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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提取(转移)业务的网点,公积金余额查询或者贷款最新政策点击
编号 |
网点名称 |
提取业务经办网点地址 |
1 |
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 |
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 |
2 |
工行西安朱雀大街支行 |
西安市朱雀大街北段25号 |
3 |
工行西安南关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友谊东路432号 |
4 |
工行西安北大街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1号凯爱大厦A座2楼 |
5 |
工行西安土门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沣镐东路229号 |
6 |
工行西安解放路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解放路288号 |
7 |
工行西安韩森寨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91号 |
8 |
工行西安纺织城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纺织城正街555号 |
9 |
工行西安未央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莲湖区龙首北路西段7号 |
10 |
工行西安高新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1号工行高新支行 |
11 |
工行西安东大街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东大街347号 |
12 |
工行西安南大街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南大街50号 |
13 |
工行西安阎良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阎良区延安街15号 |
14 |
工行西安长安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长安区北长安街8号 |
15 |
工行西安鄠邑区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鄠邑区东大街9号 |
16 |
工行西安周至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周至县二曲镇中心东街11号 |
17 |
工行西安蓝田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蓝田县县门街甲字49号 |
18 |
工行西安太华路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太和路123号 |
19 |
工行西安临潼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西路89号 |
20 |
工行西安电子工业区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电子二路68号 |
21 |
建行西安长安路支行 |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0号 |
22 |
建行西安莲湖路支行 |
西安市莲湖路35号 |
23 |
建行西安兴庆路支行 |
西安市兴庆路61号 |
24 |
建行西安洪庆路支行 |
西安市灞桥区田洪正街335号 |
25 |
建行西安劳动路支行 |
西安市劳动南路65号 |
26 |
建行西安旺座现代城支行 |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中段旺座现代城A座一楼 |
27 |
建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
西安市南广济街38号 |
28 |
建行西安南大街支行 |
西安市南大街15号 |
29 |
建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25号第五国际一层 |
30 |
建行西安曲江支行 |
西安市雁塔南路12号 |
31 |
建行西安新城支行 |
西安市南新街29号 |
32 |
建行西安和平路支行 |
西安市和平路101号 |
公积金数据统计
2016年6月
1、归集:
(1)缴存单位户数为17543户;
(2)缴存职工个人账户数为2075605人;
(3)本月归集额为225972.82万元;本年累计归集额为947414.59万元。
2、贷款:
(1)本月发放贷款131129万元。
(2)本年累计发放贷款726513.3万元。
2016年5月
1、归集:
(1)缴存单位户数为17418户;
(2)缴存职工个人账户数为2062400人;
(3)本月归集额为145257.81万元;本年累计归集额为721441.77万元。
2、贷款:
(1)本月发放贷款150127万元。
(2)本年累计发放贷款595384.3万元。2100433B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5月28日正式挂牌开业。它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等十部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政函[2002]266号)的有关精神,同意(市编发[2003]25号)成立的管理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单位及各行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带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6个处(室),下设4个分支机构及7个派出机构。6个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筹资处、财务会计处、信贷管理处、信息管理处、运行监管处;4个分支机构分别是:综合业务部、省直分中心、西铁分局分中心、长庆油田分中心;7个派出机构分别是:阎良区管理部、长安区管理部、临潼区管理部、周至县管理部、鄠邑区管理部、蓝田县管理部、高陵县管理部。
截至2003年底,在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4400多个,职工人数达到83万,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6亿元,余额为41.75亿元,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覆盖率已达到75%;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2亿元,职工购建房累计支取公积金18.6亿元。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起草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para" label-module="para">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六)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的核销。
(八)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九)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负责住房公积金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与安全。
(十一)负责对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十二)拟订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公积金利率调整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各项综合报表的编报;负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和支取审批工作;负责各项资金有关账户的设立及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债券的购买及资金的运作;负责中心业务运行、财务活动分析。
(四)会计核算处
负责住房公积金、其他住房资金和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内部资金调拨的划转工作;监督、检查受委托银行各项资金的核算、结算及对账工作;负责编制中心各项资金会计报表和决算报告;负责中心重要空白凭证及会计印章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定期存款、国家债券等有效单证的保管工作;负责各项资金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五)信贷管理处
负责编制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指导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和实施工作;负责与贷款担保、评估、抵押登记等机构的协调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范、逾期贷款清收、不良贷款处置工作;负责贷款项目调查及管理工作;负责中心系统住房公积金贷款报表的汇总编报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中心系统住房公积金贷款运行情况的检查指导工作。
(六)信息管理处
负责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的运行、维护,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站系统正常工作;负责中心网站内容的日常更新以及各类业务信息的网上发布工作;负责各项资金管理信息的存储管理及对外咨询、查询工作。
(七)法规与审计稽核处
起草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对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其他住房资金、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稽核和审计监督;负责对中心及所属单位管理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稽核和审计监督;负责对中心各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检查;负责对中心有关领导干部任期内及离任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八)归集与其他住房资金管理处
负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核定和住房公积金缓缴审批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登记及催建催缴的协调工作;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计划及计划执行的协调监督工作;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支取管理和保值增值;负责联系、指导受委托银行的归集业务。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事业编制6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总会计师1名(副局级);处级领导职数15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各1名)。
分中心是中心的分支机构,处级建制,根据中心的授权,负责辖区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等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辖区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 归集使用计划,并上报中心审批后实施;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建立公积金明细账;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票据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报告及经费使用预算,并上报中心审批;根据中心规定的程序,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承办中心决定的 其他事项。
(一)西铁分中心:事业编制13名(含安康管理部5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含安康管理部科级领导职数2名)。内设综合科、业务科、安康管理部。
(二)省直分中心。
(三)长庆油田分中心
省直分中心、长庆油田分中心编制由市编办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另行核定,原则控制在27名以内。
刘晓民 现任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罗水洲:现任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分管计划财务处、信贷管理处、长庆油田分中心、碑林区管理部、未央区管理部、长安区管理部,联系西安市公租房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武艾玲:现任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张林军:现任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分管会计核算处、法规与审计稽核处、综合业务部、西铁分中心、新城区管理部、雁塔区管理部、灞桥区管理部。
马 涛:现任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分管信息管理处、归集与其他住房资金管理处、莲湖区管理部、阎良区管理部、临潼区管理部、联系省直分中心。
王佩生:现任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委员、市纪委派驻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检组组长:负责纪检组全面工作。
赵孝文:现任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巡视员:分管高陵区管理部、蓝田县管理部、鄠邑区管理部、周至县管理部,负责工会及扶贫工作。
副主任:师胜友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希望解答了你的疑惑,解决了你的问题。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很不错,代表西安市人民政府统一归集、管理、运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负责住房公积金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管理和安全防...
地址:平安西大街365。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详细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转移、封存、变更、注 销、计息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下设机构(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本 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工作。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涉及的金融业务,由公积金中心委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 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 第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机关、事业单位;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四)中央与外省市企业及其他组织常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面对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和房地产市场走低的双重压力, 管理部党支部紧紧围绕 中心的工作大局,瞄准“全省标杆,全国一流”的总体定位,积极践行“三严三实”, 科学分析形势、超前谋划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管理部各项业务 指标全部超额完成任务, 获得了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管理部党支部被 **市评为 “先进党支部”和“先进自愿者服务队”。 ** 市管理部公积金事业继续保持稳步发展态 势。 2015年主要工作及特点 (一)、业务发展,稳中有进。 截止 2015年底,新增开户单位 59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85%,新增归集人数 14543 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207.76%,归集金额 4526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02.18%, 提取公积金 20375万元,提取 23328
日前,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限期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
根据规定,单位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高于12%;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公积金中心再次重申,请未规范单位于9月20日前限期规范,逾期仍不办理的,公积金中心将采取相关措施暂停办理其公积金业务,并将单位违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处是负责西安市属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部分驻西安单位住房公积金及其它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运用工作;负责会计核算、票据交割、贷款发放、回收、住房资金到位审核等工作。
本部门下设6个分部:
1、新城分部
2、碑林分部
3、莲湖分部
4、雁塔分部
5、未央分部
6、灞桥分部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办法
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各受委托银行: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办法》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中心将加强对资金运行情况分析研判,适时启动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分级响应措施,确保公积金稳定运行。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