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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龙湾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的有关规定和管理方法。
3、认真执行市管理中心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在市管理中心授权范围内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4、执行、完成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
5、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
6、审核、批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
7、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申请,负责贷款审核,批准和贷后管理.
8、负责住房公积金和催收和催缴.
9、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帐和查询.。
10、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四、建立和完善与市管理中心相一致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11、建立和完善岗位目标岗位责任,简化办事程序,加强窗口建设,提供优质、文明、高效的服务水准。
12、完成市管理中心及其他事项。
党组书记、局长包双一: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缪克鸠:负责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平安创建、综合治理等工作。分管基层工作管理科、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林立新:负责法律援助等工作。分管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林能杰:负责纪检监察、普法宣传、基层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政工人事、执法监督等工作。分管政治处、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科、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党组成员林元洪:协助分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湾管理部
邮编:325000
1、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南浦路399号 2、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瓯海管理部 振瓯路4...
1松下AG-AC130MC 参考报价:¥20000 产品类型:闪存摄像机 液晶屏尺寸:3.45英寸 光学变焦:22倍 传感器类型:3MOS 存储介质:S...
地址:平安西大街365。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面对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和房地产市场走低的双重压力, 管理部党支部紧紧围绕 中心的工作大局,瞄准“全省标杆,全国一流”的总体定位,积极践行“三严三实”, 科学分析形势、超前谋划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管理部各项业务 指标全部超额完成任务, 获得了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管理部党支部被 **市评为 “先进党支部”和“先进自愿者服务队”。 ** 市管理部公积金事业继续保持稳步发展态 势。 2015年主要工作及特点 (一)、业务发展,稳中有进。 截止 2015年底,新增开户单位 59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85%,新增归集人数 14543 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207.76%,归集金额 4526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02.18%, 提取公积金 20375万元,提取 23328
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 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 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按照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在职职工, 按本细则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的离退休人员 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是指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人员和离岗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 但仍保留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 第三条 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省中心) 负责管理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工作;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根据省中心委托负责省中心管辖范围内住房公 积金缴存账户的设立和住房公积金的专储。 第四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下
单位名称:温州市龙湾区标准厂房建设指挥部
地址:龙湾区状元镇龙腾南路268号
邮编:325011
单位名称:温州市龙湾区海涂围垦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龙湾区永强大道2988号(衙前段)
邮编:325024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业务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信息管理处4个职能处室。下设鹿城、龙湾、瓯海3个管理部和瑞安、乐清、永嘉、苍南、平阳、文成、泰顺、洞头8个分中心,作为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派出机构,依照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