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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乡村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的一般程序
(1)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乡、村庄规划的要求和项目的性质,核定用地规模等,确定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限;
(3)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
(4)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乡、村庄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单位和个人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5)审核用地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规划设计图;
(6)核发乡村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
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的申请程序
(1)经乡级人民政府核实,向县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房申请;
(2)根据需要,征求四邻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
(3)县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乡、村庄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建房人提出设计要求;
(4)核发乡村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
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
村民住宅建设项目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住宅建设项目)申报表;
2、建设项目申请书;
3、相应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
4、多层建筑需提供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2份;
5、消防审核意见;
6、建设用地相关证明,占用农用地建设的需提供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7、建设项目对四邻有影响的,需提供四邻签字认可意见;
8、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性事业建设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性事业建设)申报表;
2、建设项目申请书;
3、相应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
4、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3份;
5、消防审核意见;
6、建设用地相关证明,占用农用地建设的需提供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7、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实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乡村建设的新要求。建设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将建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要充分体现农村特点,体现便民利民和以人为本,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遏制农村无序建设和浪费土地。
1、申请乡村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的一般程序(1)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乡、...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2项目主管部门或申请单位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批复或批文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4建设单位注册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 5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的建设范围地形图...
1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 项目主管部门或申请单位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批复或批文 3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4 建设单位注册营业执照和机构代...
法律依据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本条是关于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程序的规定。
1、在乡、村庄集体土地上的有关建设工程,应当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设置这项规划许可制度,一是有利于保证有关的建设工程能够依据法定的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二是有利于为土地管理部门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三是有利于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
2、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活动,应当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后,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定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的主要内容是确认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位置和范围是否符合相关的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定的主要内容是有关建设活动是否符合交通、环保、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包括标有建设用地具体界限的附图和明确具体规划要求的附件。
附图和附件是乡村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图和附件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2100433B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人) 联 系 人 工 程 名 称 工程地点 基 地 产 权 自有( )、 征用( )、 划拨( ) 设 计 单 位 施工单位 建 筑 面 积 层数 结构 造价 村委会 意见 工程性质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 乡镇意见 乡(镇)长(签字盖章) 乡(镇)分管领导或具办人意见 勘察人: 经办人 意见 准建设工程平面布置图 审核意见 领导意见 说 明 1、本表适用于我县城市规划区以外的村庄和集镇的建设项目。 2、本申请表未经批准核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不得擅自动工,否则作为违法建设处理。 3、两层或两层以上的楼房,必须附施工图一套。 4、房屋高度室外地平面高度为基准面。 5、本表如因填写不实而发生用地、房屋和居民纠纷,应由建设单位或个人负责。 本表请于年月日填发( )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珠海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珠海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农村宅基地住宅建设项目) 申请日期 :20 年 月 日 申 请 人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联系电话 项 目 情 况 项目名称 拟建住宅地址 区 镇(街道) 村 建设类别 新建、改建、扩建(打√为记) 宅基地面积 m 2 是否占用农用地 □是 □否 建设项目 四至范围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项 目 指 标 层数 建筑面积 (m2) 高度 (m) 地上 : 地上 : 地下: 地下 : 总建筑面积 m2 地上建筑面积 m2 地下建筑面积 m2 村民会议、村民代表 大会或村委会审核 意见(盖章) 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审核 意见(盖章) 申请人承诺 : 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并对其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虚假,将承担一 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为加强对韶关市区私房建设规划管理管理,进一步贯彻实施该市市区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韶关市城乡规划局于7月8日向武江区龙归镇马渡村委第八组的村民发放了18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作为韶关市人大指导开展的为民办实事工作,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曦、城建工委主任曾旭源到场了解乡村建设规划管理流程,并与镇、村干部及基层群众实地座谈。
图片1 人大城建工委领导了解许可公示制度
本次发放的乡村规划许可证,是韶关市市区(浈江区、武江区)在新颁布的《韶关市区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指引下,由韶关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支持、镇政府所发放的第一批许可证。在许可证审核过程中,规划、国土部门与镇村相互配合,选取马渡村第八组作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工作试点,在充分收集民意、了解民需的基础上,结合市区私房建设规划管理要求,制定了“一个表、一个证、一张图”简单易行但却行之有效的报建程序,既达到了市区私房建设规划管理要求,又做到了简单易懂、操作性强,得到当地村民较高的评价。
图片2 人大城建工委领导了解许可流程
据了解,马渡村第8组位于武江区龙归镇马渡村,广乐高速公路西侧,京珠高速公路南侧。该村小组经集体商定,在原有宅基地上进行整村“拆旧建新”,按原宅基地面积及户籍人数等情况,在相互调剂的基础上,按80平方、100平方和120平方三种用地规模,重新规划分配宅基地,同时对建筑间距、阳台外飘与相邻关系进行了约定。整村规划安排30多户,现已建设13户,在建5户。已建房屋以2-3层为主,建筑面积大部分在300平方米左右。
图片3 村民签字领取许可证
图片4 村民高兴的展示许可证
韶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冯建国、总规划师郑大彬的陪同下,参与本次发证工作,并向村干部、村民详细了解对本次许可的看法。听取工作人员对乡村规划许可证办理、发放程序的介绍后,对市区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的进展表示肯定,建议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要与基层组织保持联系,切实做到规划管理服务前移,重心下移,让老百姓普遍感觉报建工作到镇上、到家门口;同时要求基层规划管理人员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整理和规范完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办理流程、申报表格和附图附件,并结合乡村实际,研究细化具体操作,为逐步推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打下基础。
图片5 人大领导与镇、村干部座谈
穗府办规〔2017〕1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规划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5日
增府办规〔2020〕10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增城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反映。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