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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城乡建设规划、建筑业、住房保障、房地产行业管理、城市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测绘、抗震设防、风景名胜区管理、勘察设计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地方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指导全县县城总体规划初审工作;负责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初审和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审批及管理;负责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的规划、实施和管理;负责制订城市房屋拆迁年度计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测绘管理工作。
(三)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保护监督及审查报批;负责城市规划展示、公示;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四)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法》、《建筑法》、《招投标法》、《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住房和建设规划执法工作。
(五)监督工程建设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执行;制定本县执行工程建设阶段相关标准的实施细则。
(六)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及建筑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建设监理及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建设行业、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建筑安装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方面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八)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范围内工业民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负责建筑有形市场监督管理和从事相关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
(九)指导城市规划区、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十)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建设工作 。
(十一)监督、指导全县城乡建设工程和工业民用建筑抗震设防的设计与实施;负责城市建设工程和工业民用建筑抗震设计的审查与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建筑业劳保统筹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费等费用的收缴、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全县建筑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负责全县建筑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你好,上下级关系,规划局在各个地方的名称都不同,直接归属城建局管辖或没有规划局,而城建局担负规划职能。地方上规划局、建设局、城建局、建设委员会等等各种担负以上职能的部门都是归属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管辖
你好,上下级关系,规划局在各个地方的名称都不同,直接归属城建局管辖或没有规划局,而城建局担负规划职能。地方上规划局、建设局、城建局、建设委员会等等各种担负以上职能的部门都是归属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管辖
台州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 地址:台州人和东路105号 312路; 312路区间; 397路
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台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台州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 2017-08-21发布 2017-10-01 实施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前 言 随着台州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市民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及绿色智能住宅的规划建设, 尤其是智能电网建设的迅速发展,新设备新技术的普遍应用,家庭高科技电子设备的广泛 使用;使得住宅工程的供电可靠性、建设合理性、运行经济性等越显重要。为了适应发展 的需要,推进住宅配电工程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保障住宅配电工程的建设质量,发 挥建设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范标准,并结合地方实际编写了《台州市住宅 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以利于指导本市住宅工程供配电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本规定共分七章,主要内容有:1、总则; 2、术语和定义; 3、供配电系统; 4、变 配电装置布置; 5、配电线路选型及敷设; 6、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 7、防雷和接地。 本规定由台州市住房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04-1-1 ————2004-12-31) 10BC、房地产市场 1、房地产市场 索引号: 000013338/2004-00032 主题名称: 房地产市场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04-9-21 文 号: 建办住房 [2004]78 号 主 题 词: 预警预报 公文名称: 关于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3338/2004-00026 主题名称: 房地产市场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设部 发文日期: 2004-7-19 文 号: 发改价检 [2004]1428 号 主 题 词: 物业管理 公文名称: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3338/2004-00004 主题名称
近日,延安市吴起县住建局召开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工作会,会议回顾总结了2015年及“十二五”工作,分析当前工作形势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了2016年各项工作。
会上,吴起县房产管理所、规划办、征收办、监察大队、质监站、统筹办等局属单位以及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监理公司监理分别就今年职能工作做了表态发言,县住建局负责人做了住建工作报告,并与分管领导及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会议还就2015年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会议指出,县住建局去年及“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各项工作持续较快发展,为吴起县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协同并进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会议强调,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住建系统要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新吴起的总目标,坚持发展导向、民生导向、改革导向,聚焦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的重点,扩大城乡建设转型发展的亮点,推进住建工作步入创优创新发展的新轨道,充分发挥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保增长、惠民生、促转型”的综合效应,以勇于担当的勇气、坚忍不拔的毅力、雷厉风行的作风,大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创优发展、创新突破,为建设“强富美”新吴起做出住建系统应有的贡献。
1、将原市房产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原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所属的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管理。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派出机构,科级建制,实行市高新区管委会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双重领导,以市高新区管委会管理为主,业务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指导,配局长1名,副局长1名。
3、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衔接规则:按照市政府第40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规划执法以城市道路红线为界,红线外由城市建设规划局负责,红线内由综合执法局负责”。
4月9日,为期两天的建设工程从业人员专题培训班在吴起县党校开班,就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工地创建等内容进行培训,全县在建工程项目部各方参建人员,县属建筑企业、商品混凝土企业、监测企业全体职工攻击15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邀请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长安大学专家教授,采取课堂专题教授和现场教授的方式进行。课堂上,专家们分别就工程文明施工及文明工地创建、工程质量控制、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现场教学中,长安大学教授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就工程质量通病预防与治理,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等内容做了生动形象的讲解。
据了解,本次培训班是依据2015年吴起县人人技能培训工作进行安排,由吴起县人人技能办、住建局共同主办的培训,旨在促进全县建设工程从业人员进一步熟悉建筑施工和安全生产知识,熟练掌握施工操作技能,提高职业素养,更好的做好吴起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