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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规规章,拟订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县统一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拟订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的相关工作办法并监督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实施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牵头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依法履行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要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拟订生态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要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执行国家、省、市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拟订并实施相关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四)开展自然资源对外交流合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和涉外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十五)根据授权对本县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本县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工作。
(十七)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自然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保密、机要、文书档案管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舆情应对、督查考核、后勤保障、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务党建、纪检监察工作;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承担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业务档案管理。承担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落实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局内各业务工作开展,负责局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
承担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关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参与行政复议,组织协调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及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执行自然资源督察制度,落实国家、省、市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要求。根据授权,承担对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督查指导本县落实自然资源督察意见。承担自然资源信访维稳工作,组织协调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执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查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指导协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对重要控制线和重点区域进行动态监测。负责本县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土地、矿产批后监管。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批后管理。
(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
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统一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四)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
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相关考核标准,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承担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监督执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工作,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执行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五)国土空间规划股。
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各级政府审批的相关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点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和成果动态维护。出具城镇建设项目规划条件,依法受理变更规划条件的申请。
(六)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工作。承担报各级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负责城镇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管理,承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作。
(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承担国土空间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矿废弃地复垦再利用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八)市政公用设施与交通规划股。
负责中心城区内市政项目工程规划管理工作。配合开展中心城区内大型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的选址、选线工作。承担中心城区市政、交通等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市政和交通工程项目的放线、验线工作。参与跨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与交通设施规划审查。
(九)耕地保护监督股。
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工作。承担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十)地质勘查管理股。
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提出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建议,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十一)矿业权管理股。
承担县级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工作,负责矿业权市场建设。统计分析并指导监督全县矿业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压覆矿产资源初审管理,负责矿产地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十二)国土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股。
拟订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要项目。建立和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开展卫星遥感建设工作,统筹遥感影像应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贯彻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承担测绘项目备案工作。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开展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承担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限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十三)建设工程股。
负责中心城区内除市政和交通工程项目外的建设工程(含临时工程)规划管理工作。承担中心城区内除市政和交通工程项目外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及建制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负责中心城区除市政和交通工程项目外的建设工程放线,验线工作。
(十四)乡村规划管理股。
研究本县乡、村庄规划的重大问题,拟订乡、村庄规划的有关政策建议。负责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
(十五)城镇规划管理股。
负责城镇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承担建设项目涉及城市景观风貌、配套设施、绿化等相关规划控制指标的符合性审查工作。负责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按有关权限负责城乡规划行业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十六)人事财务股。
承担全县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定和内部控制制度。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经费预决算编制、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参与政府采购和项目验收工作,贯彻执行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备选项目;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县自然资源局、局派出机构、局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工作。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全市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
先说具体的吧,你公司生产的大部分产品都应该属于CCC认证产品,质监局正管啊。 至于你说是否对公司有影响,要描述一下质监局在你公司都查阅了什么文件资质?是以什么名义来的?举报还是巡查、还是其他什么。进仓...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Bim工程师岗位主要职责
施工企业 BIM 工作的推进策略 从鸟巢到水立方, 从央视大楼到国家大剧院。 当一座座富于创意的建筑在你的身 边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不可思议的建筑形态和建设速度让你充分地意识到: 中国的工程建设行业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年之前, 也许没有人能想到 今天建筑的形态与理念能够如此的大胆与前卫; 十年之后, 我们更加无法预知未
茂县自然资源局是茂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现任领导
局长:刘光华
简介
洞口县自然资源局是洞口县机构改革设置的新部门,为洞口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019年3月20日上午,洞口县自然资源局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洞口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开启新时代、迈上新征程。洞口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吴方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磊及首任自然资源局局长曾刚等领导出席揭牌仪式。
据悉,洞口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统一行使原县国土资源局职责,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县水利局的水资源、县农业局的草原资源、县林业局的森林资源和湿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等职责,划出防止地下水污染、地灾防治、农田整治等职责至县生态环保局、县应急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
2021年6月,珠海市自然资源局荣获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