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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
1、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
2、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
3、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
4、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5、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工档案(能全面反映职工工作简历的材料);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人免冠近照半寸相片两张。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按特殊工种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9年,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8年。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
《广东省劳动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试点遇到的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
《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
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实施意见 (化劳发(1993)第150号 1993年3月12日) 化工有毒有害作业是化工生产的特点之一。有毒有害作业与无毒无害作业的工人,其劳动条件和劳动付出存在明...
特殊工种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健康或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如:焊工、电工、锅炉工、驾驶员、起重工等,但是有行业之分。 一、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
经常有人说特殊工种,那么到底什么是特殊工种呢?他们的工作内容,其他工种又有什么区别呢?今天我们不妨就来详细的了解一下:1、高空作业:想必大家对这个工种应该不会陌生,在我们生活的城市之中,每一所高楼大厦...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审批表和相关材料统一交市劳动保障局对外办事窗口核准,受理后经核准符合规定办理伤病提前退休条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职工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在资格初审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对拟退休时间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后无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方可核准。
特殊工种人员资质报审表
A11 特殊工种人员资质报审表 工程名称:中汾高粱粉碎车间 CFG 桩工程 编号: 至山西神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现报上本工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件,请检查。工 程中如有调整,将统计并上报。 附件: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件复印件 施工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姓名 工种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冯小芬 步履式长 螺旋钻机 太原市劳动局 胡连友 打桩机作 业 413020355634284 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局 2009.3.24-2015.3.24 张伟 打桩机作 业 413020355634298 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局 2003.3.24-2015.3.24 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部(章): 总 /专项目监理工程师: 日 期: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特殊工种作业对操作者、周围人员和设施的安全存在重 大的危害因素,为加强特殊工种人员的操作规范性,减少伤 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1. 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⑴ 为保证特殊工种人员的技术素质,提高其作业的规 范化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⑵ 特殊工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① 年满 18 周岁以上,工作认真,遵章守纪。 ②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工种的操作技能和 安全专业技术知识,考核成绩合格者。 ③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 陷。 ⑶ 特殊工种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 培训,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相结合的原则, 重点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⑷ 培训结束后应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 实际操作两部分的考核,考核内容应根据国家劳动部颁发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其他有
《工伤鉴定与赔偿疑难对策:劳动能力鉴定、职业病、特殊工种认定》是从实践中拣选与老百姓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详尽阐述的系列读本。我们认为,无论是对遇到疑难案件的普通百姓,还是对刚刚执业的新律师,这套丛书都是十分贴心和详尽的。
1、专职安全员须持有建筑行业培训的上岗证;
2、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要持建委颁发的上岗证(外地培训发证的,须上海复训);
3、井架搭设操作人员须持提升井架搭拆操作证(架子工不能搭设井架);
4、塔吊、人货两用电梯、起重指挥持证上岗;
5、小型机械,如木工机械、搅拌机、砂浆机等操作证,企业内部可以自行培训发证;
6、各类上岗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庞标,高级律师,法学教授,北京市庞标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1988年通过全国首届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被司法部、全国律协、中央电视台联合评为全国首届荣誉律师;2006年“3·15”年度报告中评为“2005年度全国十大最令人感动的维权人物”;自2007年担任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曾出版《专家律师说法系列:劳动律师以案说法》、《房地产高级法律顾问丛书:房屋买卖与登记常见问题专家解答》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