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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家税务局是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组织中央和地方两个税务机构的改革要求,于1994年10月正式挂牌成立的。1997年9月进一步分设,在人事、机构、编制、经费等方面实行垂直管理,国税系统开始独立运转。台州市国家税务局负责和主管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及国家指定税种的征收管理职能,承担着全市增值税、消费税等主体税种和部分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任务以及出口退税的管理任务。
台州市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本地经济税源和省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增值税、消费税、2002年1月1日后新办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纳税评估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本地进出口税收管理和涉外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开展税法宣传工作;承办上级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一)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三)货物和劳务税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承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
(四)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五)收入核算处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
(六)纳税服务处(办税服务厅)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
(七)征收管理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
(八)财务管理处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九)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离退休干部处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挂靠人事教育处。
(十)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十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十二)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十三)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稽查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台州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8月正式挂牌成立。1997年8月,全市国税机构进一步分设。市局本级现有干部职工560人。下设15个处室、3个税务分局、1个稽查局。担负着台州市本级近6万户纳税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1万户)的税收征管工作。
2009年全市国税收入达到162亿元,比1997年的19亿元增长8倍以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其中列入地方财政总收入的国税收入达到137.52亿元,同比增长7.6%,为促进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市国税局的在精神文明创建和其他各项工作取得了诸多荣誉,2005年被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授予“先进集体”称号,2006年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连续六年获台州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连续七年获省局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市局机关党委2008年又被浙江省委评为“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2006-2009年连续四年在税收管理创新中被省局记集体三等功,2007-2009年在创建群众满意机关中被评为满意机关示范单位,机关党委连续四次被台州市直属机关党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9年3个基层单位被评为“台州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示范单位”,占全市示范单位总量的30%。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8月,是主管全省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共管辖纳税人58.76万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1万户,小规模纳税人8.17万户,个体工商户38.64万户。河北省国税系统共...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 邮编:100044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中央税收收入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税收和部分地方税税收收...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属正厅级单位地址:昆明市白塔路304号省局机关内设13个行政机构(不含机关党委、离退休办公室)、1个直属机构、5个事业单位。行政处室:办公室、人事处、教育处、监察室、巡视工作办公室、机...
雷州市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制度
雷州市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充分发挥资 金的使用效益,保障税收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税务系 统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雷州市国税系统的财务收支活动。 第三条 全市国税系统实行 “统一管理, 统一核算 ”的财务 管理体制。 办公室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的财务工作。 第四条 财务部门应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进行独立核 算。 财务部门内人员分工要遵循会计和出纳分设、钱和物分别 管理、职责和权限明确且能相互制约的原则。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财务部门年初应根据局的职责、工作任务和财力 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即单位预算。 第六条 按照经费领拨关系和国家税务总局对预算单位划 分的原则,我局为基层预算单位,办公室和基层税务分局为报 帐单位。 第六条 全市国税系统实行 “收支统一管理、 按
天津国家税务局系统2018年度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 2018年度 拟录用公务员公示公告 根据 2018 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有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确定 刘畅等 200人为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拟录用公务员,现予 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 2018年 5月 15 日 -5 月 21日 (5 个工作日 ) 监督电话: 022-24465673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 16 号 邮政编码: 300010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8 年 5 月 14日 附件: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 2018年度拟录用公务员名单 序号 拟录用职 位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学历 毕业 院校 工作经历 备注 1 科员(一) 3001100 刘畅 男 1282390 50314 硕士研 究生 山东师范 大学 / 应届毕 业生 2 01145 杨永
台州市椒江区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编制由本局负责征收的各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主管台州市直属和椒江区辖区按规定由国家税务局负责的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台州市直属和椒江区辖区有关纳税单位和纳税个人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负责税法宣传工作,监督检查税收执法、依法治税工作。
现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等十个科室。办公地设于台州市椒江区中山东路148号,收入核算科办税服务大厅设于台州市市府大道356号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楼一层,并在台州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和椒江区政府办事大厅设有国税窗口。
台州市国税局椒江税务分局
台州市国家税务局路桥税务分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02人,其中中共党员 85 人;正式在岗干部职工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1 人,占 59.8 %,研究生5 人,高级职称 2人。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办)、监察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和四个税源管理科室,负责路桥区下辖6个街道、四个镇的国税征收、管理工作,并在区政府办证中心设有窗口。台州市路桥区国税局
2011年全区共组织国税收入33.68亿元,首次突破30亿大关,同比增长16.52%,完成年度计划的106.42%。其中列入地方财政总收入的国税收入30.4227亿元,同比增长15.35%,直接构成地方财政收入92122 万元,同比增长17.81%。2011年,路桥国税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区局评为“省级国税系统文明单位”和“市级文明单位”、办税服务厅被评为“市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管理四科分别被评为区级和市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通过复评验收。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金水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