地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追究当地地方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对一个地区的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进行监测,制成遥感影像图,将同一地域前后两个不同时点的遥感影像图进行叠加对比,就可以反映出该地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
土地变更调查是指县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上级下发的上时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遥感影像数据,对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及行政区划变化进行外业实地调查,获取变化地类图斑、土地权属(宗地)、行政区划数据,...
是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地面的实时卫星照片来监督、检查其辖区内的土地利用行为,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加以处罚,以达到合理保护土地的目的。 这其中还需要检查其是否符合规划,是否占用了基本农田,需要准备很多...
土地执法巡查表格
1 水口国土资源中心所巡查登记 台 帐 单 位: 炎陵县国土资源局水口中心所 时 间: 2010 年 1月-2010 年 12月 2 目 录 1、巡查区域图 2、巡查分片包干责任表 3、国土资源信息员名册 4、巡查记录表 5、巡查发现违法行为报告表 6、巡查发现制止违法行为月报表 7、巡查情况统计表 3 注 意 事 项 1、“巡查区域图、巡查分片包干责任表、国土资源信息员名 册”,由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自行制定,用于载明区域划分、 责任人员及信息员等情况。 2、“巡查记录表、巡查违法行为报告表” ,由县(市、区) 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厅统一格式自行印制,用于记录巡查情况。 3、“巡查发现制止违法行为月报表和巡查情况统计表” ,由 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厅统一格式自行印制, 用于报告巡查情况,并录入全省巡查信息系统。 4、巡查台帐原则以 A4纸张(巡查发现制止违法行为月
土地执法不动真格无异于纵容
土地执法不动真格无异于纵容——浙江省平湖市九龙山是国家级森林公园,素有“南方北戴河”之美称。按规划,将形成森林旅游区、生态农业区、佛教文化区等。然而,如今这里却在顶风大建高尔夫球场,搞房地产开发。开发商将挣100亿元,失地农民苦不堪言。(2007年...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从400期双保行动快讯看地方改进土地管理的制度性成果》的报告总结了各地在 严格耕地保护、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加快建设用地审批、服务保障土地供应、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强化用地批后监管以及加强土地执法监管等方面的26项制度性成果。这些制度性成果的核心就是建立健全“双保”的责任制度,其中创新工作机制履行责任、建立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创新共同责任机制以及落实土地违法问责制等制度创新成果较为突出。
地方围绕“警戒线”做文章
“7宗违法违规案件、6宗挂牌督办案件,正是2010年8月约谈的要义之一。”18日,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一位工作人员说,按照部里的部署,9月将根据检查结果实施问责。对于问责,要求做到两点:“首先让问题浮出水面,其次是责任到人,要问得合理,让地方心服口服。”
据悉,按照国土部对9月土地问责规定,即对所辖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虽未达到15%的“警戒线”,但后果严重的将被问责,包括记大过、降级或撤职等。
正是有了这个15%警戒线,一些地方政府正在做文章,有的积极出台更严厉政策自救,有的则用隐瞒不报等办法意欲逃责。
任期内违规案件一追到底
“‘约谈’只是预警,如果大量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仍得不到解决,国土部就可能动用其他手段。”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巡视员张璞表示,“即使调走了,但如果这个土地违法违规发生在任期内,也要追究责任。”
国土部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国土部最近约谈了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例,“这里所说的主要负责人就是指当地政府的‘一把手’,如果具体到一个城市,就是市长。”
据悉,纳入此次约谈范围的主要包括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其他人口在50万以上的155个城市。
10月底前查处任务基本完成
在前不久的一次会议上,国土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向记者表示,今年是国土部首次使用“15号令”,对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15号令’于2008年5月由国土部、监察部和人保部联合出台,将‘15%’作为问责比例标准,是三方慎重研究设定的。”李建勤说,问责最重可予以撤职处分。
“这一次要动真格的了。”李建勤说。据李建勤透露,2009年被约谈的城市,每个城市已扣掉了1000亩用地指标。今年,对违法用地比较严重的城市显然更严厉。
2010年8月19日,国土部披露了扩大版的闲置土地名单。在此之前,国土部关于盘活存量土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政”明确规定,凡有存量闲置土地的乡镇(街道),国土资源部门在安排用地指标时,相应扣减用地指标。
“清理闲置土地是下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徐绍史说,下一步国土部将督促各地加快查处进度态势,9月问责之后,“务必于10月底前基本完成查处任务。”
2010年12月16日上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委联合启动土地违法约谈和问责行动,此次共有12家土地违法县市的“一把手”被约谈。第三次约谈:涉及12县市“一把手”
此次被约谈的12家县市分别为:陕西省渭南市、山西省运城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湖北省襄阳市、黑龙江省铁力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山西省大同县、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辽宁省灯塔市、浙江省上虞市、辽宁省庄河市。
据悉,此次约谈是继2008年、2009年之后,进行的第三次土地违法约谈。国土部将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名义约谈市级地方政府12名主要负责人,就土地违法问题进行通报,同时要求被约谈地方政府积极整改。
国土部表态:问责不会走过场
“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这是国土资源部最初确立的土地违法问责时间表。今年被约谈的城市都是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超过15%,在全国范围月平均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排名靠前的城市。
依照国土部、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今年三部委首次对地方政府负责人进行土地问责。据介绍,今年的约谈、问责对象扩大,涉及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表示,这次由三部委联合启动的约谈问责不会走过场,而是会把问责细节落到实处,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进行严厉处罚。
调离也问责:“既处理事,又处理人”
国土资源部称,凡是地方违法违规土地面积达到当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5%以上的,其行政首长就要被问责,哪怕已经调离。问责“既处理事,又处理人”。
此前,国土资源部表示,对土地违法违规比较严重的地方政府负责人进行问责,要受到党纪政纪(处罚),如果触犯刑律还会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