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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税收管理有关规定,武汉市蔡甸区地方税务局对下列税费、基金进行征收管理:1、营业税;2、资源税;3、企业所得税;4、个人所得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6、车船税;7、房产税;8、城镇土地使用税;9、土地增值税;10、印花税;11、契税;12、耕地占用税;13、教育费附加;14、堤防维护费;15、价格调节基金;16、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17、排污费;18、文化事业建设费;19、地方教育附加;20、残疾人保障基金;21、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资金;22、工会经费。
办公室
1、负责处理本局机关日常政务;
2、起草和批转有关文件、报告及文件制作;
3、负责本局主要行政会议的组织、秘书事务,并实施行政会议决议事项的督办工作;
4、负责本局文书档案、文电处理及其保密工作;
5、负责税收调研工作;
6、负责收集、编写本局大事记;
7、负责税法宣传及宣传报道、信息管理工作;
8、负责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9、受理信访、人大提案、政协议案的回复工作;
10、其他行政工作。
税政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1、负责区局征管的各税、费的政策业务管理工作。对执行中反映出的一般性税收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调查研究和解决征收管理中出现的政策业务问题并向上级请示报告;
2、负责办理、报批法定减免税的上报、审批和跟踪管理。负责组织地方税收法定减税、免税、延期缴纳的集体审议和减税、免税、延期缴纳税款的监督工作;
3、负责安排和部署全区企业各税、费的年度清结;
4、负责协调个体私营经济、集贸市场地方税收的税政管理,并督导年终各税(费)清结;
5、负责委托代征及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工作的日常管理;
6、加强税收政策调研,挖掘潜在税源;
7、检查监督税收政策的执行,参与税源管理;
8、负责地方税收的法制建设,承办综合性涉税文件的审核、备案和管理,办理上级和相关部门涉税文件与信函的审定及回复工作;
9、组织实施税收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执法监督和检查,负责对税收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执法公示制、执法示范单位(岗)相关制度、办法的管理及执法过错案件的管理工作;
10、负责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工作;
11、负责税收行政复议、税收行政赔偿的管理及税收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准备与管理等工作;
12、负责承办税收重大案件审理日常工作以及税收行政处罚及听证的审核与管理等工作;
13、负责与检察院、法院办理涉税案件的联系工作;
14、负责区局系统普法教育的组织实施和考核,负责法制培训和执法级能认证、执法资格认定和发证的组织工作;
15、负责办理上级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保规费科
1、主要负责蔡甸区所属社会保险的征收管理工作和行政规费的政策业务及征收管理工作。
2、具体负责征管的社会保险和行政规费的种类有: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及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地方教育附加、价格调节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排污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等行政规费。
征管科
1、负责征管文书(空白),征管资料库房的管理;
2、负责停歇业户、基金户、非正常户、注销户的认定;
3、负责户管转移调整及数据上报工作;
4、负责发票行政许可审核、发票举报处理、票证挂失处理、外出经营管理、数据上报工作;
5、负责税务登记、税源户管理、发票日常检查、发票打假工作;
6、负责征管质量考核、征管资料管理、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延期缴纳税款及死欠税款核销、网上报税管理。
计划统计科(财务装备科)
1、负责区局的税务经费、工会经费、财务装备和服装的管理;
2、负责区局基本建设资金的财务核算、财务监督与审计;
3、负责区局各基层科、所、局的财务资金的核算;
4、根据省、市局的规定,结合区局实际,制定区局财务制度管理规定;
5、监督检查区局及科、所、局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6、编报审核区局的财务预、决算;
7、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上划与核算;
8、组织实施区局内部财务审计;
9、负责区局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资产的购置、调配、登记、处置、核销等专项工作;
10、负责“三代”手续费入库的审核和兑付;
11、负责办理上级及区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基层工作科)
1、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区局科级干部和相应级别干部;负责干部选拔、任免、调剂和交流;
2、拟定有关制度,负责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区局人事信息档案的管理和传递、查询和维护工作;
4、负责军转干部、新招录公务员的接收、培训、安置工作;
5、负责区局公务员考核工作;
6、负责干部职工工资调整、转正定级、工龄核定等;
7、负责区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8、负责区局干部职工专业教育和学历教育等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优化地税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
9、负责党务工作;党组会议的组织、记录和会议纪要的起草;
10、负责区局工会、共青团、妇女及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11、承办上级地税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科
1、负责检查武汉市蔡甸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为“本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负责受理对本单位、本单位的国家公务员和本单位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负责调查处理本单位、本单位的国家公务员和本单位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负责受理本单位国家公务员和本单位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6、负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稽查局
1、在区局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工作同时接受市稽查局指导;
2、按照市局稽查局制定的稽查业务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结合区局稽查局实际组织实施;
3、负责本辖区内的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的地方税收专项稽查、专案稽查、交叉稽查和协查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的群众举报涉税案件的查处工作,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的管理工作及其他部门转办的涉税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辖区内税务稽查办案过程中的司法保障协调工作,承办本局涉税刑事案件的有关事宜;
7、负责本辖区的税务违法案件的分析、公告和曝光工作;
8、负责市局稽查局、区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专案、专项检查;
9、负责本辖区内的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组织工作;
10、负责落实上级组织的稽查业务教育培训工作;
11、负责市局稽查局和区局之间有关工作沟通和信息传递。
征收分局
1、负责日常纳税申报开票工作;
2、负责向税政科报送12万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和车船税申报信息等相关事宜;
3、负责管理发票库房,向市局征管处报送发票、税务登记相关报表;
4、负责普通发票代开工作;
5、负责契税征收开票及减免税管理工作;
6、负责政务中心税务登记办证工作。
玉贤税务所
负责蔡甸街的企事业单位、区直单位、玉贤镇和姚家山开发区的地方税费征管工作。
第一税务所
负责蔡甸街个体及少数公司的地方税费征管工作。
第二税务所
负责蔡甸经济开发区沌口小区和沌口渔场地区的地方税费征管工作。
索河税务所
负责索河镇的地方税费征管工作。
张湾税务所
负责张湾街的地方税费征管工作。
奓山税务所
负责奓山街、常福开发区的地方税费征管工作。
永安税务所
负责永安街、桐湖农场办事处的地方税费征管工作。
大集税务所
负责大集街的地方税费征管工作。
侏儒税务所
负责侏儒街、洪北农业示范区以及消泗乡的地方税费征管工作。
武汉市蔡甸区地方税务局工作职责是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武汉市蔡甸区域内各类纳税人进行地方各项税费、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和财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同时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积极为推进改革、发展经济和社会稳定服务。
武汉市蔡甸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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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 符合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免税规定的...
一般来说地方税务局公务员职位都是按照当年的需要来设置,报考的话一般选择服从分配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地方税务局网站建设方案
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青岛公司 第一章、网站建设背景 专家告诫: 无视网络的存在与发展将有可能在新的经济格局和市场环境中处于 2 极为不利的被动地位 , 抑制企事业单位的向前发展,每一个有远见的政府机构都应 认真研究重视这一问题。 政府机关拥有自已上网帐号( E-Mail ),能够浏览互联的供求信息,只是网络 时代里的一个旁观者。 一方面, Internet 诞生的短短的几年间,在全世界得到了迅猛发展。现在, 因特网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 ,, 改变着政府机构的办公模式。无 处不在的网络蕴涵着巨大的契机,电子政务成为必然的发展和选择,政府机关如何 有效的利用因特网去开展自己的政务工作呢? 另一方面, Internet 这种方便、快捷、价格低廉的国际网络工具,将为政府机构 节省大笔的开支,创造最佳效率。建立政府网站具有传统媒体(电视、报纸等)无法 比拟的优势:内容详尽、时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负责市管和上级指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各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跨区域税源企业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承办市地方税务局驻市政府外商投资联合办公中心地税窗口的各项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综合管理处、征收管理一处、征收管理二处、纳税服务处等4个处。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52名。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实行“一级稽查”管理体制,全面管理全市地方税收稽查工作,查处偷税、逃税、抗税和骗税等违反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系统审计检查;负责对涉嫌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特定纳税人进行检查和处理;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对各经济行业的税收实施专项检查;负责对纳税明显异常的地区进行专项整治;负责打击制售、使用假发票和虚开、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负责受理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和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保卫和公安案件移送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综合管理处、稽查选案处(举报中心)、稽查审理处、执行督导处、稽查一处、稽查二处、稽查三处、稽查四处等8个处。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10名。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刘晓东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肖才茂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崔光勤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宏峰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雷建国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彬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亚光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罗俊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赵毅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徐良敏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沈永刚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周光春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余代祥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郭敏
武汉市江岸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江岸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9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西马税务所、四唯税务所、劳动税务所、二七税务所、大智税务所、花桥税务所、后湖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315名。
武汉市江汉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江汉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9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满春税务所、水塔税务所、万松税务所、新华税务所、唐家墩税务所、常青税务所、汉兴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334名。
武汉市硚口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硚口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10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汉水税务所、宝丰税务所、顺道税务所、长丰税务所、古田税务所、宗关税务所、三曙税务所、宝庆税务所、新安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88名。
武汉市汉阳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汉阳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9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晴川税务所、建桥税务所、洲头税务所、翠微税务所、二桥税务所、永丰税务所、五里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04名。
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9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水果湖税务所、中南路税务所、首义路税务所、黄鹤楼税务所、中华路税务所、新河税务所、珞珈山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84名。
武汉市青山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青山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8个派出机构(武钢税务所、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厂前税务所、钢花税务所、红钢城税务所、工人村税务所、二区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87名。
武汉市洪山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洪山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9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珞瑜税务所、洪山税务所、和平税务所、青菱税务所、建设税务所、花山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37名。
武汉市蔡甸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蔡甸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9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税政管理科合署办公)、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征收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与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监察考评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8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张湾税务所、玉贤税务所、侏儒税务所、奓山税务所、大集税务所、索河税务所);市局稽查派出机构1个(武汉市蔡甸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17名。
武汉市江夏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江夏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9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税政管理科合署办公)、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征收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与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监察考评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8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乌龙泉税务所、郑店税务所、庙山税务所、藏龙岛税务所、金口税务所);市局稽查派出机构1个(武汉市江夏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76名。
武汉市黄陂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黄陂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9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税政管理科合署办公)、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征收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与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监察考评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9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天河税务所、滠口税务所、罗汉税务所、六指税务所、木兰税务所、城关税务所、武湖税务所);市局稽查派出机构1个(武汉市黄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19名。
武汉市新洲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新洲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9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税政管理科合署办公)、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征收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与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监察考评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7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邾城税务所、阳逻税务所、辛冲税务所、仓埠税务所);市局稽查派出机构1个(武汉市新洲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49名。
武汉市东西湖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东西湖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4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东湖税务所、西湖税务所);市局稽查派出机构1个(武汉市东西湖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63名。
武汉市汉南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汉南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9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税政管理科合署办公)、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征收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与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监察考评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2个派出机构(纱帽税务所、邓南税务所);市局稽查派出机构1个(武汉市汉南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62名。
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根据职责,设8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与社保规费管理科合署办公)、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与监察考评科、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2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70名。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根据职责,设10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与社保规费管理科合署办公)、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与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监察考评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5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流芳税务所、生物城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23名。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根据职责,设5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征收管理科合署办公)、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税政管理科(与社保规费管理科合署办公)、人事科(与监察考评科、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2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32名。
武汉市武汉化学工业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武汉化学工业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根据职责,设5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征收管理科合署办公)、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税政管理科(与社保规费管理科合署办公)、人事科(与监察考评科、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2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 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