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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突破电气电源插座、插线板、插排品牌、防水插座等产品。北京突破电气产品广泛用于金融、电讯、IT、医疗、航天、军工等行业,为专用环境的电气设备提供安全的保障。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突破工程拓展系列是为专用区域提供电源分配和管理的电器集成互联产品,主要包括低压配电柜、电源分配单元(PDU)、布线系统和工业耦...
北京突破电气电源插座、插线板、插排品牌、防水插座等产品。北京突破电气产品广泛用于金融、电讯、IT、医疗、航天、军工等行业,为专用环境的电气设备提供安全的保障。
天津岳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天津信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信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有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咨询、政府采购等资质,注册资金1000万元。作为全过程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的专业机构,其范围覆盖了项目策划、投资估算、前期手续、设计管理、造价咨询、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政府采购、司法鉴定、成本控制及工程竣工结算等相关咨询业务。服务范围的全面性,使公司精通并掌握施工各环节对工程的影响,能及时为客户提供专业化方案,控制项目风险。公司自成立以来,本着"服务以人为本,竞争以质取胜"的理念,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守法的原则,以质
(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年内质保,11年内免费维修。
(2)质量保证期限定义为:从消费者购买之日起(以有效购买凭证为准,发票或记录有购买日期、购买渠道公章的正规印刷票据)
(3)自购买之日起12个月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免费更换最新零件,如正常无法修复时可更换同等型号产品,自购买之日起11年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免费维修。
如何获得质保服务:
(1)当消费者在发现产品存在故障后,可拨打突破公司客服热线或登陆突破公司,客户服务人员会在24个小时内与消费者对故障现象及客户信息进行再次确认。
(2)经确认,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符合产品11年以内免费维修条件的,则消费者可将产品、购物凭证复印件及填写完整的售后服务卡一同邮寄到公司指定的地点,消费者只需承担产品运到指定地点的单次运费。
(3)属于12个月内质保期产品,可免费更换最新零件,如正常无法修复时可更换同等型号产品,属于12个月以上11年以下故障产品,免费更换最新的产品零件。
(4)若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型号已经停止生产,突破公司有权更换同等价值的类似功能产品。
(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年内质保,1年以上有偿维修。
(2)质量保证期限定义为:自消费者购买之日起(以有效购买凭证为准,发票或记录有购买日期、购买渠道公章的正规印刷收据)。如无法提供有效购买凭证,发票或记录有购买日期、购买渠道公章的正规印刷收据,公司有权根据产品标识的出厂日期进行质保期定义。
(3)自购买之日起12个月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免费更换最新零件,如正常无法修复时可更换同等型号产品,自购买之日起1年以上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有偿维修。
如何获得质保服务:
(1)当消费者在发现产品故障后,可拨打突破客服热线或登陆突破公司网站,客户服务人员会在24小时内与消费者联系,对故障现象及客户信息进行再次确认。
(2)经过确认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符合质保条件的,则消费者可将产品、购物凭证复印件及填写完整的售后服务卡一同邮寄到公司指定的地点。
(3)1年以内质保期产品,消费者需承担产品运到指定地点的单次运费。
(4)1年以内质保期产品,如无法正常修复时,免费更换最新零件或产品。
(5)属于12个月以上超质保期的产品,消费者需承担产品运到指定地点的往返运费外,还需酌情收取该产品型号当期市场零售价格30%-40%的折旧费。如更换配件,以突破公司市场报价为准。
(6)若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型号已经停止生产,突破公司有权与消费者协商加工新的类似功能产品。
(1)突破公司向购买突破任意一款产品消费者保证,其所购买产品与突破公司的产品在设计,装配,材料或工艺上没有法律不允许的缺陷。
(2)对任何非突破公司直接发表的与产品相关的申明,突破公司将不承担任何义务。
(3)突破公司的此项担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限制或替代经销商、渠道销售商的承诺,无论是明确或是隐含表达。
(4)除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突破公司对偶然的,非直接的,后果性或多重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5)此质保条款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
(6)服务条款及服务承诺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突破电气公司所有。
股票代码 |
600717 |
股票简称 |
天津港 |
公司代码 |
02600717 |
公布日期 |
2006-8-24 |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
TIANJIN PORT CO.,LTD |
注册资本 |
144884.0442(万元) |
公司注册地址 |
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卡子门内 |
法定代表人 |
于汝民 |
董事会秘书 |
李全勇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35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35号 |
邮政编码 |
300456 |
公司网址 |
(无数据) |
成立情况与历史沿革 |
本公司前身天津港储运公司是隶属于天津港务局的全民所有制港口仓储运输专业公司,创立于1981年3月。 1988年初,天津港储运公司成为天津港务局公开招标承包经营的试点单位。至1992年底的5年承包经营期内,天津港储运公司坚持以市场 为导向,转变经营机制,逐步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 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1992年下半年,天津港储运公司经天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津体改委字(1992)第37号文件批准,进行股份制试点;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天 津市分行津银金(1992)480号文件批准,由天津港务局作为发起人以其 下属的经营实体天津港储运公司全部净资产经评估后折股,通过定向募集股份设立天津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2年12月21日正式成立,成为我国沿海34个港口及其所属企业中首家股份制企业。 1993年初,本公司按股份制试点要求理顺了产权关系和建立了科学的内部管理体制,于1993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股份制财务会计制度,在天津市股份制试点企业中首家实际了财务会计电算化。本公司坚持实行信息披露制度,运作机制逐步走向规范。 1994年4月,本公司股东大会按《公司法》的规定修改了公司章程 ,健全了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内部权力机构、经营机构、监督机构三者相互制衡、精干高效的组织制度和领导体制,依《公司法》规范运作。 经天津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津证办字[1995]32号文件和津证办字[1995]46号文件批准,本公司共获得1995年度A股发行额度2607万元,全部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在外的个人股上市交易,并转为上市公司。 |
主营业务 |
商品储存、中转联运、装卸搬运及相关业务、货运代理等。 |
兼营业务 |
(无数据) |
雇员总数 |
3653 |
管理人员数量 |
(无数据) |
技术人员数量 |
375 |
董事会授权代表 |
(无数据) |
联系人 |
(无数据) |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
公司成立日期 |
1992-12-21 |
工商登记号 |
1200001001451 |
是否上市公司 |
是 |
是否发行债券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