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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房产管理局鹿城分局是温州市的一个组织机构。
获得荣誉
2017年12月,温州市房产管理局鹿城分局入选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评选的“第六批浙江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苏州市房产局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55号电话:0512-65224906
您好,据了解,崇州市房产管理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阳镇唐安,交通便利。该管理局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房地产买卖、租赁、转让、抵押、赠与、交换、、继承、分割、析产)管理工作。
南充市房产管理局位于四川省南充仪凤街杨家巷16号,乘坐10路、43路、155路和201路公交车可以到达。主要提供房产的相关产品与服务。
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工作掠影
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工作掠影——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工作掠影
房产管理局系统收费项目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系统收费项目一览表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收费 对象 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一、物业管理公用部 位设备设施维修养护 费 平方米(建筑面积) 适用于《南京市物 业维修基金管理 办法》实施 宁价房 [1997]58 号 1、新建商品房 (1)多层房屋 建房单位 30元、购房人 15元 (2)高层房屋 建房单位 45元、购房人 15元 2、已投入使用的房屋 物业产权人 (1)多层 30元 (2)高层 40元 二、物业维修基金 宁政发 [2000]8 号 1、已购公有住房 (1)向售房单位收取 按售房款 多层住宅 20% 高层住宅 30% 售房单位 2、购买商品房 购房款 购房人 (1)多层 2% (2)高层和有电梯的 多层房屋 3% 3、拆迁实行产权调换 的私房 按拆迁规定商品房价计 房屋产权人 (1)多层房屋 2% (2)高层房
本规定由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本规定自2019年3月18日起施行。 2100433B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是温州市瓯海区机构改革设置的新部门,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100433B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0〕115号)精神,设立温州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市房管局是市住建委管理的主管全市房产工作的副县级行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