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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国土资源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国土资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负责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
(二)负责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组织、指导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三)负责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参与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承担土地确权工作。
(五)负责保护耕地,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负责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种数据。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地籍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整理、共享和汇交的监督管理,提供社会咨询服务。
(七)负责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县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八)负责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
(十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
(十二)负责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省、市、县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
(十三)负责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
(十四)负责涉及国土资源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乡(镇)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含纪检编制2名),工勤事业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规划师1名(副科级),正股级职数10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一)取消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房产登记职责划入县国土资源局。
(三)将县林业局林地登记职责划入县国土资源局。
1、国土局是公务员序列的,凡进必考。 2、随时关注本地的人事考试网,有名额的情况下应该一些职位会公开招考的,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就行。 3、当然,如果已经取得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身份,那就看有没有手...
国土资源部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它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地方的国土资源局主要是执行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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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县国土资源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财务科、信息中心)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主要工作的协调和政务督办;负责局规章制度建设和工作规则的制订,牵头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组织开展综合性调查研究;负责局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后勤保障、办公自动化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牵头组织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联审会及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等。
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编制落实年度财务预算,编报年度财务决算,组织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对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收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监管;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并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机关经费及政府土地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和下拨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离任审计;负责财务年报工作。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信息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的考核考察、选拔任用、调整配备和奖惩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土地、地矿等行业的技术职称评审和优秀科技人才的选拔、培养及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做好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国土资源干部教育培训、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出国出境人员政审和手续办理等工作。
(三)规划科
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国土综合开发整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开发利用规划、地质环境保护和监测规划;编制全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整理规划、土地复垦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全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负责各类规划的协调衔接和实施监管;负责各类建设用地规划预审;参与对城镇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审核和重点项目选址的可行性论证;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国土资源科技规划、计划;对重大国土资源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国内外科技交流的组织工作;负责编制和管理全县土地利用计划、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计划;负责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土地置换的监督管理。
(四)耕地保护科
负责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和农用地转用有关管理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农用地保护、耕地特殊保护、土地整理、土地复垦、未利用土地开发的有关规定;负责承担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负责农用地用途管制;负责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审查,组织基本农田的保护和耕地储备库的建设;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管理;负责全县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起草并组织实施农用地转用审查报批的有关规定;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查报批工作;拟定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及有关征地拆迁补偿的安置政策;承办报县政府审批的用地事项的审核工作。
(五)土地利用科
负责拟定全县有偿供地政策规定;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和抵押的统一管理;组织和指导国有土地的收购、储备、经营工作;负责制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全县土地市场,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承担企业改制土地资产的量化和处置工作,对作价入股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收取政府土地收益;跟踪检查各类有偿供地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负责承办全县城乡建设用地依法可以批准划拨的土地审查工作;负责全县征地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制定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农民建私房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及村集体产业用地管理;负责开展城镇规划区土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工作。
(六)地籍管理科(不动产登记科)
负责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地籍工作;负责全县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地籍管理办法、地籍工作计划和地籍管理技术规范;负责全县土地权属管理工作;负责土地登记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管理;指导乡(镇)国土中心所、分局、管理所开展土地登记等地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应用、管理及更新审核工作;负责调处县级管辖的土地权属纠纷;承担地籍信息系统建立等工作;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
(七)矿产管理科
负责依法承担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承办县级采矿权出让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的审批登记;承办省、市级采矿权转让的审查报批;培育规范全县矿业权市场;负责矿山企业年检工作;依法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审查;实施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勘查资质管理;组织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评价;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承担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工作;承担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资质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雨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
(八)行政审批服务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对采矿权人中途歇业进行审批;负责对矿山企业承包租赁进行审批;负责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复杂事项进行预受理;负责登记发证收费;负责参加联审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审批。
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的法规咨询和人大、政协有关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事宜;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改革方案,研究制定改革措施;指导乡(镇)国土中心所、分局、管理所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检查考核;组织对执行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及相关政策研究;指导监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国土资源重要信访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涉及国土资源工作的来信来访进行登记受理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国土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机构。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本部门党群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今年,我局在县委、 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在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始终坚持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心,着力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 点,狠抓工作落实,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我局 今年前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发展,主动服务县域经济 一是切实保障发展用地。根据全县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及 用地需求,及时申报上级预审,及时组织资料报批,积极争 取调规与用地指标。完成了第一、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海螺 水泥皮带廊道、茅东公路扩改等重点项目用地报批 1495 亩, 正在组织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黑茶产业园、东梅公路、职业 中专搬迁等重点项目 3000 亩用地报批;完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修编,调整规划 17 处,面积 1860亩,保障了黑茶产业 园等 6个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稳步推进征地拆迁,配合支持 黑茶产业园、海螺水泥、 800kv 溪浙输电线、
最新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 一、填空题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的实施,充分发挥 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2、建设项目用地实行 (分级) 预审、备案制度。 3、建设项目控制指标必须同时符合 (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 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五项指标要求。 4、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5、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 (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 用地 )。 6、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8.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的建设规划)。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划分土地利用区)。 10、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县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17个。
(一)新建县二十四联圩管理局
负责二十四联圩及其岸线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二十四联圩的防洪抗旱工作。为县水务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二)新建县赣西联圩管理局
负责赣西联圩及其岸线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赣西联圩的防洪抗旱工作。为县水务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三)新建县城市防洪管理局(挂新建县沿江大堤堤防管理站牌子)
负责长堎工业园区及城区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乌沙河和龙潭河水系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工程和设施;负责与周边城区的防洪调度及负责幸福水库应急后备水源管道管理和周边城区景观用水调配等。为县水务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四)新建县水电勘察设计室(挂新建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牌子)
增挂新建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牌子。负责全县小型水利工程的规则、勘察、测量和设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小农水工程建设,指导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拟定灌区规则,指导灌区改造及水利血防等工作。为县水务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五)新建县水电综合经营指导站
负责全县水务系统综合经营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务系统固定资产的登记和监管,研究提出供水价格的经济调节意见,并组织实施。为县水务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六)新建县水电工程管理站
负责指导全县水利工程管理,指导全县城乡防洪、堤防、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供排水等工程建设、管理和确权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为县水务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七)新建县水土保持站(挂新建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防治、治理工作及监管,负责全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报批及管理工作。为县水务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八)新建县流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局
负责流湖导托、流湖大堤、药湖联圩及其岸线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管理流湖大泵站,负责该区域的防洪抗旱工作。为县水务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九)新建县城区排涝与污水处理管理所
负责县城排水、排涝及污水处理工作。为县水务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十)新建县溪霞水库管理所(挂新建县溪霞风景区管理处牌子)
负责溪霞水库大堤堤防、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养护,以及防洪抗旱工作。为县水务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十一)新建县幸福水库管理所
负责幸福水库大堤堤防、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养护,以及防洪抗旱工作。为县水务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十二)新建县梦山水库管理所
负责梦山水库大堤堤防、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养护,以及防洪抗旱工作。为县水务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十三)新建县肖峰水库管理所
负责肖峰水库堤防、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养护,以及防洪抗旱工作。为县水务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十四)新建县朱坊水库管理所
负责朱坊水库堤防、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养护,以及防洪抗旱工作。为县水务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十五)新建县水政监察大队(挂新建县水保生态环境监督大队牌子)
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监管,组织指导水政监督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为县水务局下属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
(十六)新建县农业机电排灌公司
负责全县农业机电设备的经营与服务,对全县抗旱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方案,负责抗旱应急设备的调配、运输、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为县水务局下属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8名,设经理1名、副经理2名。
(十七)新建县水电建设公司
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为县水务局下属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5名,设经理1名、副经理2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含县人防办2名、纪检监察1名),工勤事业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总规划师(副科级)1名,人防办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股级职数6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
新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37人,设抵押科、交易所、拆迁办等共计十六个职能部门,固定资产贰仟多万。在县委、县政府和主管局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以及随着我县房地产事业的发展,公司于2004年5月升格为新建县房地产管理局。
主要职能是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以及房屋的交易、发证和拆迁管理等。在发展过程中我们不断完善管理职能,先后设立了局办公室、房屋产权交易所、房屋产权登记办、抵押科、白蚁站、装修办、租赁办、拆迁办、商化办、测绘所、住房保障办、档案室、信访监督办、开发办、房管所等职能部门。
多年来,先后荣获江西省建设厅颁发“全省产权产籍管理先进达标单位”、“江西省开发单位先进单位”、共青团南昌市委颁发的“青年文明号”、首届南昌市“十佳青年文明号”等荣誉。